笔翠小说 > 其他小说 > 魏武风云 > 四十四讲 鹿死谁手(1四)
    对于手握大权的统治者而言,没有不将选定继承人当做一件大事看待的,这关系到他们的基业能否代代相传,曹自然也不例外。曹的儿子有二十五人之多,即便在皇家也算是枝繁叶茂了,虽然说有几个“可怜儿”英年早逝,但供他挑选继承人的孩儿仍然不在少数。这是一个比较头疼的事情,手心手背都是肉,究竟立谁为太子呢经过数轮残酷的pk赛,曹终于在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宣布立二子曹丕为太子,确立了他的继承人地位。曹丕之所以能够高票当选,自然有他过人的一面,不过也存在些许运气。

    曹丕的运气在于比他更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兄弟皆英年早逝。

    前文业已提及,曹丕有个唤作曹昂的长子,乃庶妻刘氏所生,但由于刘氏早逝,一直由没有生育的正妻丁夫人养大。曹昂性情温和、有勇有谋,二十岁即举孝廉,深受曹喜爱。可惜天妒英才,建安二年随曹出征张绣,因张绣突然袭击先降后叛,曹昂为救父亲负责断后,不幸死于乱军之中。曹深受这件事所打击,直至二十三年后,也就是临终之时,还对曹昂的事念念不忘,对众人说:“我这一生所作所为,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也不觉得对不起谁,唯独不知到了九泉之下,如果子脩曹昂字找我要妈妈,我该怎么回答”

    由此可见,曹对曹昂的确是非常喜爱。什么要妈妈不知如何回答,放屁其实在对自己当年的无心之失表示深深的自责,只不过不好意思说出口罢了。曹昂的生母刘氏之死错不在你,而儿子死于乱军之中你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你骄傲轻敌,如果不是为了掩护你这“老东西”,曹昂未必会葬身沙场。现在你却说只对子脩没妈妈表示遗憾,这不摆明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吗当然,不管曹是否另有所指,都可以看出曹昂在他心中的分量,加上曹昂本人也是十分优秀,又身为长子,如果不死,曹丕未必能摘取胜利的果实。要知道曹丕之所以能击败曹植,长子地位可是帮了他一个不小的忙。

    不过,曹丕这张“长子牌”不是在曹每个儿子面前都能发挥功效,至少在曹冲面前就显得苍白无力。

    曹冲字仓舒,自幼聪明伶俐轻,五六岁时智力就与成年人不相上下。当然,说五六岁的娃娃能有成年人的智商,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不过他智商非凡却是有史实为证。

    有一次,孙权送给曹一头大象,曹想知道它的重量,询问左右,没有人能想出办法。曹冲说:“把大象放在船上,在水痕所至的船舷上刻下记号,然后在船上放使水痕到达同样地方的东西,计算东西的重量便可得知。”又有一次,曹的马鞍被老鼠咬坏,负责看管的官吏非常害怕,准备绑着自己向曹自首。曹冲对他们说:“等待三天,然后去自首。”于是用到戳破自己的单衣,使它像被老鼠咬了一样,又假装不高兴的样子,面带愁容。曹见此情形,连忙询问情况,曹冲回答说:“民间认为衣服被老鼠咬坏,衣服的主人会不吉祥。如今我的衣服被咬坏了,所以担心忧愁。”曹说:“此等说法没有依据,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过一会儿,库吏将老鼠咬坏马鞍的事报告给曹,曹笑着说:“我儿的衣服就穿在身上,尚且被咬破,何况马鞍挂在柱子上呢”于是没有追查马鞍被咬之事。

    由此可见,曹冲的确有过人的本领。在称象事件中,群臣束手无策,而小小年纪仓舒却能轻松解决,可见其人智力非凡。更重要的是,曹冲的智商不仅限于解决“死板”问题,而且能够灵活运用。上文提到,曹冲为了替看守马鞍的官吏脱罪,将自己的衣服用刀戳成老鼠咬过的样子。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曹冲明白,父亲之所以要惩治这些官员,无非是认为他们玩忽职守。换而言之,如果官吏们恪尽职守,即便犯了一点小错误,曹也未必会处罚他们。因此,他才拿刀把衣服戳成老鼠咬过的样子,使曹认识到马鞍被咬是由于鼠患严重,而并非官吏们疏于职守,也就不会去惩治他们了。

    曹冲不仅足智多谋,而且心地仁爱。由于朝廷军国大事繁多,为了加强官吏的办事效率,使用的刑法非常严峻。每当有人获罪应当处死,曹冲总是委婉含蓄的替人申辩,前后共有数十人获得宽大处理。还有一点连曹也始料未及,虽然自己其貌不扬,但儿子曹冲却是一帅哥。也正是因为曹冲“中看更中用”,曹曾多次在群臣面前赞扬他,似乎有选他做继承人的意思。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冲不幸染病,曹亲自为他求神祈福。曹冲去世后,曹心如刀绞,曹丕过来安慰他,曹说:“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此言一出,犹如晴天霹雳,曹丕恍然大悟。原来大臣们的传言不假,老头子真打算让冲弟做他的继承人。“这是我的不幸,而是你们这些姓曹的孩儿们的幸事”。曹的儿子们有什么可庆贺的难道周礼上有规定,弟弟挂了,做兄弟的该弹冠相庆吗当然不是,原因在于曹冲一死,王位的争夺权将重新回归到众儿子手中。既然如此,对于热衷权位的儿子们来说,难道不算是好事

    历史的车轮徐徐滚过建安十三年,曹先后痛失两位爱子。而这对于曹丕来说,虽然失去一兄一弟,但也减少了争夺王位的两位强悍对手。而剩下的竞争者主要是三弟曹彰、四弟曹植,相比之下,曹彰对他的威胁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