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其他小说 > 网王之祈月笑 > 恋爱百分百
    祈月感到手里的东西被捂得阵阵发热。

    低低垂了眼睑,小小的两粒,璀璨流转的光华大盛,泛起的微光直射眼角,将那滴细碎的泪水映的晶莹剔透。

    拢起五指,任由手心被那坚硬无比的钻石硌的生疼,掬在手里的幸福,再也不想放开。

    祈月紧抿着下唇,悄悄对自己说:

    “迹部是个大笨蛋。”

    抬起金色的瞳眸,环视四周。

    宽大的不像话的卧室,迹部金汉宫中专属于迹部景吾的房间。

    胡桃木的地板光彩照人,纯手工缝制的地毯一直通向半月形露台,俯瞰精致花园、露天泳池,远眺东京铁塔迷人灯火,室内以精美的法式编织艺术品和来自泰国的奢华丝制靠垫装饰。床头柜上水晶制的花瓶蒙着薄薄的光晕,娇艳欲滴的玫瑰在暗夜优雅吐芳,其中一支盈盈垂首,柔软的花瓣轻抚烫金的歌德诗集。

    整个房间无可挑剔的华丽。

    除了正躺在主卧中央超大kingsize大床上人事不知的那个人。

    “看来爱情果然会让人智商急剧下降,就连聪明如迹部也不可避免,”半个小时前忍足那只狼挂着幸灾乐祸的笑容简要总结,俄而语重心长的拍拍祈月的肩膀,“祈月你要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同化迹部。”

    想起今天当看到睡羊羊被桃城的入樽式扣杀直接打晕后,这只担任裁判的狼只是操着软软的关西音不置可否的说了句:“晕了啊,看来比赛是没法继续了。”祈月抖落一个大大的寒战,关西狼果然是冷血动物没错。

    撇开头,刻意不去看那个熟睡中的少年。

    手掌包裹的styon温度灼热。

    “祈月,我们家景吾从小身体就好,这可是他第一次发高烧,就为了找这个东西。”迹部清和把串连着月牙形蓝钻耳钉的项链交给祈月的时候,语气竟有些酸溜溜的味道,一双美目闪动着心疼、讶异、揶揄还有儿大不中留的感慨。

    祈月面上不禁有些发烫。

    迹部的第二球精准无误,惊慌失措的小偷很快被巡警带走,然而却没有在他身上发现祈月丢失的耳钉,想是摔到的那一瞬间项链从手里飞出去,被路人捡走了。

    好好的约会意兴阑珊,祈月顾自黯然神伤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迹部离开前对广场中央那个流光溢彩的喷水池满含思索的一瞥。

    “迹部那个聪明的脑袋大概是进水了,他完全可以想到一百个办法找回耳钉,却偏偏挑了个最笨的方法。”祈月站在酒红色的地毯中央,喃喃自语,玫瑰金的眼珠咕噜咕噜乱转,“现在是冬天啊,这个大笨蛋就不知道会受凉吗”

    迹部的水性极好她是知道的,他可以在水里为所欲为,不动声色的潜到水底,或者像浮木一样悠然自得的漂在水面,顺带把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吓个半死,不像祈月只会抱着个救生圈狗刨,最最不可思议的是啊,迹部的发型都不会乱掉,微挑的银紫色发梢弹力十足,不知道使用了哪个牌子的定型剂,防水效果一流,咳咳,跑题了。

    以和蜗牛媲美的速度挪到床边,祈月在床沿坐下,脸颊红扑扑的,比发梢而粉面含春的迹部更加红艳,定定的盯着迹部半响,皱皱鼻子,“大笨蛋。”

    究竟什么是喜欢

    “迹部,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很坏的”

    我说的那些话全部是骗你的,从我下定决心要喜欢你开始,我就不在乎其他女孩对你的疯狂迷恋,网球场上的强力发电机,举手投足每一个动作都足以引发呼声洞天的尖叫,迹部景吾就是这样,在任何场合都会成为人群的焦点,其实我心里一点也不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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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而会有小小的窃喜,这么优秀这么华丽的迹部,在他的心里有宫川祈月的一席之地,能够被那么好的男孩放在心里,是莫大的幸事。可是你就要走了,或许很久很久我都没有办法见到你,所以我放任自己的贪心和任性,喜欢看到你好看的剑眉皱起来,用宠溺又无可奈何的眼神望着我,“本大爷的魅力就是与日月同辉,事实上本大爷自己也很苦恼,不过祈月,你和她们不同。”

    你说,宫川祈月和她们不同。

    “你要是敢拈花惹草,我就让你学中东的女人用黑纱把自己蒙起来。”恶狠狠的挥舞拳头,说着完全没有威慑力的话语,然后躲在你的胸膛咯咯偷笑。

    迹部你知道吗你是真正的王子呢,但我却不是真正的公主,虽然我有了公主的身体,但是灵魂依旧是一个爱做梦的灰姑娘,我不知道公主的爱情是怎么样的,我能给你的,只有灰姑娘的爱情,不是童话里的那种。

    和你一起逛夜市,你居然没吃过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带着甜丝丝的幸福味道,虽然你还是一副“本大爷干嘛要吃这种不华丽的东西”的别扭小孩101号表情,不过我还是没你吃得快,那清亮深邃的凤眼里倒映出我鼻子粘着丝丝糖絮的狼狈样子,还有点点荡漾的笑意。“不许使用美男计”

    你的每一天都排的满满的,或许从你一出生的那天起,你的人生就已经被无数人规划得当,书架上厚厚的各色书籍,永无止境的精英课程,还有心爱的网球,可以分给宫川祈月的时间不多。迹部财团未来的领航者,必须具备足够的资本的历练,才能守护住想要的一切,纵使深入骨血的贵族气息与生俱来,在弱肉强食的银座,只有强者才能登上顶峰,人情世故,成王败寇的道理你在很闲的时候便已明了。传说中世纪西班牙贵族认为他们的血液是蓝色的,理所当然高人一等,因为他们必须背负与之匹配的沉重责任,你应该就是这种人吧。

    喜欢就是喜欢,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讲。

    喜欢就是我想要对你好。

    可是我能做些什么呢

    我苦思冥想很久,也想不出来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再让本大爷看见,你就死定了,恩啊”强行把我的脑袋按在你的胸口,面颊上七彩斑斓的泡泡破了一片,沾花了versace华丽衬衫,头顶霸道而温柔的声线扬起,我诺诺的开口,“呐,迹部,我好想又犯错了,那些珍贵的面料是只能干洗的”

    “本大爷不需要你做这些事情。”精致的骨节刮过沾着泡泡的鼻头,阳光穿透银紫色碎发,薄薄的唇微微勾起来。“不许使用美男计”

    某天我心血来潮,特地请教妈妈还有枫大厨,娉婷入厨房,洗手作羹汤,满怀期待的把爱心便当送到你面前,然后你向天边望望,确定今天的太阳颜色没有任何不正常后满怀狐疑的夹起一块金枪鱼放进嘴里,然后英挺的眉皱成麻花,又不认我大失所望所以柔声安慰,“没关系,反正你的白开水倒是烧的很好喝。”

    迹部你真是不会安慰人,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喝过烧的不好喝的白开水

    原来我这么笨,就只能每天烧白开水给你喝,你会不会嫌弃我呢

    “本大爷喜欢喝你烧的白开水。”

    扑哧一声笑出来,祈月蹑手蹑脚的站起来,做贼心虚的拉上厚重的天鹅绒窗帘,走到门口东张西望确定没有人偷听之后,在迹部面前挥挥手,没反应,平静和缓的呼吸,褪下标志性的华丽张扬,连眼角那粒妩媚的泪痣都沉入了梦乡,祈月手臂撑在床沿,水目亮亮的看着迹部,然后闭上眼睛,一字一句缓慢而清晰:

    “我好喜欢好喜欢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