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早晨,对于朱莎和她的同事来说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以应对的。因为每周的例会要保证准时参加,对于她们这些做早间新闻的“夜猫子”来讲,真的很痛苦。朱莎今天差点就迟到了。
例会上主要说了主持人资格考评的事情,跟朱莎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她蹲在角落里准备打盹。除了做编导外,朱莎也会临时救场给其他部门的片子配音,像这次给书摘节目配音就是因为这个栏目的编导无意中听到她说话,发现她的声音很悦耳动听,于是就跟她约好了每周给片子配一次音。
朱莎很喜欢给书摘配音,说到底还是喜欢站在话筒前自信的感觉,她一直觉得配音是个很享受的工作,今天的片子是这个栏目要送上去评奖的,朱莎配得尤其认真。
配完音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朱莎刚回到座位上,带她的老师就急匆匆地进来了,她对正在整理材料的朱莎说:“朱莎,你现在有没有时间赶快收拾一下跟我走”
朱莎被动地站起来说:“老师,去哪里”
老师说:“去外边,给这个倒霉的城市量体温去。别忘了把上次统一发的藿香正气水和人丹什么的带上。”老师一边说,还一边依旧脚不沾地地走,如同练过水上飘,朱莎在后面看着自叹弗如。
朱莎赶快也小跑着跟在后面,背上自己的大包包。老师又回头打量了一下朱莎的穿着,还算满意说:“你在路上稍微化一下妆,待会儿可能还得出境。”
朱莎在后面小声地说:“老师,我不是出镜记者。”
老师回头瞪了她一眼说:“这时候你不出镜难道要我一把年纪还出镜别说了,昨天选题策划的时候就知道会出事,结果果然出事。真是乌鸦嘴。”
朱莎跟着她出了电视台的大门,然后才说:“老师,是昨天那个给城市量体温的策划吗不是定了由陈莉老师出镜的吗”
老师气冲冲地说:“这里头的是非多着呢,你个小丫头哪里知道本来报这种选题就是费力不讨好的事,这种大夏天,要几个记者在中午最热的时候跑天坛、北海、颐和园、香山这个地标性的地方去实地测量那些温度数据,然后播出来又只有分半钟,谁会想去陈莉又是头一个要面子的人,你要她这时候出镜,她宁可请病假、扣工资也不会干的。看吧,昨天刚报完选题,她今早上就病了,哪有那么巧的事”
两人加一个摄像一起坐进了新闻采访车里,老师还在不停地唠叨。朱莎匆匆忙忙拿出胭脂水粉什么的,老师看了一眼她的装备还算齐整,叹了口气说:“快点吧,两个小时个地方呢,饭都得轮流在车上吃了。”
朱莎简单补了下妆,然后把东西收起来,心底有种隐隐约约的兴奋在冲击她。坐了这么久的办公室,终于可以出镜了,即使是临时替补,朱莎也还是兴奋不已。采访车里有空调,朱莎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当到了原定的第一个测量地天坛以后,朱莎一下车,热浪扑面而来,全身立刻有了烘热的感觉。她第一次在这么热的天和这么热的时刻体验阳光的直射,真是感觉眩晕。
可是一面对镜头,她立刻精神抖擞笑靥如花,她微笑着看了一下表,然后握着话筒说:“现在是北京时间点分,根据记者刚刚亲身测量的结果,天坛这里的温度是.摄氏度”
朱莎说完,看到镜头后的老师比出一个满意的手势,她也赶快跑过去,老师夸奖说:“朱莎,你不做记者太可惜了。”朱莎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跟着老师和摄像一起钻进了采访车,匆忙奔赴下一个测量地点。
香山是最后一站,等十个测量点都测完他们才往回赶,电视台在二环,路上还要用掉小时。三人坐在车里,恨不得摊在座位上大喘气,朱莎坐在后座上,太阳穴隐隐作痛,心里也恶心得想吐,她看看旁边的老师,正皱着眉头往嘴里倒藿香正气水,她也赶快有样学样,从包里拿出一瓶藿香正气水开始喝,顺手也递给摄像师一瓶,被他谢绝了,他说自己宁愿中暑也不喝这么难闻的东西。中午饭朱莎没有吃几口,一点胃口都没有,灌了一瓶霍香正气水,才好了一些。
采访车在开回电视台的路上,朱莎和老师同时发现了另一条采访线索在昆玉河边有人落水,旁边围观的人一大堆,把路都堵了。朱莎跳下车,看看四周,好像这件事才刚刚发生,警车和救护车还没来得及赶来。老师已经指挥摄像占据有利地形,拍了落水者几个镜头后就开始对人群和见义勇为的热心市民进行现场采访。
朱莎从人群中挤进去,发现落水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她此时正浑身湿漉漉地躺在地上,失去了知觉,旁边的群众有的叹息,有的摇头,据说已经报了警,也叫了救护车,但时间太短,他们都还没有赶过来。
朱莎在学校的时候曾参加过红十字会,学过一点紧急的抢救知识,但从来没有实地使用过。她犹豫了一下,回头看看好像还遥遥无期的救护车,最后还是横下一条心用在学校里学的那点有限的知识给她做人工呼吸。
就在朱莎满头大汗地忙活的时候,一辆黑色宝马车也缓慢地驶过落水现场,里面的人在摇下车窗的那一刻,刚好看到了挂着电视台采访证的朱莎在抢救落水者,她那临危不乱的举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正当他摇上车窗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前面副驾驶座位上坐着的肖扬也一眼看到了朱莎并且眼尖地认出了她。肖扬转过脸对他说:“表舅,她就是朱莎。”
老爷子有些微的诧异:“你不是说,朱莎是个酒吧小姐吗怎么是个记者”
肖扬有些心虚地摸摸头说:“表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表哥是在酒吧里认识她的,但她好像不是那种在风尘中打滚的人,她是大的大学生,人还挺清纯的,有种特别的气质,现在可能马上要毕业了吧。表哥从不在我面前谈起她,也不许我多嘴。”
老爷子瞪他一眼,没有说话。原定的计划现在又因为这个变数要稍微修改一下了。任何人只要是李正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就必须尽早被踢开,不管她是酒吧小姐还是女大学生,过程不一样,但结果是一样的。
下午朱莎回到电视台后还沉浸在中午的震撼中,经过她的百般努力,一直到救护车开来,那个落水的女孩子也没有醒来,她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永远都醒不过来了。朱莎心情沉痛地跟着老师一起回到了电视台,连路上老师跟她说什么,她都没有听见。
老师看朱莎郁郁寡欢的样子就拍拍她的肩膀让她别想太多了,朱莎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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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笑,下了车以后,老师和摄像先进去了,朱莎推说自己学校还有点事跟老师请了假走了。
今天是周五,但离约定回“家”的时间还很早,因此她没有给张超打电话让他来接,打算自己逛一下书店再走。她一个人背着大书包沿着二环路无目的地走。很快一辆车就跟上了她,开到她面前请她上车。
朱莎警惕地望着露出笑脸的肖扬,不知他找她有什么事,他们向来是没有什么交情的。肖扬摘下墨镜说:“朱莎,上车吧,有人想见见你。”
朱莎心中一动,终于来了吗王子和公主大婚前,老谋深算的国王要帮他清理以前的情债在繁花似锦的天作之合面前,一切不美好的事物都要消失,包括朱莎这样月亮背面的人。她心中雪亮,苦笑,却不得不顺从地上了肖扬的车。这么老套的戏码即将在她眼前上演,她不去亲自配合一下,又怎么对得起导演这出戏的人呢她很好奇,待会儿会抛出什么诱惑力的条件来完成这次交易呢
整个会面的时间没有超过分钟。朱莎见到了传说中的那个人李正的父亲。他大约六十多岁,两鬓斑白,身材挺直,很有气势,某些轮廓跟李正有些相似,尤其是眼睛。他一见到朱莎就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几眼,朱莎默不作声。
老爷子最后开口了:“我想你知道我是谁。我要你离开我儿子。”
朱莎凝视着他那双鹰一样的眼睛,不卑不亢地说:“凭什么”
老爷子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毕竟在商场上打滚多年,他练就了一身风雨不动气峙如山的本领,朱莎的小小挑衅又怎会轻易地激怒他,这点涵养还是有的。他忽然笑了:“李正有没有跟你说起过,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朱莎以静制动,等待老爷子自揭谜底,果然他没有继续卖关子,开始往下说:“你的这副倨傲的神情很像他的母亲,不,你的五官跟她并不相似,相似的是你们的神情。我有点明白,为什么李正会喜欢上你。”
朱莎打断了他的话:“我想您并不明白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老爷子挥挥手说:“我不必明白。离开他是你最好的选择,你应该知道,以你的条件,他是不会娶你的。你对他来说只是一时的诱惑,而诱惑是不能长久存在的,还不如及早退步抽身,争取眼前利益。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是有价码的,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谈判的。如果你够聪明,你会抓住这次机会和我谈条件,而不是在这里卖弄你的伶牙俐齿。”
朱莎忽然不愿意再听下去,她转身向外走,肖扬把她拦住了,她一字一句地对肖扬说:“即使我要离开李正,也不是被这个老头子自以为是的条件打动。我可以为了钱出卖我的尊严,但我决不会为了钱连我的灵魂都出卖了。我一直好奇大名鼎鼎的李氏家族掌门人是什么样,现在见到了,不过如此。”肖扬看着老爷子,老爷子挥手让他放朱莎走。肖扬好奇地问:“表舅,为什么放她走了”
老爷子眼望着朱莎离开的方向沉吟了半晌说:“不必再勉强了,她会离开的。我倒是小看了这个小姑娘,没想到她倒长着一身傲骨,这样的人必不甘久居人下,谈不谈条件她都会走的。你注意到她的眼睛没有那里有一种坚忍的光,只有遭受过苦难折磨又具有强大意志力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眼神。这个女孩子,将来也许不简单。”
朱莎孤独地走出了会所的大门,夕阳的余晖映在她身上,将她的背影越拉越长。她当初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又要独自一人地离开了,这个城市再繁华再美好也不属于她。她不能在这里停留,哪怕是短暂地落脚也不可以,总会有人来赶她走,因为她妨碍了别人的生活。她觉得好累好累,好想家,好想靠着妈妈大哭一场,可是妈妈已经去了天堂,所有的眼泪她都得往肚子里流了。无论痛苦与悲伤她都得自己忍受,没有人会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也不会有人关心她的故事,她只是这个巨大的城市里小小的一滴水,存在与不存在都不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任何改变。也许有一天,她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与痛苦,不知不觉消失在这茫茫的人海中也不会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朱莎一个人绝望地在路上走,她想起上周五的晚上,李正回到小套房那里,一脸阴沉,满身戾气的样子,见到朱莎几次都欲言又止,当时还以为他是生意上的不顺,现在回想起来,必定是和高家的谈婚论嫁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他父亲让他做一个了断了,李正之所以欲言又止,恐怕还是在犹豫,不肯彻底放弃朱莎,而是在想办法瞒天过海、划江而治。
朱莎苦笑,不管李正怎么筹划,他娶高家女的决定不会动摇,而她,可以有金钱,或许还可以有微薄的爱情,但永远不能有婚姻,也不能有自由,因为她的出身决定了她只能拥有这么多。她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柏杨先生的一篇文章,里面说一个穷小子嫁了一个百万富婆,结婚证书就成了卖身契。最初几个月,他阁下还是丈夫;等不了太久,他就成了从非洲进口的黑奴,那女人用叮当几个铜板,就卖了一个便宜货。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小子嫁给贵不可言的金枝玉叶,他在家庭中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他自己不但没有地位,他的爸爸妈妈都得满面羞渐地低着头走后门。把这个穷小子换成朱莎也一样适用,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李正那么迷恋她,甚至爱她,她也从来也不肯把爱分给李正的根本原因。因为她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
朱莎回到了住所,看看四周,空无一人,只有空调运转的细小声音传来,李正还没有回来。她打开电脑,连上网线,登陆到自己的邮箱,点开收件夹,找到里面的一封英文邮件,然后按了回复,把自己存在软盘里的文件拷贝粘贴过来,点击了发送。
几秒钟后,发送成功,朱莎松了口气,删除软盘里的所有文件,抽出软盘,用剪刀剪碎,把碎片扔到了卫生间的抽水马桶里,然后按下了冲水,黑色的碎片渐渐随水流潜入下水道。她又从容地把邮箱里所有的邮件按了直接删除,退出后,将电脑里的硬盘全部格式化。
她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内心异常平静。眼前不时闪过李正的脸,有欢乐的,也有阴郁的,有悲伤的,还有痛苦的。她闭上了眼睛,不想再看到这些令她的心触痛的脸,但那些他们共同生活留下的片段还是不时地在她脑海中闪过,如同在放一部画面清晰的电影。在电影中,李正送她玉瓶时的神情和他们一起在香港过圣诞节时的画面格外清晰,清晰到耳边彷佛还听到李正在看到她的笑脸后刹那间脱口而出的声音:“朱莎,让我们一生一世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