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其他小说 > 满绿(清宫) > 六二 会心不远
    “咴”一声马嘶穿透黑夜,马栏里踢蹄子冲我直喷气的家伙,居然是“大红袍”沙克看来时间对于修理暴躁,磨灭野性这种事毫无帮助。下意识退开两步,手里便被吴克善塞了把松子糖,“怎么感谢我”他笑着摸了摸沙克的鬃毛,“我可是好水好草的供着。”

    我翻了个白眼,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你想爬到它头上,当然得给它点好处。”

    他瞪我,一副我“狗咬吕洞宾,不是好人心”的神情,“不管你信不信,我可从来都没上过沙克的马背嘿,它肯吃我喂的饲料,已经是天大的面子”

    我信,若不是这家伙把齐尔雅真颠下马背,我现在说不定早坐在哪家设计公司朝九晚五了呢。看他不平的样子,便道,“它只不过是认主,别人不也没上去吗”

    “对,对,”他点头之余却推我上前,“你的马,还得你自己来。”

    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回答,可没等我提出抗议,沙克已经凑了过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松子糖味道,我看看自己的手,暗骂了吴克善一句,犹豫着把那“美味”对着马嘴递过去,随时准备在它发难的当口撤退。

    “嘎吱嘎吱”冷汗沿着额角滑落,我眨了眨眼,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某只以凶暴闻名的生物正就着我手肆无忌惮地发出咀嚼声,居然温顺得像只绵羊

    吴克善呲牙咧嘴地笑,“哈哈,成了一半”

    我敏感地捕捉到他话中的玄机,怒问,“什么一半”

    他轻吹了声口哨,没有回我的话,却开始动手解系在木桩上的马缰,我睁大眼睛,咬着舌头问,“你,你想要做什么”

    他似乎没有听出我的惊讶,指了指前方道,“带它去散步。”

    我们就这么牵着一匹马闲逛,在欢闹人堆中穿梭时,我一直提心吊胆,至于吴克善的喋喋不休,一个字也没能钻进脑子里。

    “我就是惋惜,今儿倘若沙克能上场,还不把弼尔塔哈尔那逐日黄给比下去这样百里挑一的好马却只被你干晾着,真真暴殄天物”

    “我可没这个打算抢你家小子的风头,”想到那个腼腆的少年,如果不是下午亲见万马奔腾中,他孤身骣骑,脱众而出,还真让人难以相信呢。我笑道,“虎父无犬子,真格厉害”

    他闻言停下,先正经地道谢“承蒙夸奖”,随后便笑起来。天知道他在笑什么,反正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便推搪,“我有点累,先回去了。”

    “送我好大一顶高帽,这就想走人”他笑眯眯地拦在我身前,现在我怀疑他的目的,应该不是要把我放到沙克背上去吧可惜我坏事的预感一向来准,“它都肯吃你的糖了,我真不明白你还怕什么呼伦贝尔格格,嫁了人连胆子也变小了吗”

    我怕也许吧,但是这和嫁人有什么关系还在思考辩白,他已把缰绳往我手中一绕,带点挑衅地说,“不怕就证明给我看”

    本来打算答复“用激将法你还太嫩了点”,却想到后续现在不答应可能会这样无穷无尽纠缠下去,便暗自平定了下情绪,将袍角撩起别到腰上,说,“来吧。”

    他眼里闪过一抹玩味的笑,稳稳扎了个马步。久无人骑的沙克,不备马鞍,自然也没有蹬子,我踩在他膝头,双肘才够和马背齐平,就像幼时一样借力翻身跃起。

    没有意想中的躁动,跨坐上去的一瞬,身体里仿佛有种遥远的感觉复苏,牵动我轻扯马缰,双脚一夹马腹,沙克便迈开四蹄,一路小跑。

    “成了成了”吴克善抚掌大笑,“果然,只有你才能安安稳稳坐上去,这回满珠习礼可输得心服口服”

    我顿住,他竟是在和人打赌“耍我很有趣”我朝他怒目而视的时候,他居然还对着我笑,“你看你,不是挺好的”

    我的气急败坏并没有多维持一秒钟,就在沙克猛然掀起前蹄的瞬间时变成恐惧。低头发现不知是谁撞倒了木架上的火盆,一道火线翻滚着蔓延而至,火舌舔到马蹄,惊了马。

    手中的缰绳被扯紧绷直,身下的挣扎颠簸,仿佛能感受骨骼和肌肉的每一下运动,从最初试图让它安静下来,进而演变成抱住马脖子不让自己滑落。眼前晃得天花乱坠,若干焦急的面孔在快速旋转,吴克善,弼尔塔哈尔,束手无策的族人

    他们大声呼喊,向我挥动手臂,可这一切都像发生在另一个空间,我看到的只是某种空白。恍惚中,唯有一线什么攫住神经,似乎有人自后揽住我的腰,夜风里夹杂着镇定的安慰“别怕,有我在”这种熟悉而遥远的感觉,并未随着时光流逝消退,却越来越清晰而强烈地占据我的头脑。

    不,我不怕。

    双脚踩落至地时,手臂酸麻,没有知觉,沙克低头亲昵地舔我的脸,我知道无论以后如何,它都不会再从我身边跑开。也许八岁的齐尔雅真就是如此承诺,不离,不弃。

    “看这一脸红的”吴克善笑着伸手,在我认为他只是要拨开我粘湿的额发时,却猛的落入一个紧箍的怀抱,“你吓坏我了你知道吗,我以为”

    “没事了。”他的声音在颤抖,我把手搭到他背上,安抚地轻拍了两下。

    “对不起。”

    “嗯,不用放在心上。”

    诺敏陪我回去,一路兴奋不已地比划,看来明日我免不了又要被当成的话题人物。到门口时,她说,“姐姐今儿一定累坏了,早些歇着吧,我就不打搅了。”我点头,叮嘱她别和阿玛额娘提起,她答应后便走了。

    也许是方才太过动魄惊心,身体的疲惫并不能使精神的亢奋散去。

    暂时是没法睡了,洗完澡换过一身清爽的袍子,靠在塌上等头发干时,便想起昨天写了一半的信,于是换坐到案前。

    提了那达慕的盛况,渐渐说到沙克,博瀚进来时,我正写着“泰哥那一回,还能仰仗有人相救,以为不过尔尔,今日自己一试才知原来艰险若此,好在竟也让我收服”划下最后一笔,抬头问他,“有什么事”

    他迟疑着摇头,轻声叫我“福晋”之后,便沉静地望着地上的毡毯。

    我拍了拍身边的软垫,笑道,“无事坐一会儿也可以。”

    “福晋是在写家信”他挨着我坐下,问。

    我点头,转首看他时,他就垂下眼睑,避开我的探视。“家”这种概念,一旦建立了,想要中途改变,对谁都不会太过轻松容易。

    “想看么”我问,伸手将他抱到膝上,第一次没有遇到任何抗拒的表示,“我念给你听。”教他读书识字,似乎是一件紧迫的事呢。

    烛火颤动着,从问候开始,一句接着一句自唇边溢出的话,轻缓地搅动心绪。偶尔碰到用蒙语难以表达的汉文,我便想,将来制定教学计划,也许应该考虑双管齐下

    再次低头时,他已伏在我怀里睡着了,空气中仿佛弥漫着小孩子特有的体香。

    执着还未读完的信,有点不敢置信自己竟然说了这样许多。想了想翻到尾页,提笔蘸饱了墨,在刚才住笔处续道,“也许,是托了你的福吧,平安无事,唯费了一点力气。”

    搁下笔时,怀里的小鬼翻了个身,轻捏着我的袍角呢喃“额吉”摸了摸他柔软的脸,忽然的便有一股倦意缓慢卷了上来。

    六月过去后,草原很快进入一个丰美的季节,骑在马上极目远眺,深蓝的天空里一床一床的白云翻滚着,有幸飘落到碧绿的大地上的那些,便化作无数圆滚滚的绵羊,咩咩叫着在牧羊犬的驱赶下一群一群地挪动。

    我和诺敏领着博瀚四下游荡,一天比一天更深入草原的腹地,偶尔吴克善也一同跟来,自从上次的赌约过后,似乎无时无刻,他都记得要牢牢站在我这一边。但更多的的时间,作为本支的长孙,未来的家长,他不得不留下应付工程量浩大的繁务。

    “金杯银盏啊,盛不满额尔古纳的河水,飞鹰骏马啊,看不倦呼伦贝尔的神美烈酒和赞歌,只配给最英勇的战士,羊乳和花环,奉送给最心爱的姑娘”牧歌徘徊,悠远而清澈,老远看到我们,莽特巴莱大叔就遥遥挥手,然后赶着牛群往岔路上去了,歌声随之飞走。这样的情形每日都会遇上许多回,我笑问吴克善,“呼伦贝尔真有那么好么”

    他闻言立马豪情万丈起来,目光炯炯地望着北面道,“呼伦贝尔是蒙古的武库,粮仓与练兵场,当年铁木真就是从斡难河边起兵,横扫天下,被人尊为成吉思汗。而咱们的先祖哈萨尔,封地就在额尔古纳河岸”

    呵,我们的身上都流着哈布图哈萨尔这位成吉思汗最倚重的王弟的血呢,难怪太平不了。眯着眼凝视地平线时,吴克善似是想到了什么,转头盯住我问,“你不会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被称作呼伦贝尔格格吧”

    我觉得他

    小奴发威笔趣阁

    惊诧的样子好笑极了,为什么我一定要知晓“呼伦”是蒙语中的“水獭”,而“贝尔”是“公水獭”,放在一起的话,我耸肩问,“一对水獭”

    “你,你”他气急,“呼伦是给草原上勇敢的女人的称号”

    “啊,为什么”当我的好奇心被挑起时,他却很不厚道地说,“你自己去看看吧,亲眼见过呼伦贝尔,自然就知道了。”

    意识到也许这就是事实,我选择妥协,“好吧好吧,别忘了到时在阿玛和额娘面前要帮我说话。”现在听到这个安在我头上的称号,即使已不再有说的是另一个人的感觉,也依旧觉得夸张。

    他连连点头,随后呲牙一笑,“嘿,还有苦列业尔山城,记得一定要去。”

    两个月后秋高气爽的某一天,我果然如他所说的,登上了哈布图哈萨尔建立的黑山头古城,蒙语称为“苦列业尔”。这座两三百年前发展至顶峰的王城,随着元朝的覆灭而走向衰落和消亡,最后在战火中得到了致命的一击。

    离尚能分辨的护城壕不远是被沙土和杂草逐渐掩埋的外城城廓,砾石与夯土堆砌成半人高的墙垣。曾经的住户陆续牵往更易繁衍的西南部,只有牧人偶尔还会徘徊在先祖曾经的王城周围。据说过去还有祭典,渐渐却也就式微了。

    沿着空旷的街道一直往西北方向,跨过另一道护城壕,就算进入内城,很快便能到达旧日哈萨尔府第的所在。灰色的圆石墩,风化的石柱础散落似任何一处荒废的遗址,唯有遍地青砖琉璃、龙纹碎瓦,还隐约述说着那个远去的传奇。

    想象它当年的辉煌,盛极一时的奢华,不由得让人喟叹。历史的默剧,停留在这里呢。

    傍晚前在离城不远处找到一户牧民的帐篷,便委婉地提出借宿,不见男主人的踪影,女主人却很爽快地一口答应,并邀请我一同用饭。

    睡前,就着布线架灯描绘苦列业尔山城的样子,日暮时分,从北门离开时,回望黑山头,夕阳给所有高台石柱沙丘涂上一层金洌的色彩,而背光的东方却是一片幽静的蓝紫

    帐外有额尔古纳的河水缓缓流动,轻拍着蜿蜒的河岸,女主人不知何时站到了我身后,低问,“去过呼伦贝尔了吗”

    我摇头,“因为要来这里,离开贝尔湖后便一直往东北方向走。”在这之前,经由冲胡勒的密林猎场后从乌兰浩特折向西北,先到阿尔山,再至贝尔湖,差不多走了一个“之”字。

    她便笑道,“那就去看看吧,呼伦、贝尔,怎么能分得开呢。”

    我微笑不答,只问她,为什么要把草原上最勇敢的女子称为“呼伦”。她再看我时,目光中便多了点不可置信,却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将呼伦贝尔的传说娓娓道来。

    像所有的传说开头,一对恋人在草原上过着幸福的生活,女的叫呼伦,男的叫贝尔。然后妖魔带走了女人,并吸干了草原的流水,男人上演英雄救美未果,反倒是女人设计取得妖魔头上的神珠吞下后,化作湖水淹没众妖。后来,男人结果了最终boss,发现女人失踪便投入湖中,就此一湖裂作两湖,中由乌尔逊河相连,南北相对。

    原来我是借了这两个湖的名头。

    站在呼伦湖的浅滩旁,碧蓝的湖水一直溢到脚边,而另一头消失在天岸之下,“扑啦啦”一阵响,是荡开的小舟惊起了水鸟,白羽蔽日而过,转眼去得远了。

    穿蒙古袍的渔人遥遥和我挥手,大概点头或是微笑都因为距离而失去了效用。我学他的样回了礼,在这片土地上,“陌生人”的概念似乎并不存在,没有人吝啬于真诚的笑容和良善的宽宥。

    是这呼伦贝尔的水草养育了人心,还是这富有传奇色彩的天地令人格外开阔,我不知道。

    一连五天,我白日不是在岸边散步,便是雇船游湖,呼伦湖的白虾个头大且味甜,现捞现煮,配以孜然调味,鲜美无比。傍晚回去便读书或是作画,信渐渐累积起来,就一并捆好,投到沿途的驿站。这些从元朝便建立的驿站既提供食宿又有快马递信,倘若多给一些银子,事情也就办得格外容易些。

    “到了呼伦湖就回来”,三个月前我是这样向阿玛额娘保证的。要去更北或者更西的地方,势必会和喀尔喀部相遇,我不打算冒这个险,更不想让他们挂心。

    至于那些每每以“居行不定,勿回复亦勿挂念”结尾的信,到了今日,也许该换成别的说辞了。呼伦和贝尔,就把这个传说也写给他看看吧。

    在草原上渡过的第一个冬季还算和乐,阿玛的病情虽然有些反复,所幸每回皆是有惊无险。

    来年开春,雪霜还未完全消融时,牧民已开始准备四处迁移,因为少了成群的牛羊而显得更加辽远的大地,让人忍不住生出恣意跑马的兴致。

    马蹄翻飞,踢起一团团的雪尘,我轻扯缰绳,沙克放缓了速度,吴克善赶上来与我并行,道,“又一年了,日子怎么过得这样快”

    我嗅着清冽干燥的空气,回道,“伤春悲秋不适合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哎哎,也不和你兜圈子了”,他挑了挑眉,“老爷子眼看着又熬过一冬天,暂时没什么事,你再这么待着,想耗到什么时候去”

    我玩着手里的马鞭,笑道,“那你是巴不得赶我走喽”

    他不屑地“哼”了声,才继续数落,“你啊回来不是一月两月了,也不提要回去,我说,是不是在那边日子过得不舒心”

    “何以见得”我微微转开脸,把那套在额娘面前的说辞背得滚瓜烂熟,“他待我很好,每日忙完了公事就陪我,对那些侧室从不假言辞,不和我吵架,更不舍得动手。这几年他常常带兵出去”

    “停停”吴克善一脸“受不了你”的表情,闷声道,“好好,当我白说,我就看你还能逍遥多久”

    “不劳费心,我打算等天暖了就去巴林一趟。”他气得胡子一耸一耸的样子,可实在太逗人了。

    临行前博瀚问我,“福晋,我能和您一起去吗”

    “这次不行,”这小鬼似乎越来越粘我了,一脸严肃的撒娇呢,我捏了捏他的脸皮,“下一次愿意跟我回沈阳么”

    他怔愣了好一会儿,转开眼答,“等福晋回来,我再告诉您。”

    “呵,谈条件”我轻弹他的额头,他“呀”了声,我跳上沙克回头对他喊,“去告诉吴克善,从巴林回来咱们就准备走人。”

    到林东已算进入巴林旗,虽说林丹汗撤出了赤峰一带,但白城瓦察尔图察汉浩特毕竟曾作为北元都城,因为事先有人叮嘱“余孽犹存,不宜靠近”,我只得打消了去看庆州辽代白塔的念头。

    从辽太祖陵回到镇上的下午,遇到大群的人往西涌去,我随手抓了一个推着勒勒车的小贩,他不耐地应付了我几句,便脱开我的手,一转身跑了,听到的只有“石市赶晚了就只能挑蹩脚货了”好像有热闹可以看了。

    人山人海的石头市集,足有五六里,随意摆在路旁的小摊上,布满各类巴林石,牛角冻石,芙蓉冻石,红丹砂冻色泽鲜活,纹理浑然天成,倒还都是其次,最叫人心动的却是价格。虽可与金玉并提,按今日人民币比兑,却仍划算得多。

    随手也挑了几块鸡血石,我没有藏宝的癖好,只想着反正要回沈阳,不如备些礼物带走。付钱时忽然照到石堆里一块手掌大小的圆石,碧血丝丝或抱作一团,或游散四方,这种纹理叫“浮云血”,不知怎么心头一动,就对那小贩说,“那个也给我,顺便替我刻个字。”他打的简易广告就有“镂字刻纹无需另费”这一条。

    “好咧,不知姑娘要刻什么”

    “我写与你,”我捉笔,笔端落下去轻而软,“投我以佩玖,报之以朱石。”他看到,大概也就明白了吧。

    人果然不能太懈怠,从石市回来淋到了点雨,我便出现轻微的感冒症状。过了两天,那加工完毕的鸡血石被送来时,我仍浑身乏力,食欲不振。撑着验了货,无误后就付了余下的钱款,将其打包与信一同托那个小版帮忙送往驿站,便胡乱吞了点药,回到床上继续昏睡。

    半夜被一阵喧闹惊醒,我慢吞吞地披衣坐起,黑暗中有人掀开帘子,在我反应过来前直冲过来扑到我怀里,“姐姐”

    看清是诺敏的瞬间,我感到太阳穴突突的跳痛,伸手点亮了灯,烛光下她的神情激动而惊惶,冰冷的手握住我的手,“姐姐,姨父怕是不好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么看来归期不得不后延了。我拭去她的泪水,“别怕,咱们这就回去。”

    大家新年快乐onno

    话说,李大人见下,橙子大人见下

    从五天五夜只睡20小时中活过来的人前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