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都市小说 > 席娟作品全集 >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第一章

    读者眼中的女作家,似乎全都该是一个模样;她们不能长得太“安全”,身材最好是瘦瘦长长,不然娇小玲珑也好;全身上下一定得要充满一种叫做“气质”的东西,举手投足间有无可掩盖的书卷气。然后,在与读者交流时,最好带点欲言又止的神秘气息,好引起读者更大的好奇心!千万不要相信读者在信中所言:无论你是圆是扁,我们是因你的才华而爱你,勇敢的走出来吧!一旦你信以为真,你就死定了!因为曾有一畅销文艺作家在成名多时后,千呼万唤之下,怯生生的在封底印上自己的玉照——瞧瞧他人怎么说来着?直接一点的呼喊:老天!她这副尊容也敢见人?恶毒一点的便是:哎!出版社大作善心,发门神照让人避邪啊?……从此以后,那位作家不堪忍受这种尖酸冷语,即刻消失……等等!别以为她寻短或封笔了!别担心,她只是改了笔名!而且,死不肯再受读者甜言蜜语所惑!

    纵观小说前辈们种种惨痛的经验之谈,原颖人在步入小说界后,决心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收到来信欣喜若狂无妨,但绝不在被兴奋冲昏头时做出会让自己遗憾一生的决定!

    她丑吗?不不不!她很美!但绝对不适合曝光!否则她的书本销路也会亮黄灯。

    亮黄灯代表“不一定”会影响销路!但因为她并不十分符合读者大人们的期望,于是乎,连编辑众将官也不敢轻易让她曝光。因为似乎还没有那一个读者认为作家应当长得艳光四射如模特儿。作家可以长得安全,可以生活邋遢,可以神秘作怪,但就是不能美得过火,什么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偏偏,她——原颖人,笔名“原茵”的流行小说作家就是这副德行。

    全世界的观念都差不了多少!美艳的女人一旦在工作上表现出色,大都会引起多方面的质疑。“胸大无脑”是男人给女人的侮辱:“美丽等于花瓶”是女人对女人的荼毒!

    连女人自己都争相贬损了,可别还无知的大声疾呼:为何女人永远无法与男人平等?问问自己吧!原颖人记得,她第一次投稿“权威”出版社时,主编决定替她出书,一约见,即不客气的问她:是否找了别人代笔?没有人相信美艳的女人会痛下苦功去认真做某一件事,尤其写作这条路异常寂寞——一台灯、一书桌、一枝笔、一叠稿、一个人——是的,一个人!主编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她会安份笔耕而不利用天赋去更有发展的行业工作?

    长得安全又孤僻的人只得认命,因为耐不住寂寞也得耐,别无发展嘛!

    当下,原颖人肯定了“权威”出版社不是她伸展大志的地方,那“安全”的女主编根本不会相信她有写作的能耐与以此为事业的决心;所以,她拿回稿子改投“青春”出版牡。人总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这次,她不再刻意修饰,土里土气、不施脂粉的走进青春出版社,也顺利的看到自己多年的心愿实现了!

    笔名“原茵”的女作家在万家争鸣中成了新作家之中的一个。雄心万丈的立誓要争出自己头上一片天,而且绝不会做出有损自己前途的事!

    也合该她排对了时机;在外国翻译小说抢滩进攻、掠夺台湾小说市场四、五年后,由早先的如火如荼,到后来的疲乏,然后著作权法实行,抑制了翻译小说的肆虐;却也因外来小说的刺激,适时的激起了有志者创作的决心。幸运的是,读者群渐渐厌倦了外来的东西,支持本土的创作,才使得这股文艺小说潮奠定了根基!而她也才得以顺利出书。三年下来,还算略有小成。

    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中,想要出名,就得有个人风格;早期的琼瑶女士之所以轰动是因为她有丰富的诗词涵养,虽然常常悲得乱七八糟,可是她出名了!原颖人为自己设定的路线是温馨又浪漫的,绝不轻易制造爱恨误会之类的东西,只是在生活中体会生命,反省自身,并且珍惜身旁的事物;就因为有别于其它众多轰轰烈烈的大作,她的作品像是一股清流;因此,她成名了!在一年前光荣晋身“青春”出版社主力作家之林。

    当作家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真的!她绝不愿受读者所影响,变成他们期望的那种人,

    但她却又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作者该有的形象——

    一个作者应当文静优雅。

    一个作者应该深居简出。

    一个作者应该坐在高级咖啡厅沉思一下午,面前摊开一叠稿纸,托首遥想梦幻事物。

    一个作者应该随时背起行囊夭涯海角流浪,望尽世间沧桑,抖落一身哀愁……

    一个作者……

    她给自己的“应该”条款至少有二十条!可是拿起金算盘拨拨打打,她发现当作家之所以会饿死不是因为稿费少,而是作家“应该”的浪漫导致挥霍无度而入不敷出以致饿死!作家难为,因为无聊的想改变自己以符合他人心目中的形象。

    天性是无可奈何的!谁教她唯一符合作家条件的便是敏感又神经质的特色,总觉得不像作家会对不起谁似的!她怕人批评,怕死了人家认为她破坏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经二年了!是为了交稿方便,也为了远离催她结婚的父母亲友。租下了二房二厅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当起二房东来了!虽然手头宽裕,但她的钱想用来环游世界,能省则省!二年下来,来来又去去的室友好几任,直到半年前搬来了一个叫做萧诺的女人,就一直没再变动了!原颖人心想萧诺至少会住到她想嫁人为止。对于这个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与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户,常常看到她房门下方透出的灯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来泡面,二人对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阵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阵子的大吃大喝,出门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说漫书回来啃!咦……这症状……与她太像了!

    她向来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权的,绝口不问他人的职业与其它,可是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问了!然后萧诺很直接的丢给她一个答案:她是文艺小说作家,笔名“练华”

    是也。

    哇!哇!哇!练华耶!那个晚她一年出道,却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红人的练华!

    主力作家中的头号排名人物!当时原颖人脑中想到的只有读者来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欢你的小说,但练华的更棒,我支持你们!所以她决定讨厌这个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决定归决定,与萧诺相处半年下来,还找不到足以让她挑剔的特色来讨厌,这使得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萧诺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读者对她的期望。照理说,她的路线属于活泼、俏皮,兼带一点大女人主义;强烈的个人特色自然拥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拥护群、死忠的忠实读者。在未见到她本人之前,原颖人每每在拜读她的小说之后,心

    想她必是个毒舌派——又幽默又风趣的人种;连长相也不忍太苛责的认为她应该长得很

    安全,是个大顽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跃!

    但她偏偏不是!

    萧诺是个外表斯文秀气的女子,娇娇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个永远的学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闲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样款,反正,每次一出门,人家都当她是在学学生,一个清秀、干净,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这个形象恰恰正好是读者大人们认为原颖人“必须”有的型;因为她写的小说中,女主角向来温雅单纯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颖人长得一副故事中坏女人的模样!看来美艳成熟,衣着虽不致于太考究,但却也无法学得来萧诺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来定会不伦不类!身材又太惹火,种种寻常女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却几乎让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泪!作家是不能太艳丽的!

    至于个性方面,那个萧诺倒是一反文静的外表所显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实上那女人可以说是无情的,这令原颖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个秋末的黄昏时分,她们二人连袂去超市采购了一星期的干粮,准备在未来数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问世事,闭关修炼去也。二人把走路当毕生唯一的运动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见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风中缩在一排自行车的夹缝中,以弃儿般的目光对每一个行人乞怜。

    老实说,这种犬类在台北市捉狗大队捉不胜捉之中,仍有数不尽的漏洞之犬,横行于各个死巷缝隙中与人类争地盘,占地为王。在现实社会中,人人在自顾不暇之余,谁会有多余的心思对他们投以注目的一瞥?没有踹上一脚就算他们走运了!可是她们是“作家”哟!常常在小说中写着女主角如何的保护可怜野狗来表示爱心与悲天悯人情怀,那么她们就必须比别人更有爱心才行。但,学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来的心思照顾?到时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传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爱心嘛!弄一根香肠给他吃如何?还来不及行动,就见萧诺放下手中的东西,跳在小狗面前!当时原颖人惭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为了形象在敷衍爱心而已,而萧诺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狗,冷言道:“有点骨气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该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价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么?当乞丐呀!好吃懒做的东西!不管是人是狗,饿死一个少一个,还不快去找营生!再待着,我马上打电话找捉狗大队来!你帮人类看过门吗?好手好脚的敢向人类乞食!丢不丢脸呀?……”

    一番斥责,也不知道那只狗听不听得懂,反正那狗到后来像是夹着尾巴逃走!换作原颖人也会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来又有些惭愧才让她讶异!

    所以说,这个矛盾又奇特的萧诺是深不可测又可怕的。对狗如此,对乞食的人类也相同。好手好脚的人来当乞丐她会上前去对那人做即席演讲,讲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体残缺的,她也不会给钱,她会打电话到相关的社会福利单位,请求协助。通常,会见到那票乞丐在倾刻间消失!原来不是真的穷,是有集团在幕后操空的!

    萧诺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说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为容易招人议论。

    她们二人笔风不同,个性与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赶稿时没日没夜,对环游世界有一种向往。再一点不同的,是原颖人想嫁人,而萧诺的脑中只有“独身”两字。

    是的,二十六岁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岁结婚,就该在二十六岁开始谈恋爱,所以她才会开始着急!一个作家该怎么谈恋爱?什么样的人才会是适合她的对象?

    爱情成了她职业中的一种冒险,因为她是作家,在笔下谈情说爱赚生活费,那么,天天纸上谈兵的人是否该在实际演练上比他人更得心应手?

    她想,她的“作家应该条款”又多了一条了!

    ※※※

    “度假?”萧诺从小说本子中抬头,扬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脸蛋完全表现出求知学生的清纯状!不知情的人必会当她天真又善良,列为稀有动物来保护着。但这动作只是她询问时的表情,当她赶完稿的半个月之内,她几乎学起懒猫,一动也不动,天天盯着小说漫画看,想与她说话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档,否则她不会理人。

    原颖人忙不迭的点头,身形几乎算是谄媚的半趴在沙发外沿,双手扶着扶手,只差没吐舌大叫两声:汪汪!否则还真像一只等主人临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开稿,只要五月底前来得及出书就行了!这么算来,这个月算是我们的休养假期,我们去度假培养灵感,连主编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的!作家找灵感,天经地义嘛!”

    “培养灵感?”萧诺睨着她,扬起一边的嘴角,表示她的讥讽又要出现了!“当个业余者你大可培养一百年的灵感,爱写不写都饿不死人!但我们?醒醒吧!小姐,我们这种专职的人差别只在写多写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笔,却连一个字也掰不出来时,就代表——你——完——了!”

    这是血淋淋的事实,所以萧诺嘲弄有理。当你有一个构思时,一旦开了稿,心中必须想的是如何将故事发展到十一万字,并且让十一万字嚼起来丰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着:灵感在那里?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浮上心头也是稍纵即逝,永不回头。靠它?等死还差不多!

    “说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图?坦白从宽,说谎从严!”萧诺收起小说,盘起双腿,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是认为你已经很久没有背起行囊到处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们一起到垦丁去玩半个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们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个月又打八折,开拓视野对作品内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帮助……”

    “你更年期到了吗?”

    “萧诺!”

    “由单身贵族期转为想结婚那一期。”

    这萧诺不是简单的角色!原颖人叹气道:“如果期中有艳遇我会很感激,但没有也无妨呀!只不过,我想充实一下自己。每当写了三本书之后,我都会有贫乏的感觉,才会产生找伴侣的心思。女人总要嫁人的,即使没那姻缘,总也要谈几场恋爱来现身说法!写小说的人却没谈过恋爱,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来的机会接触他人?更别谈白马或黑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来呀?”

    萧诺想了下——

    “你对自己目前的名气不满意吗?还是没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张饭票来保障终身?”

    “拜托!我们谈的是度假,不要再对我做心理分析!麻烦你大人高抬贵手,运用在你笔下主角就行了,别找上我。我相信我还可以写个十年,而且我又没挥霍的习惯,老了后也饿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书中充当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对他人产生好奇,想将人由里到外扫描个透彻。不必苛责萧诺,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将自己当白老鼠来观察。

    耸耸肩,萧诺问道:“什么时候去?多少钱?”

    “三月中旬,十天后,至于价钱,我再确定一下,明天告诉你。”她充满期待的看着萧诺。

    “可以。等我看完这一堆小说漫画大概也能成行了。”萧诺又抓回她那本小说,不再言语,代表谈话结束。

    这就是萧诺!干净俐落,并且不会热情的去与人热络,完全与她书中所写给人的印象不同。

    可别以为她看小说漫画太不务正业,这些可算是她们写作人的必做功课!若没有看看他人写得如何,怎么能力求自己改进?畅销的书有其畅销的原因。写得差的作品要拿来警惕自己别走相同的路;或许在别人的作品中还能找到激发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说是必要的。有时候连自己的小说也要反复细看数十遍,不是自恋,而是要诊断其不足处。既然人必须向前进,作品的水准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萧诺此时正在做这么“重要”的功课,她怎么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扰?通常看到萧诺这么认真,原颖人心中也会有些恐慌与不甘心。她总希望有一天,她会是“青春”

    出版社的大红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萧诺后面。这样想不知道会不会太小人了?真的!

    她从不知道萧诺会怎么想,也从不见她自满过。

    讪讪的拿了皮包,决定去找朋友谈天!萧诺是她的同事、敌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

    人类是很奇怪的,总是认为他人的东西比较好。像原颖人的同窗兼好友黄耘春就崇拜练华崇拜得半死!反而对原颖人的作品有诸多批评;而且这批评还是来自知道原颖人即是“原茵”之后。之前不知情时,还四处介绍亲友说“原茵”的作品不错,有前途;现在没有批评得一文不值就该偷笑了!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反正朋友拿她来糟蹋践踏似乎也只能认命!谁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坏事糗事没一件逃过黄耘春的视线?!想崇拜也崇拜不起来。要是黄耘春知道与她同住的那个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顶顶的练华,不知会有什么惊人的反应?!原颖人不是故意不说,但基于道德,她不愿四处宣扬练华与她同住的事。一如原颖人也有一些喜爱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从不让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与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觉当然好,但若造成骚扰就难受了!在真实世界中,她们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难行又何必?何况她写书三年,早已过了为一封鼓励的来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读者的批评或赞扬已不再是支撑写作动力的全部粮食。别怀疑!读者与作者同样痴傻,作者可以因读者的赞扬而成为没日没夜写作的疯子,至于对作家有诸多幻想的读者则是傻子,谁也没占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黄耘春是个咖啡屋的老板——之一;由七个志同道合的女生合伙开了家三十坪大小

    的咖啡屋,包办了老板兼打杂的工作,各司所长;而她接掌了出纳兼会计。小店成立两年来居然还做得小有盈余!目前在西区又开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余,倒也有钱在尖峰人潮时间请工读生帮忙,因此她此时才能端着一壶咖啡,排了个靠窗的角落与原颖人闲磕牙起来。

    “大作家,两个月不见,敢问孵出了几本大作?来点马路消息如何?”两年来她已非常明白,这女人只有在稿子脱手后才会四处找人吸收一些人气,然后等她又手痒时必又会六亲不认的缩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赶稿!

    原颖人瞪着一双明眸,做茶壶状的指着好友的鼻子,佯怒道:“本人的精心力作,你这个大胆刁民居然将它形容成随便混饭吃的东西,该当何罪?!”

    “得了!要阿谀谄媚,有你那些死忠读者还不够呀!不过,不是我爱说,你上月出的那本小说实在没什么看头!比不上练华那本新书。你就不知道,来这边的人只要提起小说,唯有练华二字。”

    “你别想要我替你拿练华的签名了!”原颖人咬牙切齿的磨出这些阴森森的字。

    “哎呀!大作家,忠言逆耳嘛!你自己本身也拥有不少读者,何必与我一般见识!

    如果你能顺手替我要张照片就更好了!要亲笔签名的哦!“当下见风转舵,黄耘春圆圆的脸蛋堆起福德正神般的笑意。

    “有机会的话。”为了怕她希望幻灭,原颖人向来没有认真去做好友交代的事。多丢脸!去向另一个作家要签名照?她自己这个作家的脸将置于何地?

    突然,黄耘春的脚在桌上踢了她一下。

    “做什么?”

    “靠门那一桌的那个男人一直在看你,我保证打从你进来后,他一直没把眼光移开。”

    黄耘春小声的对她使眼色。

    这是身为女人的骄傲。也许有些女子在表面做懊恼无聊状的同时,内心会被虚荣心吹得飘飘欲仙!可是,那不是她。原颖人自知长得有些媚,看来很好勾搭的样子,也就因为如此,打十四岁开始就吸引了一些不入流的人种来搭讪。在那些人的眼中,她容易上手,可以玩一玩、逗一逗,而绝不会有人认真的待她。有了这项认知,她更应该目不斜视、端庄自重,否则只消她斜眼一瞄,保证人家立即当她拋媚眼,到时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真不知是什么道理!她全身包得连蚊子都会给闷死般的紧密,怎么还会有不肖变态男盯上她呢?

    是的,她想恋爱,但绝不是在随便的情况下、随便的天雷勾动地火!全世界有二十五亿男人,全台湾有一千万男人,她不必太着急,更无需因一个无聊的盯视而在心中想得乱七八糟!她是作家,要端庄、要有气质、要特别,尤其挑对象更要找一如自己笔下写出的情景,才不会让读者们幻灭!这条款是……唔!作家的面子问题。

    “喂!看一眼嘛!长得挺正点的。”黄耘春又踢了她一脚。

    原颖人却故意将右侧的秀发垂落到胸前成帘幕,阻隔一切可能的注视。会对一个陌生女人行注目礼的男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不是色鬼就是登徒子!

    “颖人!我这间小店的客人都挺有水准的,那俊男也许是某一栋办公大楼的白领上班族,全身上下都是雅痞的味道。相信我,这么好看的男人很少见的,交来当男友会很风光。”

    原颖人不为所动的改了话题:

    “你要,你自个儿接收去。对了,我十天后要去垦丁玩半个月;你上回说过小木屋的经理提到三月份木屋打八折的事,还算不算数?”

    “咦!你自己一个人去?”

    “和我室友,萧诺。”

    黄耘春怀疑的看她。

    “我记得你与她并不太熟,连她在做什么工作你都不知道,不要到时被卖了还不知道!我说你那室友像个冷面杀手,只一张脸乖巧状的骗人。”

    这就是黄耘春对萧诺的批评;所以睿智如原颖人者矢口不提那女子正是练华,黄姑娘心中烙着光圈的天神是也。看她对朋友多好,怕朋友承受不起幻灭的打击!

    “以貌取人是不对的!萧诺有她的好处。”否则她也不会成为青春出版社最红的作家!原颖人心中叹了数声,这是她胸口永远的痛。“先说好,我的预算不多,只付打八析的租金,可以吗?”

    “可以!可以!反正木屋空在那里也是没得赚,明天我回电给你,随时可以成行了。

    大作家居然向我这个小生意人哭穷!啧!“

    由黄耘春的性格上可以很明白的了解到为何她会狂迷练华的小说。爱笑、爱凑热闹,又直肠子,加上一点点刻薄不饶人,正是萧诺笔下常见的人物,声气相投,也难怪会对上了!相形之下,她原茵的小说温温的、淡淡的,女主角一律甜美清秀、灵气出尘、规规矩短,那吸引得了那些喜欢重味道的小说人口?只能说,她的读者不在这范围里了。

    初春的午后时光会让人慵懒得一动也不想动;而文字工作这个自由业让她可以在闲

    暇时放慢生活步调。不明就里的门外人看了,就会称之为作家的悠闲浪漫;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当她们赶起稿来绝对比施法的女巫更骇人!披头散发之外,偶尔还会哀号数声,甚至不能忍受任何细微的声音。闹钟的滴答声会像催命铃,蚊子的嗡嗡声是造成大脑断层的哀鸣曲,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听来如丧考批……在这种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若还有人相信作家会点一盏蓝色灯光,手捧一杯清茗,托腮凝望窗外星光,衣服任微风飘起拂动,唇色上扬,偶尔灵思乍现,在绿色稿纸上写下美丽的爱情故事,优雅的挥洒生命,度过愉快的时光……哇哈哈……原颖人与所有的小说作家会先笑掉十副大牙!

    真美好的构想!但凡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多为虚幻,可不是?

    陷入发呆状态,是作家的专利绝活!一般人称作家发呆的蠢状为“凝思”,呆滞的表情在别人添加染料的眼中便是带着美丽与哀愁……此刻,原颖人不知不觉地陷入“凝思”中,想着公寓的水电费要交了,马桶会堵塞,回头得买通乐,堆了一星期的衣服要记得洗,否则明天没衣服穿了……

    “呀!走了!”

    黄耘春离开了好几次,都是因客人要结帐;此时又坐回来,口气不胜惋惜,也顺带唤回了原颖人的“凝思”。

    “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又解决了一壶咖啡。

    “那个俊男呀!原本一直在看你的那个,刚刚结帐走了。我不小心瞄了他的皮夹一眼,哇!有四、五张金卡与好几家高级俱乐部的会员证。一定是主管级的人物了……”

    “才看”一眼“就看到那么多,你的眼睛装了x光吗?”原颖人伸了伸懒腰,发现自己竟在此消磨掉了三个小时,是可以回家了!“顺便告诉你,现今世上朴实人种不多了,尤其是上班族。别看他们衣冠笔挺,皮夹内会员卡、什么卡一大堆,多得是打肿脸硬充胖子的人,我是单纯善良的乡下姑娘,不会乱做富贵美梦。”

    “亏你还是个制造美梦的人!”

    “美梦要做,现实也要过,唔,结帐!”

    某方面而言,她与萧诺还真是像!这也是为何她会找萧诺一起去度假,而不是找黄耘春的原因了。

    步出小咖啡店,望了望天色,决定上超市买火锅料煮什锦面;她与萧诺都像一辈子没吃过正餐似的,连月来一直都吃泡面度日,也该好好补一下了!旋身砖向超市的方向,不意瞥到一个西装革履的身影,倚在对街一辆拉风跑车旁,有些邪气的目光正透过太阳眼镜投射到她身上。是在看她没错!当他们的视线衔接上时,那男子搁在车顶的手向她扬了扬,唇角勾出好看的弧度,是个长相挺端正的人,但态度太不正经!原颖人没有多看他一眼,转身离去。他先生尽可当他的阻街男,她可不陪他当伴游女郎!她可是个作家呢!

    第二章

    作家靠筑梦生存,振笔疾书,挥洒出一个又一个满足少女少男纯洁心灵的美梦。但少女少男的心是很难捉摸且相当喜新厌旧的;尤其当今新人辈出,多得是才能出众、筑梦技术高超的新作者。即使已晋身为老作家之列,仍要有所警惕;因此,不断充实自己是必须的功课之一。抬出这么个大理由向出版社解说暂时遁逃的原因,是任谁也反驳不了的!充电是何等伟大的事!即使出版社严重缺稿也不能反对。何况目前出版社的稿子堆得有好几座山那么高,那差得了两部稿?没法子,想冒出头的人太多了!

    “四月份才打算给我稿?大作家!你与练华都是我们”青春“的主力台柱,怎么可以同时说休息就休息?”田牧莲夸张的呼叫着。身为出版社的主编兼催稿大王,她最擅长以一张名嘴哄得人服服贴贴,再怎么没名气的作家只要在她眼中尚有利用价值,一律吹捧得让人飘飘欲仙,让他(她)以为出版社的存亡完全操在他(她)手上。

    像此刻,一听到原颖人说出尚无小说大纲且要出游一事,马上换来田大主编捧心饮泣的面孔!

    要不是和她打交道了三年,原颖人必仍会一如初时般当真认为自己多伟大而懊恼不已呢!

    “得了!我看过新上市的书了!有两位新作者前途不可限量。而且我知道你手中还有七本稿未出,一本我的,二本练华的,以及其它几位大大知名的老作家,垮不了的。

    你就只会诳我,在萧诺面前你那会这种演法!“原颖人老大不客气的点破她的夸张。她就是太好骗了,才会在三年来舍生忘死的拼命写,生怕出版社会因没书可出而垮掉!换作是其它作者,多得是以不同笔名投稿于不同出版社;照她们的说法是:鸡蛋不可全放在同一篮子中,换笔名是为怕得罪各个出版社。这类到处游走的作者,准会笑死忠的人太愚笨!大家心知肚明得很,青春出版社已小有名气的作家中,只有练华与原茵没有将稿子投到其它出版社。

    原茵是死忠而且笨,而练华则是讨厌变来变去的麻烦;她们绝不相信笔名换来换去,稿件投来投去,就会增加多少知名度与销路。写不好就是写不好,即使再会耍手段,也还是没有出头的机会。换几家都一样。

    “休半个月太长了,还是咱们折衷一点,你趁休假时草拟故事大纲,回来咱们讨论讨论。”田牧莲从书桌旁抽出一把读者给原颖人的信件,也抽出一份去年度出书销路的总排名——她深谙适时刺激的效果。

    原颖人接了过来,双眼上下扫描,边道:“我回来会给你大纲,也要这么要求萧诺吗?”该死!又排在萧诺后面,只有一本卖得比她好一些。

    “不,她快手得吓人,不必人催,她自会有稿出现。倒是你近来步调懒散,加油吧!

    两人同住一起不会有压力吗?“田大主编一副吸血鬼的狰狞面孔。

    “你就是巴不得我们自相残杀到死!”丢开纸张,媚眼一扫,心想可以暂时躲开这女人的轰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田牧莲纤纤玉指刮了下她白玉似的面颊——

    “把我当小人看,天理何在!我们还打算今年多加一些宣传重点在你身上,让你的声名凌驾在萧诺之上。还不快快感激我!”

    “古人说:大恩不言谢!何况这小恩小惠又未必有成效,还敢来邀功!”

    “是是是!你大作家的金科玉律,小女子受教了!一同吃饭去吧!顺便挑几本书回去看。真是的!愈来愈有萧诺的架式,百分之百的难缠。”转眼又是另一种姿态。

    身为主编,恐怕必须有十八般武艺才成了!而……像萧诺?倘若自己可以学得她那般冷静淡漠的心肠倒是件不错的事!偏她只是外表与人不易相处,内心却比谁都神经敏感,学了个半调子可不好受。

    哎!她只是个以练华为竞争对象的可怜作家!

    与田牧莲前往川菜馆吃午饭,才坐定,就发现侧方桌子旁有一双注视她的眼眸,一个同样衣冠楚楚却眼光放肆的人。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吧?

    台北果然很小,又因是盆地地形,把人全挤到盆底来相会了!所以有二百万人口的台北事实上小得可怜。

    那男子有一双眼尾上扬的桃花眼,漂亮得不得了!要不是那一双墨黑的浓眉紧锁住些许端正,恐怕早轻佻到骨子里去了!他对她露齿一笑,眼光在无墨镜的遮掩下,放肆得紧。

    “认得的人吗?看来很有派头。”田牧莲低声在她身边问着。

    原颖人差点习惯性的回予他一笑,猛然想起他与她根本是陌生人,才收住笑容,伴随口水一同流进胃中,冷漠的扳回了脸。幸好幸好!没失态,否则就真的像花痴了;尤其在主编面前,她更要有作家的样子,否则让人想将她归类到私生活不检点的一方,那可够她心碎了!于是急忙否认——“不,完全不认得!我三年来天天告诉你,我没交过男朋友,之前是因为壮志未酬,不谈儿女私情;如今是惊觉年华已老,前途渺茫,没学会求偶的花招,那有可能认识男孩子?”

    “看来你的春天就快到了,谈个恋爱来增长见识如何?而且那体面男子看来花得很,必是一流情人、十流丈夫,且是那种谈”婚“色变的人种,你可以很放心的尽情浪漫。

    这种人绝不会想套牢你,你大可自由自在写个一百年小说,又有人可以谈情说爱,出门不必付车钱饭钱的惬意过一生……“

    这女人就是话多,而且自私得让人想不唾弃她都难。

    “将来如果你失业了,可以去当皮条客!不然当吸血鬼也成。你就是巴不得我写到老死,没有家累来烦我。到时我写的书没人看了,你养我?”她杏眼一瞪,企图以凌厉的目光让田大主编吓到抱头鼠窜!

    可惜呵!一个艳丽又带点傻气的外表是不太容易让人害怕的,顶多看来像在发娇嗔,

    所以田牧莲大呼吃不消——

    “别对我拋媚眼!我上有老公,下有子女,不能与你双宿双飞,你的电波扫错对象了。”

    “唉!你真是吃定我了!”与那种人生气无异是加倍让自己生活痛苦。人家堂堂一个见识三教九流的大主编,什么阵仗没见过?她小小一个闭门造车的作家那是对手?

    田牧莲嘻嘻一笑。

    “我吃你作啥?你的秀色我可是吃不消!难得长相艳冠群芳,不去当明星,来当爬格子的作业员已够蹧蹋了,再不善用天生美貌钓个财貌双全的男友,就真的暴珍天物,我要替老天叹息了!”

    财貌双全?世上真有这种男人吗?忍不住又瞄了眼一直放肆看她的隔桌体面男。外表尚可,但财?别妄想了!一个年轻男子有钱只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富翁。否则没有人会在三十岁以前坐拥财富。但公子哥儿?不不不!留给一心巴望当凤凰的人去追求吧!然后攀上枝头任人使唤一辈子当个小媳妇,何苦?

    才想着,那男子显然以为得到了暗示,握着一杯酒移驾了过来。

    “我们见过,昨天下午。”他潇洒的举杯,上扬的美丽唇线逸出柔和的男中音;他唱起歌来一定不比费玉清差,非常的舒服悦耳!但脸上表情过分自信自得。

    “我不认识你。”原颖人不客气的响应,低低的嗓音充满百分之百的冷淡。

    “可以坐下来吗?”他己拉开椅子了。

    “请便。但我们要结帐了。”原颖人抄起帐单,一手拉起正在喝茶的田牧莲,害她差点呛死!

    “颖人……”田牧莲又咳又叫的任她拖着走。不时的回头看那位应当很尴尬的可怜男人;不料却见到那男子脸上完全无怒色,反而噙微笑,双眼闪动兴味与挑战的光芒,饮下手中的酒,像在宣誓什么。霎时,敏感的田大主编立即明白——有什么事将要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了!

    ※※※

    在悠闲的度假时光中,看着一叠读者的来信,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稿费的多少是出版社给予的肯定;信件的多寡是读者给予的支持。一个写作的人大都靠掌声来支撑写作的欲望;知道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或持反方向的批评,都代表他们全用心看过自己所写的书,不论是谁,都该偷笑了!连萧诺也暂时搁下她那些漫画,一早与她窝在小木屋铺着地毯的阳台上,迎着暖阳度过一早鸟语花香的时光。

    并非全部的来信都是盛情支持的人,有些是批评,有些是捣蛋,也有些是倾诉自己的心情故事。像现在,在笑了两个小时之后,原颖人忧心冲冲的抬头问萧诺:“我的书真的不值一看,了无新意吗?”

    萧诺反问:

    “有几个人这么说?”

    “三个。”泪珠在眼中打转,显然信心大失。

    “那有几个人说你的小说精采好看又温馨?”萧诺又问。

    “一百二十七个。”

    萧诺冷淡的道:

    “你宁愿去在意那三个人的批评而无视于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支持,你有病啊?世间那有十全十美的事!连总统都有人批评了,何况小小的你与我。”

    骂得真好!原颖人心情好多了,小心的问:“你——也曾收过他人批评甚至恶意捣蛋的信吗?”她不太相信萧诺会有,她太受欢迎了!

    “怎么没有?!骂得狗血淋头!可是我们又不能写信骂回来,更不能狗腿的回信:是是!大人您教训得是!小女子受教了!不吐血才怪!只能将信挫骨扬灰,咒骂之余还编来草人钉上五寸钉。那些可耻的人根本不敢留下回信地址!我们能如何?作家呢!多少要有点心胸,装也必须装出来。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位叫”席绢“的作家曾经接到连续三封骂人的信?骂到最后甚至写道:因为你是席绢我才花力气骂你,换作是其它作家,大爷我还不屑一骂哩!多可悲的一个女人!被人骂了还得把它当施恩看!那读者八成以为他在教训他家的狗。”

    “可是后来那位男读者又写信道歉了呀!”原颖人也曾听到过这段血泪往事。

    “放屁!先桶你一刀,再替你包扎,伤口已成,弥补不回来了。那女人就是太热情的回信,直到那一封信之后开始挑着回信了,然后黯然消失于小说界,目前不知流落何方。”萧诺顺手又拆开另一封信。她的信永远比原颖人多一倍。

    “大概也是江郎才尽了,不趁机引退,留着硬撑也难看。”世界原本是现实的,她不必寄予太多同情,毕竟将来她引退后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谈笑话题。

    “呸!”萧诺将新拆的信往纸袋中丢……

    “怎么了?”

    “骂我的。说我抄袭前人,又写得很难令人发笑,已步入陈腔滥调之林。”

    原颖人惊呼:

    “不会呀!他们为何骂得这么凶?”可见毒辣之人,功力仍有高下之分,她就没收过这么可恶的信。

    “他们当我的小说是笑话大全,无聊!要看笑话不会去看”笑林广记“!如果他们看得懂的话!要我本本写爆笑的情节?!我从不觉得我的书多好笑,轻松当然必要,可是二十来本写下来,本本要求让他们爆笑,搞到最后,不是书死,就是我亡!不了!我偏不写,下本我写大悲剧!”

    萧诺可能也动了气,不过面孔上仍是淡淡漠漠,平静得让人钦佩。原颖人决心学她这一点。

    “可是有些人的批评很中肯、很受用,看出了我们不知道的缺点。上回我就收到一封有十五张信纸的来信,其中将我写的三十本小说做了优缺点评量报告,我感激得要命,连忙奉送上我的新书致意。”

    “若批评的人都是这种人就好了!只希望我们不会重蹈”席绢“那可怜女人的命运就行了!读者大人依然是我们下笔的动力与希望。”

    原颖人笑道:

    “我们散步到饭店吃午饭吧!别看信了。还有十四天要过呢!一次全看完了会空虚的。”

    萧诺也笑了,起身道:“好!顺道去书局买信纸邮票。趁空闲时快将”信债“偿一偿。”

    二人披上薄外套,穿着凉鞋,沿沙滩步道往市区行去。

    作家们的快乐与痛苦——读者!双方皆痴狂,所以小说会令人不可自拔的沉迷。有人不停的写,有人没命的看!多么蓬勃的市场,一个梦工场。

    走了半小时,终于抵达市区里唯一一家大书局。中南部的硬件建设带来了实际人了,只要稍稍有领先,她会先怀疑自己的眼睛度数。

    萧诺耸肩。

    “一般反应说我这本不好笑。”她早料到这种结果。读者才不管她这本书的立意为何,反正再用心写的小说,只要不好笑,一律被批评为滥竽充数,水准大退!

    “也许你太叛逆,到底你期望自己定位在何处?”至少原颖人不会自找麻烦,常常转型,让自己写得辛苦,读者看得不适。她被定位于温馨柔雅风格,三年来写得顺利,从不会有异心企望千变万化,但萧诺会。

    “叛逆、善变,有何不可?我要挑战自己能力的极限,是褒是贬不计,至少我尝试过。”她挑了几本新出炉作者的书,再转到别柜,看其它出版社的新书。

    谁能说她错?也许读者骂归骂,对她的叛逆也是欣赏得很;目不暇给之余,仍无法为她定型。原颖人看得出萧诺的善变完全导因于大多铁口直断的读者大人们。

    他们说练华“好笑”,她就偏不再“好笑”。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

    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

    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

    “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花。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好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姑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

    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喜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

    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

    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那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

    题:

    “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好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话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

    低喃:

    “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

    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那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

    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的进步繁荣;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

    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第三章

    原颖人双颊发红的低了头,第n次偷看那个带一票残障儿童来海边写生的男子。

    她想,她找到她的理想对象了!一个有着一双诚挚温暖眼眸的男子。这便是她在此呆站三小时,冷得快要断气的唯一收获吧!

    那男子没有好看的面孔,也没有高大的身材,衣着随便又廉价,典型的乡下青年。

    黝黑的肤色看得出是在阳光下流汗工作的人;但他有一双善良的眼。

    有一粒小皮球滚到她脚边,她蹲身捡起,而皮球的主人也推着轮椅走了过来;一个十来岁的女孩,笑着对她道:“是我的球,谢谢你。”

    “不客气。”原颖人交还了球,看那女孩推着轮椅又加入同伴的游戏中。偷偷的注意到轮椅背面印有“慈晖育幼院”几个大字,活像是个有力的线索似的,深深记在心中。

    实在是冷得无法再忍受下去了!她搓了搓双臂,正想返身回小木屋,不料侧方传来

    声音:

    “不要动!我快画好了!”

    “呀!”她不确定眼前那孩子是不是在命令她,她好奇的走近那位不超过十岁却看来一副画家模样的小男孩。“你在叫我吗?”她看到那小男孩少了一只右手,以左手在作画。

    “是呀!你比较漂亮。”小男孩得意的指着画。

    原颖人几乎没笑出来。八开的画纸中一片模糊的蓝充做海水,中央一个穿白衣的女人——至少有手有脚也有头,五官全在水彩上色不当中糊开成女鬼状,怪可怖一把的!

    但小孩嘛,能画出一个清楚可辨的东西就谢天谢地了!她甚至该为自己有幸给人画到而感激!

    “秦老师,我画得好不好?”小男孩倏地回头叫着不远处的那男子。

    然后原颖人心跳两百的看着她的理想丈夫人选走了过来,不自觉屏住呼吸的想更真切看清他的五官。原来他姓秦!

    那男子走了过来,眼光不经意的扫了她一眼,露出了憨厚又温和的笑容。然后坐到小男孩另一边,仔细的看着画,对小男孩赞扬了一番。然后原颖人有幸的瞄到秦姓男子左胸口配着的社工证:秦宴儒老师。

    多么斯文的名字!原颖人心中跳得乱七八糟,终于明白自己笔下常常写的“一见钟情”并非胡乱杜撰而来,果真有其事呢!

    但……问题是,她该怎么去把握住她的缘份呢?忍不住努力回想她数十本小说中每一对男女主角相遇的情节。

    英雄救美式……佳人落难式……冤家变亲家式……友情转爱情……共同患难生真情……

    唔……都太戏剧化了!她才不会将自己设定成一个倒霉女人专等白马王子来搭救!

    所以,她决定采最平凡普通的方式——自我介绍!在那双温暖的眼眸看向她时,她

    立即把握住机会搭讪到——

    “很好的天气,适合孩子们来写生。但你只一个人照顾得来吗?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他们都很独立自主,而且中午回去时,院方派车来也会有几位社工随行。”

    他的声音很低沉,也带着些许窘迫,看来是不太有机会与女子交谈,尤其是个美丽的女子。

    “我姓原,叫颖人,你好。”她伸出纤白的小手,中指的笔茧显示出她是个经常握笔工作的人。

    秦宴儒的手掌就粗糙得很,充满了厚茧;他看来有些无措的握了她一下,立即放开。

    “我叫秦宴儒,在附近的国中教书。”他的脸在碳黑中有些红。

    而她的脸也是,她觉得自己被电了一下!由他掌心传来的温暖厚实,百分之百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而且充满了安全感。这就是触电的感觉吗?

    “你教美术吗?”

    “呃不,我们乡下老师少,常常身兼数科,我是教数学的,又兼美术与体育。没办法,请不到老师。”

    这么老实的男人已近乎绝迹了!还能让她遇到真是老天厚爱!有爱心,忠厚老实,职业固定有保障,不可能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去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他这么一个善良的男人必定会疼老婆一生一世的!又不怕被别人勾引走,因为他不是帅哥,也没有桃花眼。这种老公要去那里找呵!这趟假期,果真来对了!

    原颖人深深的盯着秦宴儒的身影,看他走向每一个残障小孩,看他们画图与游戏的状况。仔细而温柔的聆听口齿不清的小孩絮絮叨叨的嘟嚷声,然后给予赞赏的微笑——偶尔,眸光也会扫向她这方向,她回给他一个亲切端庄的笑容。除此之外,她仍苦思不出其它更好的暗示动作。

    一个专写爱情的女人竟如此笨拙!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身分?女追男并不是什么稀奇大事,但自古以来,所有追求招式全是为男人制造产生的。女人顶多扭扭屁股,拋拋媚眼以示心意,再多就没有了!

    她不能开著名车、捧着鲜花去苦等白马王子,也不能在月光下弹吉他诉衷情男人的把戏由女人来做就会显得荒唐不已。

    一件黑色夹克披在她快冷僵了的双肩上——对,她也不能这么对待一个冷得半死的男子——咦!

    匆忙由失神中恢复,跳了起来!发现果真肩上有一件外套,而她正直直的跳入一个香香暖暖的怀中!这男人擦着都会气息的古龙水,夹带着花香沁入她感官中!

    “你——”她抬头,看到一张白晰英俊的脸,正勾魂摄魄的对着她笑。

    “你在想我吗?都快冻成棒冰了还不回去。”罗京鸿十分享受她贴着他蹬感觉,立即评估出她完美的身材比例——36、23、35,完全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人工填充物,抱起来软软柔柔的,会将男人溺死在其中毫无怨言!

    “走开!”她用力推开他,一双大眼不安的瞟向秦宴儒的方向,深怕他误会。

    可是,他恐怕早已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正往她这边走来,眼光有些错愕与……失望。

    罗京鸿强将手中那束玫瑰塞在她手中,察觉出她细微的不安,然后他看向他的敌手,却笑了!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宴儒学长。”

    “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这两个男人居然是认识的?!原颖人退了两步,小心的打量二人,呼了一口气,庆幸秦宴儒并不是因为她而失望。她还有希望博取他的青睐!可是这情况也代表了她是局外人;正想着如何不着痕迹的加深心上人对她的印象。

    罗京鸿替她省了事,一手勾住她柳腰介绍道:“你们见过面了吧?她叫颖人,是我的爱人……”

    “你胡说!我才不认得你!”完啦!这男人卑鄙的宣告,无异是判了她未来幸福的死刑!正常一点的男人都不会要她了!何况正直憨厚的秦宴儒?

    无视于第三者的存在,罗京鸿又加了另一只手圈得她牢牢的,在她颈子上轻咬了下,

    甜腻道:

    “亲爱的,别顽皮了,跟我赌气了那么久,看在花的份上,原谅我吧!”

    原颖人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呆了!全身冷而硬,目光发直,完全没了反应。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的男人?

    “学长,你知道的,女孩子总爱耍点小性子。我们的事改天再谈了!我先送她回去,再不走她会被海风吹成重感冒。”罗京鸿扶着呆若木鸡的原颖人走了!完全明白的向秦宴儒宣告:她是他的女人,别的男人最好断了一切非份之想。

    留下秦宴儒深深的注视,看着他们状似亲密的离去,心中若有所失。罗京鸿永远是美女的第一选择。十年来从无例外——他轻轻的苦笑了,堆满自嘲。

    “秦老师,该带孩子们回去了!在想什么?”一个肤色与他一般黝黑的女孩,以着生硬的国语对他叫着,扎着两条朴素的辫子,花布洋装,讨喜的圆脸闪着含蓄的热情。

    他挥挥手。

    “叫孩子们集合,该回去吃午饭了!”

    “您也快来。”女孩甜甜一笑,招呼孩子们去了!

    这里才是他的地方,如果他会成家,也应是在此寻觅与他相同的人种,而不是那个漂亮白皙的都市小姐,那未免太委屈她了!

    只希望罗京鸿已收起了玩乐之心,认真去对待那个小姐。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绝不是可以轻薄的对象。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事……

    ※※※

    “你——你——你——”

    原颖人头上冒烟,双眼充血,全身热血奔腾,只恨自己骂人词汇贫乏,打人功夫又没学过,踹人要害则太难看;若他是独子,害他绝子绝孙就太对不起他家列祖列宗了!

    所以,她在口吃中仍坚持对他发飙:“离我远一点!姓罗的。你——你怎么可以——”

    服务生端来的丁骨牛排打断了她的指控。说来可怜,她是在被拖入饭店坐定后才回过神,吓飞的三魂七块终于归位。但事实已然造成,她恐怕已被秦宴儒判出局了。

    “来,先喝口水。”他双手奉上一杯水果酒。

    她不领情的别开眼。觉得这家华丽的饭店俗气,佯装浪漫的乐队更俗气,尤其眼前华丽如孔雀的男人更是老天的一大败笔!俗气死了!老天!他甚至抹了香水!

    “你这人难道从不接受暗示的吗?我不认为女人会受得了死缠烂打!”虽然小说中的男主角全因穷追不舍而得到女主角的心,但现实生活中,多了这么号牛皮人物是很扰人的!在她的故事中,他只是男配角,理应安份的在一旁插花点缀就好,妄想当男主角就太不自量力了!

    “我从不死缠烂打!”他对那四个字嫌恶得半死!二十八年来的岁月有一半在女人的死缠烂打中度过,这种无知手段,他大情圣不屑为之。

    “那真是铭感五内,希望你做得到你说的!”她本来打算站起来一走了之,但饥饿的肚子提醒她眼前的牛排看起来味道不错,还有引人垂涎的香蒜面包与浓汤。一客要八百元台币呢!叫了不吃多可惜……于是她低头快速的吃着牛排,打算早点吃完走人,自己付的帐当然得捞回一点半。要是存心坑他就不必在意了,偏偏她是个善良的作家,要对读者做身教言教的。

    罗京鸿轻易看透她心中想的,有些好笑,更深深肯定这些言情小说作家全有些怪僻,使其表里不一。

    看来乖巧无害的人偏偏嘴不留情,比冰更冷。

    而看来风情万种、世故精明的美女却有纯情小女生的内在,并且神经兮兮的。由衣着上的表态可知,她可能对自己的好身材感到羞愧,否则她不会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从脖子到脚踝包得紧密如修女,直筒的上衣绝不强调腰身,他若没抱上一手,还不能肯定她身材的比例呢!

    “秦宴儒是我在t大时的学长,大我两届,是数学系的高材生……”他起了个话头,精确无比的勾起了原颖人的全副注意力。她嘴里两边各有一大口牛肉,鼓鼓的,一时之间吞不下,只能楞楞的盯着他看。

    可是他却不再说话了,悠闲的啜饮香槟,欣赏着美妙的音乐。

    “喂……”她用力吞下牛肉,着急的问了。

    “你想不想当明星?想不想改行?今年几岁?第一次sexualintercourse是在什么时候?”他突兀的问。

    “你真恶心!”原颖人知道他是存心的。不晓得这人活在世上对社会能有什么贡献!

    害她连食欲都没了。

    “你真好看!”他声音转低,带着蛊惑,以他惯常用的勾魂方式对她施展魅力。

    “我真想尝尝你的味道……”

    原颖人盯着眼前的白开水,心中想着:若是萧诺听到这么下流的话一定会立即抄起水泼他。不过,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这么激烈,但她的确很想当一次泼妇!即使这么下流的话经过他的演译之后并不太显得淫秽,但她又没被电得昏头转向,言下之意她可清楚得很!她是个小说作家不是吗?眼前他老兄的意思是:小姐,我想和你上床,如果你被电昏了,不妨借楼上房间方便方便!

    哇!这不是萧诺笔下色狼兼坏人常说的话吗?而萧诺通常安排这种人被乱棒打死!

    原颖人四下看了看,发现没半根可用的棍棒,只好作罢。

    她瞇眼笑道:

    “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然后走出一个美人,提着一箱行李,直接走向木屋外围的木墙。但她没有钥匙,所以按了门铃。

    咦!里面早住了人吗?

    然后,一个赤膊着上身,穿着百慕达裤的男子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那女子扑了过去,火热的在男子脸上印满了红印。f太监绝子绝孙!嘿!当作家的好处!

    进屋不到五分钟,外头门铃立即响起,吵醒了尚在补眠的萧诺。

    “会是谁?”她赤足走入浴室,没有开门的打算。

    原颖人戴上耳机,听着邓丽君的“淡淡幽情”,跟着唱她最喜爱的“独上西楼”。

    当她唱到“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门铃声嘎然而止,不知是烧坏掉了还是外头的人终于放弃了。开心的翻阅萧诺的小说细看,心想罗京鸿有美女作伴,必然不会再来烦她了吧!那么她可以好好的去打听秦宴儒的事了!她才不会白痴到以为罗京鸿会告诉她资料呢!男人说女人小心眼,其实他们的心眼也不大,只不过一切缺点表现出来统称大男人主义罢了!她们写小说的人才不会那么好骗呢!多少招式引用在书上,早已倒背如流了!那有可能还会被伪造的浪漫冲昏头!别笑死人了!

    萧诺拿下她的耳机。

    “隔壁的家伙爬窗而入,问我们要不要与他们一同吃早餐。”

    “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报警,告他非法闯入。”原颖人一本正经的说。

    “原本我是那么打算,但看在他提供咖哩饭的份上,我决定撤销告诉。我已经闻到香味了。”萧诺深吸一口气。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脚。

    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色狼?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

    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花花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花花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

    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花花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

    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花花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

    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那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

    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这么厌恶感情的人,却写了二十来本大受欢迎的爱情小说,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

    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

    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

    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后那张俊男脸!

    “你放开我!”

    偏偏罗大少惨受攻击之余仍死不放人!脸下脸上全是披萨,接过萧诺救济的面纸抹完脸后,他嘻笑看着怀中快要喷岩浆的美人——“雨中散步是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浪漫场景,咱们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总是爱以蛮力欺负女人!原颖人抵死不从的低叫,抬头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戏的萧诺,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剧情,我希望你别写成女方在故作姿态!最重要的,此时我是在受骚扰,而不是与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见死不救!”

    “你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人家出生时多了一条牛皮神经,想甩也甩不开。不如与他说个明白吧!”基本上萧诺习惯置身事外,虽然这个四维大少不一定是原颖人的白马王子,但凑和着看也挺配的;而颖人一再拒绝与逃避,只会让男人追得更紧,何必呢?

    干脆合议出一个解决方法,免得这情况再胶着下去。

    “好!你放开!我们出去把话说清楚!”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号,原本该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着阳光与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鸽子笼中呆看窗外的绵绵淫雨,惹人心烦!

    萧诺找到了个类似“花花公子与傻大姊”的题材,开始闭关修炼;她一点也不介意提早回来,反正亏掉的钱原颖人会退还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毕竟是原颖人死拖活拉,将她挖出被窝跳上公车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显的事实——她生气了!气死了那个花心大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

    当时萧诺只不过开玩笑的问她:

    “怎么?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语命中!

    那个外表明媚、内心保守,紧密守护一颗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来就等着将一切完全的奉献给她丈夫,别的男人休想占便宜!可是——可是纯纯的初吻却给那个自称是君子的无赖强夺了去!

    为此,原颖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为自己的清纯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么报复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对不如意的事躲得远远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个人!

    原颖人也开了稿,努力的写,写一个花心大少变态男惨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鲜耻到令全世界唾弃的大烂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脚底下求饶!写到几万字时觉得自己也快变态起来了,才匆匆丢下笔!她不能出这种书,在心态不平和下的产物会误导多少无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写冤仇类的小说,所以暂时强迫自己休息。不能写、不能想,连书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云与污浊的阴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撑着一把大黑伞,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着在垦丁那位令她心动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么也不必谈了,更别说仅有的地址电话全让那个花心大少夺了去!

    唉!好好的一个假日,为什么她会如此倒霉?也许她喜欢在笔下创造一些配角来制造高氵朝,但并不意谓着在真实生活中也想过得这么刺激!或者……也许她与秦宴儒也是没缘份的。她这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见到了,也轮不到她来拥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恋落幕的话,她希望另外一个男配角也能认份的退场,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当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无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么孽?

    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

    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拋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

    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脱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

    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

    这种在六十年代便已消声匿迹的故事实在没什么看头,居然还被这个自诩新女性的女人当宝来看!她果真是不能写小说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坚决站在读者那一边,三天两头点名几位作者来骂。

    “你不觉得这样的故事很美丽吗?比你写的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好太多了。”黄耘春立即发动攻击。

    “好呀!我们让读者来作见证,你写出来,只要通过出版社那一关我就承认我比不上你。”

    “欢迎光临!”门口传来响亮的呼声;今天终于进来了一个客人,守外场的老板叫声异常响亮,打断了快要反目成仇的两人。

    黄耘春双眸倏地一亮,飞也似的抓着菜单往来客而去。

    究竟是何方神圣使得这大女人主义甚重的黄耘春成了这副德行?!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她形容的那位帅哥出现了!原颖人好奇的想一看究竟,到底是英俊到那边去的男人使得好友变得如此花痴!

    眼光还没扫描到,她整个人已被抱了个满怀!

    “小原原,我终于找到你了!”

    不必抬头看人,原颖人就知道自己的恶运还没走完!老天!这个配角不肯退场,居然追到这个地方来了!她手肘用力一撞,撞出了能让自己喘气的空间,低了:“滚远一点!我不认识你!”

    罗京鸿一手揉着胃,一手仍握着她的手,开心又悲哀的发现这条小辣椒一点也没有变;差的只是她不再保持优雅或冷静的面孔,而是一副他是杀了她全家的仇人状!拜托!

    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嘛!如果她肯与他共同沉醉,他会让她知道他这两片吻过千万美女的唇是如何的令人销魂蚀骨了!必然会使她以前任何一次经验相形失色!可是他才沾上一秒,立即得到一个大锅贴!她完全不了解他的用心良苦,他真心要给她毕生最美好的感觉呀!否则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接吻的真正美妙……为了不让她毕生有所遗憾,他将事情处理完毕,急急赶了回来,知道会在这里等到她。她一定得知道,他,罗大少是全台湾最佳的情人!错过他,她将一辈子后悔。

    “别生气,来,见见我的大哥与未来大嫂。”不由分说地拖她到另一桌,那边已坐了三个人。

    原颖人正想向好友求救,但在看到她嘴巴大张、眼瞳快掉下来的蠢样,她决定自求多福。他凭什么拖她去见他的家人?

    “大哥,大嫂,她是我最新的女朋友,叫原颖人。颖人,我大哥罗京陵,大嫂王悠伶。”

    活似在介绍他新买的玩具似的!

    原颖人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他的家人与她何干?她连一眼也没看的,始终努力的扳着腰间那只狠手。

    “恐怕人家不太欢迎我们呢!”温雅清脆的声音散件甜蜜的传来。

    是罗京鸿的准大嫂。他们看她的眼光彷佛她是个不正经的伴游女郎!所以没有任何尊重,甚至有些鄙夷。

    “放手!你这无赖!”一把将他推得老远,她气得脸都红了!转身以逃难的速度奔去她的桌子找皮包。知道他紧追不舍,她毫无预警的转身,指住他鼻子——“如果你的出现是为了让我生活悲惨,你做到了!我不知道你穷追不舍是为了什么。

    但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我这辈子没这么丢脸过!罗京鸿,你到底想怎样?“

    他想吻得她瘫软成泥!想要她为他疯狂……但他从没让一个女人这么生气过,还指着他鼻子怒吼!

    “小原原,我可以解释,这一切……”

    “你只不过是想和我上床的另一个色狼罢了!你这种人叫作自信心不足,才会专找女人征服,以证明自己,却不愿付任何代价,玩完就走人!拜托,台湾至少有一千万女人,如果你真有你想象中的受欢迎的话,相信其中不乏愿意提供床的!不要再来烦我!

    我还想嫁人!“闪过他,她只丢给好友一句话:”我下回来时再付钱!“立即冲入毛毛细雨中!以她目前失控的冒烟状态,她需要一些水!

    身后传来又惊又笑的声响!罗京鸿叹了口气,转身看他的兄嫂与助手。只有他那看惯他大受欢迎几成麻木的男助理睁着大眼做呆愕状,尚在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外,其余两个全笑得不顾身分!完全忘了他们是社交界以冷静优雅闻名的绅士名媛。

    “老天!她是认真的!不是故作姿态!我起先还以为是另一种钓你的技俩!尤其是她的外表看来那么……”从小所受的教养使得罗京鸿说不出粗鄙的形容词,但他的表情早已说明了一切!

    一个艳丽的女人给人的遐想只有一种了,而那通常不会太好听。

    罗京鸿坐了下来,重整面部表情,对一旁呆若木鸡的黄耘春露出魅力百倍的微笑—

    —

    “蓝山咖啡,谢谢!”

    “呃……呃……好的,马上来!”黄耘春匆匆走回柜台,大脑尚在七级震荡中,一时无法正确思考。她被吓坏了!与原颖人认识了一辈子,那女人居然有这么大的脾气而她却不知道?!至于那个有品味的帅男子的一切行为又成了她解不开的问题。太诡异了!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而她身为原颖人的好友却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不行!她今晚一定要打电话回彰化通知原妈妈!否则后续发展若铸成大错,她这好友难脱其责!

    罗家的准长媳王悠伶按着调侃道:

    “你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强摘的瓜不甜;而且你绝不做失礼的事。若那小姐对你深恶痛绝,何不就此算了呢?她的长相并非独一无二,你上任女朋友尤丽岚比她美多了。”

    她指的是当今首席模特儿,十足十的大美人,又柔又媚,该端庄时像个名门淑女。罗京鸿花了二十天才追上,算是破纪录了。但不到一个月却又与她疏远,说是没意思。

    “我想,他是一直太顺利了,连最难追的尤丽岚也只是故作姿态吊他胃口而已,其实早已芳心暗许。所以我这人见人爱的小弟受不了有人竟真正的排斥他、不爱他;恐怕今天的场面不是第一次发生!我说,小弟,你对人家做了什么?”罗京陵研究着他的表情。

    罗京鸿俊朗的脸上有些泛红,理直气壮道:“我也只不过是吻了她而已!但不到一秒就被她赏了一记锅贴!连感觉都还来不及!”

    在他而言,原颖人还欠了他。吻她不过才一秒,而那巴掌却让他有一天不敢见人。算起来她欠他二十四个吻,他会追讨回来的!

    罗京陵推了推金框眼镜,以律师的口吻道:“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你。若她当真气昏了,可以告你性骚扰。小弟,也许有很多女人喜欢你,但你也必须相信你不可能无往不利的事实。别表现得像个小男孩似的,死缠烂打不是罗家男人会做的事。”

    “死缠烂打?”罗京鸿嫌恶的吐出这四个字,他才不做这种事!也许他表现得有点无赖,但那也是因为原颖人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我相信我只是霸道,而不一阵笑闹后,一桌四人进入了谈公事的话题,恢复正经且专业的面貌。

    只不过,罗京鸿仍一心二用的在心中计量追求原美人的计画。为了他的自尊,他不能放弃!

    ※※※

    天地间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她知道。但若是事事不顺未免也太夸张了!原颖人不禁自问:到底老天与她结了什么仇?

    在天空好不容易漂成了蓝色,阳光怯生生的露了出来,让她得以大肆清洗累积一星期的衣物时,算算也不过是在摆脱罗京鸿两天后的事;原来一切都该美好得一如天气的放晴,但一通从彰化乡下打来的电话粉碎了她所有的好心情。

    是她那大嗓门的母亲。相信她们母女在通话时,整村子都可以清晰的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并且从此以后多了一道闲聊的话题。

    母亲原林香云是个厉害的女人,厉害强悍又频施铁腕政策。相信这样的一个母亲一定会遗憾自己的女儿如此没长进,既不凶悍又不精明,被人欺负了也只会躲开不会反击。

    母亲大人的来意很简单:回家相亲!不要和都市男人鬼混,否则打断她的腿!

    一定是黄耘春那张大嘴巴!不分青红皂白就向她母亲打小报告!说是关心,其实是等着看好戏!

    她母亲从来就不相信都市男人,一律称之为油头粉面的衣冠禽兽。当年原颖人得以搬出来还是约法三章过的;她母亲也深知她没有交男友的胆,可是不让她交男朋友不等于不逼她结婚。要结婚可以,但得经过原家上下一致同意的男人才可以。不许她乱交的。

    也幸好母亲的眼光一直很高,不会随便抓了个男人就要她回去相亲。但这回却来电要她回去相亲?不知是被黄耘春的小报告气坏了,还是手头真有不错的男人?

    如果真有好男人,她会愿意回去看看的。但如果不好呢?看了后很难拒绝的,到时怎么办?

    可是一想到台北有一只姓罗的大色狼,她便认为还不如回去相亲看看!所以向母亲允诺后天会回家。相亲就相亲吧!最重要的是回家住个十天半个月,让那只大色狼找不到她,相信他会转移目标的。台北市多得是美丽女子,他熬不了多久的。

    熬过了母亲轰炸的电话,接连而来的是田大主编的催稿符!她总有法子找到她们的综迹,连提早回台北也知道!好灵敏的鼻子,简直是特异功能了!

    “喂!我的书才上市,你就向我要稿,太没道理了吧?如果协议没有错,我们谈好五月份出书,在那之前,我四月份开稿也来得及。”原颖人颈子上夹着无线电话,双手忙着晾衣服。一支大发夹将她鬈曲的秀发胡乱夹在头顶,像一窝鸟巢。整体看来,根本就是个黄脸婆!从玻璃的映影中,她对自己扮了个鬼脸。

    “原大作家,你提早交稿我们才有充足的时间审稿校稿,并且为你个人设计特殊风格,然后全力为你的大作造势。这一切可全都是为了你啊!人家萧诺已交出了今年度八本书的故事大纲,目前开稿那一本已写了四万字,你居然一点进度也没有!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交男朋友去了?”田牧莲的声音非常的柔,但却又让人感到柔中带刺,听了会坐立不安。

    又来了!又想让她心虚愧疚!原颖人叹了口气——“大主编,不要激我。我写了三年多了,我还可能会像初出道的作家一般起伏不定吗?我只是不习惯在稿件未完成前就下故事大纲,但按时交稿这事我可不曾跳票过。别说你要出书,我也要活下去呀,不写我喝西北风吗?反正四月中旬我会再给你一本稿,在那之前,我相信你打不通这支电话了。”

    “怎么?又闭关了?良心发现了?”田主编的口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电话打不通就代表两位大作家在赶稿了,天大地大的事也动摇不了她们。

    “是!您老等着接稿了!若没事的话去催别人的稿吧,我很忙的。”她才不会笨笨的招出她要回家的事!否则回去后又不得安宁了!

    “等一等!”田牧莲叫了声,阻止她收线。“听说明天在”吉祥“百货公司的图书部门有一场”权威“出版社名作家的签名促销会,你与萧诺去看看好不好?”

    咦!这倒是很新奇的事。作家签名会?要是没人去找他们签名不就糗大了?但至少名堂挺新鲜的。

    “是那位作家?”

    “最近挺红的”杨水儿“与”云碧“。你们去看看她们的情况如何,如果情形尚可的话,我们也可以如法炮制一番……”

    “多丢人哪!抄袭人家的步数!”不听田牧莲说完,原颖人立即大摇其头。

    “太看不起我了!原大作家,我是指面对人群这件事,而不是抄袭他们的方法!你当我们”青春“出版社江郎才尽哪!抄袭他们?”田牧莲反应激烈。

    原颖人忍住笑,连忙安抚道:“息怒,息怒!大主编,小女子知道你很强的,别叫了,年过三十就要小心保养。

    反正明天我会去看看,如果萧诺有空,我会找她一同去,就这样了,拜!“

    签名会?两个文艺作家?原颖人笑了!她记得一年前逛台中市时,曾在新学友书店看到有位知名的文学作家随着新书的促销办全省签名会。结果那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半个人停伫要求签名,致使那位文学名家因羞愧而躲到快餐店去吃东西!而身为地主的书局在店内拚命以广播告知客人——门外有某大作家的签名会,“请”(简直是拜托了)

    大家踊跃参与。

    当时原颖人只为那位作家感到可怜,对整个情况感到可笑,居然没人要求他签名!

    他可是个畅销书名家,又身兼电影编剧、电视编剧的知名文坛人物!不知是台中的人太内向,还是现代人觉得“签名”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屑去轻易崇拜一个人。

    堂堂一个文学闻人都得到这种待遇了,何况小小的言情小说作家?如果明天没有半个人前去,原颖人也不会太讶异。但那情况实在太丢脸了!希望那两位作家挺得住。要是叫她去办书迷签名会,打死她她也不去!谁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要是没有人,或只有小猫两三只,她不就丢脸丢到外层空间去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知名度,也不要测试自己的魅力;现代社会已不流行盲目崇拜了。言情小说作家还是神秘到底的好。

    晾完两大桶衣服,她走出房间,去敲萧诺的门。

    “什么事?”萧诺正捧着一碗泡面。赶稿时的面孔阴森森的,形貌有些狼狈,但那是正常的。

    “明天有”杨水儿“与”云碧“的签名会,要不要一同去看?”

    “看笑话吗?”她想了一下。“听说杨水儿的笔风与我相近?”

    “她制造的笑果比较刻意,没有你的随性潇洒。”原颖人中肯的比较。

    “好吧!如果我忘了,明天再叫我一次。老实说,我并不相信会有多少人前去。”

    萧诺根本是存着看好戏的心情。,原颖人看她吃得挺香的模样,忍不住也从冰箱拿出她的特大桶布丁来吃。二人坐在大沙发上边吃边聊。

    “你对签名会的看法如何?”

    萧诺扬起一边唇角,笑得挺无邪的,但出口的话却相当不留情面——“姑且不论前去的人会有多少;光看外表好了,不管她们长得多好,一定会有人批评其不是之处。如果长得不符合人家期望就更槽了,往后的书恐怕没人看了。迷明星迷的是那张脸,迷作者迷的是其作品,两者是有差别的,做什么去学明星凑热闹?想尝尝被捧着的滋味吗?她们把自己想得太美好了!”

    “但她们的确是当前”权威“最红的两位作家呀!听说每个月收到的信以”箱“计。”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她们膨胀的吧!但那是两回事。读者不会吝惜来信鼓励,但她们也不会失去理智去对作者作疯狂的崇拜。致少我的读者肯定不会。”

    “希望她们明天能有面子一些,不如我们假扮赞者请她们签名好了!为了嘉许她们肯露脸的勇气。”原颖人是很好心的。

    “得了!丢脸透了。到时别拖着我,我不认识你。”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有多余的热情去崇拜什么人,更别说祈求人家签名的事了!她只做冷眼旁观,甚至在心中嘲弄一番,其它的可不会多事,她没那种善良的心。

    原颖人笑了笑,各人理念不同,点到为止就成了。她改了个话题——“我后天会回乡下住上十天半个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我,一律都说不在,别提我去那了,可以吗?”

    “你想防的也只有那位四维大少了!你不会以为他当真神通广大到可以找来这儿吧?

    而且他又不是非你不可。“萧诺不以为然。在恳丁,美女只有一个,回到台北,多得是各色佳人,相信那位大少很快就会忘了那段插曲。当今世上没有什么痴心单一的事,何况那少爷也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我也是那么希望呀,但昨天我又遇到他了!他专程到咖啡屋找我。我提过,在垦丁之前,我在台北见过他两次;他知道黄耘春是我的朋友,我常去那里。他还没死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颖人一提起他就有火气,更气死他家人对她的观感!当时她瞄了一下,看得出来罗家挺有钱的,才会有那种睥睨他人的高人一等架势!而他们当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最令她气绝!所以她才会生平第一次发大火。

    萧诺放下泡面,托首看她,沈吟道:“也许那位公子当真看上你了,而他却仍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在玩玩而已。”

    “哈!我该感到很荣幸吗?”原颖人不屑的叫着。“他大可当他的花心大少白马王子,去钓那些少不更事的清纯少女、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们笔下不常这么写吗?只要花花公子坐上了男主角的宝座,一律找一个清纯无邪、不拜金的美少女去配对,然后花心大少从此收了花心,成了标准丈夫,一级奶爸,事业更加成功,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她以夸张的动作来配合着。

    老实说,小说中的架构一旦搬到现实中上演,简直荒唐可笑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连下笔写它的作者也会忍不住嘲笑它!

    萧诺失笑,指着她道:“你似乎快被他逼疯了。他不错呀!看来有家底、有外表,事业看来也顺利得很。”

    “他好?那送你如何?”

    “对我而言,他只有被退货的份。我的生活中不愿让男人涉入。”萧诺摇头。

    “我也不要那种男人。首先他就通不过我家人那一关了!我爸会嫌他有桃花眼,我妈会嫌他是公子哥儿油头粉面,我哥会要求他列一张性生活清单,以及健康检查表,首要证明他没有性病。而我,我要一个老实温柔的丈夫,他明显的被判出局了。”

    “好象专为阻止他而设的条款似的,他一条条被剔除,没听说过有男人被挑剔得那般彻底的。”

    “所以啦!”原颖人下结论:“花花公子会改邪归正成为好丈夫的剧码只适用于小说,现实生活中百分之二百不合用!否则台湾的离婚率不会那么高了!那一对不是恋爱结婚的?那一对不是经过海誓山盟才互许终生的?结果呢?偷腥的偷腥,爬墙的爬墙!

    我倒宁愿回归传统的相亲,嫁给乡下朴实的年轻人。“萧诺嗤笑的问:”当真是回去相亲呀?“

    “当真。”原颖人很正经的回答。

    “好吧,那祝福你。”她的口气实在没什么诚意,原颖人于是没好气的回道:“谢谢。”

    ※※※

    罗京鸿不必来向萧诺探口风,只要对咖啡屋老板黄耘春施展魅力就行了。

    与原颖人那一次不欢而散后,罗京鸿暂时放下他的“娱乐”,飞到香港去谈一件大楼工程的生意,并顺利签下了契约。五天后返台,得到了特别假,才又允许自己想起那位他追不上的小美人。

    这段时间之内,当然也有几位大美人随侍身侧。他喜欢任用能干又美丽的女人,上班才会心神偷快,但他从不与属下乱来的。在香港,他也遇到几位比原颖人更美,而且气质好得不得了的千金名媛,当然也约会了几次。可惜,他的遗憾就是追不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人的原颖人,而且这个遗憾会长久停伫心中,继而变成巨大的疙瘩。他放不下!

    所以回台湾后仍是决定再加把劲,一定要把原颖人追上手。没理由她那么难追的!她又没什么好条件,人家条件绝佳的千金小姐都比她有礼貌多了,可惜,就是太轻易上手了!

    轻易对他表示倾心会让他失了胃口,这无形中就更加显示出原小美人的难缠。

    拉松了领带,罗京鸿丢开眼前的公文夹,往天花板吐了口气。昨天他去咖啡屋,没两三下就套出了原颖人的去向,她回乡下“避难”去了,简直当他是瘟疫!太伤人心了!

    门板被轻叩了两下,走入一个衣着端整又不失流行的美丽女子,是他的妹妹——罗蝶;那个受美国教育,却钟情于日本咖哩的女孩;二十六岁,与原小美人同年纪,但罗蝶懂得打扮多了,美丽而耀眼。

    “二哥,你要的资料。”罗蝶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充满兴味的注视着他。

    “看什么?”

    “听说你甩了名模特儿尤丽岚?”

    “不,是她甩了我。没看到我这么伤心吗?”他惺惺作态的捧住心,俊美的面孔既邪气又懒洋洋,足以令众色女子心脏怦怦乱跳了。

    罗蝶笑骂道:

    “你这花心大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每次与人分手部说自己被甩,保全了女子的面子,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你甩了她们。”

    “你进来就是为了发表这个高见吗?我相信你还有很多必须做的事……”

    “二哥,别急着赶我。早上爸爸打过电话来要我问你上回去垦丁事情办得如何了?

    我知道你土地买成了,但爸交代的事呢?“

    “他不肯。”罗京鸿只肯吐出这三个字。

    “但你临行前向爸保证秦宴儒会愿意回k大教书的,你有十成把握……”

    “我没有!他存心留在那边造福人群,我劝不动。好了!就这样,我会向爸说的。”

    他没什么礼貌的将小妹遣了出去。

    原本他到恒春应该办好两件事。一件是买下一块面海的地兴建大饭店,那是他的公司明年度最钜额的投资;另一件就是替他那位任k大校长的老爸寻回他的爱徒到k大教书。

    不过,老实说,罗京鸿并没有认真去办这件事,早在秦宴儒第一次拒绝后,他即将所有心思放在追求美人身上,也有一点私心不希望这位第三者回到台北;至少在他追上原颖人之前,他不允许有他人介入。

    尤其他看得出来,秦宴儒正是原颖人心中设定的理想对象。她根本搞不清她爱不爱的问题就开始一头热!太呕死他了,简直不给一点面子!这口气他忍不下,非加倍索讨回来不可!只要她回到台北后,他有耐心去等!而且多得是美人等他召唤,他不会寂寞的。

    第五章

    回到乡下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不管是在那一个乡下,都只有一个情况:几乎没有年轻人。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年轻男女全迁往都市奋斗去了!只有些许胸无大志,或安居乐业的人会留下来,一如她那兽医哥哥。

    老实说,现在已没有几户人家用牛来耕田了,兽医在乡下也讨好不到那儿去。不过,幸好他有好几个副业,又是农夫又具密医——只限于看看感冒、治疗些小病痛而已。

    在这种又没书店又没娱乐的地方,原颖人相当庆幸自己带了一小箱小说回来看。这得归功于那一次去看别家出版社办的书迷签名会;当时的情况并不若她们预想的惨,至少很多人会好奇作家的长相。所以当天“吉祥”百货的图书部门空出十坪大的空间,倒也挤进了数十人,不会太冷清,原颖人替那两位作家庆幸。可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来的人并不全是她们的书迷,更多的是从不碰小说的人。有的还无礼的问她们是不是书卖不出去了才要自己出来跑码头?多凄惨的情况!多么窘的问题!连原颖人都不忍去看她们的表情了。匆匆挑了十来本两位大作家的作品,让她们签名,也付了帐后,原颖人一点也没后悔,虽然其中作品她几乎全看过了!但至少她做了件善事,即使接触到萧诺嘲笑的眼光,原颖人也没后悔。

    也因此,她才有一堆小说可以搬回家看。可怜的两位名作家!她们做了次惨痛的示范,原颖人决定打死她她也不要被田牧连设计到一群人面前,她可不会自恋的以为自己多么使人疯狂!

    回到家已步入第十天了,想起来仍不住要笑……太坏心了!

    每次正式开了本稿,她就会晨昏颠倒,每天不睡到中午十二点根本起不了床。这一项最被母亲诟病,但三年多来早改不了了。因为家人都知道她每天凌晨三、四点才上床,要叫她清晨起来未免太不人道了些。

    唉!无聊呀!她赖在床上看手表上的指针,正好十一点半,已无睡意,但也无饿意,索性再赖床五分钟。反正没什么事可以做,小说全看完了,而白天她极少写稿的,除非她当真无聊毙了。

    然后,她听到楼下传来两副大嗓门——唔!原来她是被楼下的嗓门吵醒的。一副来自她母亲大人,另一副嗓门则是来自村尾的王大婶。看情况似乎在说她哩!原颖人忍不住注意听。

    首先是原家大妈的嗓门,大概可以由村头传到村尾去了。“我们家颖人呀!每天都睡到中午过后,懒得吃也懒得玩,起床后连被子也不折叠,都二十六岁了,这种女孩谁敢捡去当媳妇哦!想当年我嫁来原家才二十岁,那敢想什么都不做!现代的年轻人太好命了!养成了懒惰的性格。”

    接下来是王大婶的假意安抚——

    “不会啦!你们家颖人这么漂亮,将来一定是大少奶奶的命,连上厕所都有人替她擦屁股呢!谁敢要她做家事哦!”听起来还挺幸灾乐祸的!

    原颖人咬牙切齿的扯着被子。老天!这两个三姑加六婆就巴不得全村子的人知道她原颖人又贪睡又懒惰是吗?

    “大少奶奶?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东西?现在就算有钱人也请不起佣人了!薪水太高了。我才不要我们颖人嫁有钱人,她连她那间猪窝都清理不来了,更别说有钱人家的大房子。做人要有觉悟,女儿嫁人后身分比女佣高不了多少。至少嫁给身家相当的人,人家才不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我们颖人做不来家事的。”

    “哟!不做家事怎么嫁人哪?!原太太,不是我爱说,你这么能干,但也不能太宠女儿,不然后天的相亲恐怕换成人家挑你们了。”王大婶一副好心劝戒状。

    “哟!王太太,你这是在说我教女无方了?我们家颖人会赚钱,人又漂亮,挑到四十岁也可以。”原大妈口气也不善了,更高亢的扬声,恐怕连邻村也接收到了。

    “四十岁?一个不会做家事的女人不管是几岁都会被退货,是你自己说你女儿懒惰又贪睡的!怎么你说可以,我附和就不行?”

    “当然不行!女儿是我生的,我爱怎么说随我高兴,你凭什么说?你先去担心你家那四个肉饼脸能不能嫁出去吧!我女儿即使一天睡二十四个小时也嫁得出去!”

    然后,两个大嗓门不欢而散!

    老天爷救命!原颖人早已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悲惨的自己。一般乡下的父母总不好意思在人前夸自己儿女的优点,怕被嘲笑为老王卖瓜;再由于谦虚是美德,所以便会拼命数落自己儿女的缺点,近似毁谤,来表示自己不是自卖自夸的人。然后可怜的子女便会臭名传千里!别以为农村民风淳朴,热心又善良!他们因为农闲时的无所事事便会热心的四处挖人隐私,来增加生活乐趣而不觉有何不妥。关心嘛!他们这么理直气壮的认为着。“隐私权”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名词。

    如果母亲当真要她嫁人,怎么还到处宣扬她的短处?并且加倍渲染,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到时人人都会知道原家大千金既懒且笨又不做家事,那她怎能嫁得出去?她真怀疑。

    “颖人,醒了没有?!”原太太推开她房间的门,大声的问着。

    “醒了!”

    “你今天到台中市逛一逛,买一套象样的衣服,后天就是你相亲的日子了。那个年轻人放了几天假回家,正好安排你们相亲。”原太太对她的衣着颇多意见。

    她真怀疑经过母亲大人那样渲染后,还会有哪个男人肯与她相亲。

    “对方是什么人?回来十天了,你一直说要相亲,要安排,但我却不知道他的来历背景。”

    “是南投人,家中种水果的,本身是个老师。上回我看过一次,很老实的人,又会煮菜,配你刚刚好。而且他家的老人也不会啰唆,全任由几个儿子去选对象与工作,不怕嫁过去会吃苦。”原太太近年来走遍中部各乡镇去找合适的女婿人选,好不容易有看中的,才叫女儿回来。是不让女儿有机会与都市男人学坏。

    “是老师呀,不错的工作,在南投教吗?”

    “本来是,后来却调到南部去教书,听说已在那边买了房子,经济上也不靠家里;头几年的贷款会比较吃紧,但有了房子,一切就没问题了。”

    母亲看中的对象是差不到那儿去的,也幸好不是附近的人,否则她根本别指望嫁人了。

    可惜呵!她没能和秦宴儒有更深的认识,相信母亲也会中意那样沉稳又安全的人的。

    原颖人不让自己连带的想起那个台北坏男人。怨叹呀!被棒打了鸳鸯,否则她早悠游于爱情的国度了,相信更有助于她写小说。

    ※※※

    黄耘春眼中那位集外貌、品味、优雅、知性于一身的美男子又出现了!其实最近三天他常出现,而且是独自一人坐到打烊时刻。

    就在黄耘春认为自己会忍不住心软飞奔过去安慰他时,倒是那位帅男子先熬不住移驾了过来。他果真是为原颖人而来!

    罗京鸿洒落一身忧郁的气质,专注的盯着黄耘春,彬彬有礼道:“黄小姐,我知道很冒昧,但我真的很想知道颖人目前的情况,你能好心的告诉我吗?我已经十五天没见到她了!”

    黄耘春随他坐到他的桌位,很诚恳地道:“她真的不适合你的,罗先生,她只肯嫁乡下人。”她拼命表现自己的优点,希望罗公子眼睛擦亮点,看到她这朵孤单柔弱的咖啡屋之花。她好歹也是清纯美人,最适合做花心男人的妻子。

    乡下人?拜托!好好的一个美人想当农妇?多粗鄙!根本会磨去她所有的美丽与灵气,虽然已仅存不多。

    “她一心认定乡下人适合她,那是错误的;如果乡下人真有那么好,为什么所有人全往都市钻?而且,她对我有偏见,只因为我来自都市,我一定要她看清楚,爱情是不分地域或身分的!”

    他的慷慨激昂让黄耘春好生崇拜,所以她更要为自己努力一下了!反正颖人又不要他,她捡来也没什么不对。

    “罗先生,你不必努力了,颖人在三天前早已相了亲,昨天我们通电话后,颖人告诉我,她找到她要嫁的人了,暂时不回台北。要先谈恋爱——罗大哥,你还好吧?!”

    罗京鸿的膛目令她吓了一跳!而他乍红乍白的脸,让她想要叫救护车!当然,她不介意他昏倒,因为她懂得人工呼吸,而且是口对口的那种。多好的机会呀,她正在他身

    边……

    “她——相亲?!而且很满意,决定要嫁人了?”怎么可能!那女人居然这么对待他!他耶!台北镀金名流新贵有钱的单身汉耶!温柔体贴天下皆知,她居然不要他!真的选了不如他的男人!“她家住那里?”

    “为什么这么问?”黄耘春小心的看他,失望的发现他不会昏倒,她吻不到他了!

    “我要去给她应有的”祝福“!”

    简直像要去杀爬墙的妻子!黄耘春心想让他去看清真相也好,便道:“她住在彰化县,邻近鹿港镇的一个小村子,要我带路吗?”她在纸巾上写下地址,很热心的问着。

    罗京鸿收起纸巾,淡淡然又不失礼的婉拒——“不必了,我会找到路的。谢谢你的热心,我永远感激。”

    小原原,我来了!在你嫁人之前,我一定要先和你谈恋爱,否则任何男人也别想娶到你!

    他在心中轻轻的告诉他追不上的小美人——除了他,别人只能跟在身后喘气,休想动她一根寒毛!

    ※※※

    “我真的没想到是你,也很高兴我相亲的对象是你!否则我们真的一辈子错过了!”

    坐在彰化文化中心前的台阶上,原颖人沐着温暖春风,笑看她的有缘人秦宴儒。

    “我曾以为你是生长在台北的女孩,没想到我们同为农家子弟。”秦宴儒仍是一贯的斯文内敛与含蓄,体贴的坐在向阳处,为她挡去阳光。

    原颖人皱皱鼻子。

    “农家子弟?我家那几分田怎么比得上你们家数甲地。不过农忙起来都很惨就是了。”

    “是呀!工人不好请,一旦忙起来就会希望自己家的田只有一两分地,而不是好几甲;一年只盼有八个季节,可以让人喘口气。”每年寒暑假,以及任何假日,若无特别的事,他一定回南投下田帮忙,所以他这个老师永远像农夫,只不过多了分斯文气。

    “不过,看到稻子转成金黄色稻海,看到一大片的果树结实累累都是令人开心的画面!大地的生机欣欣向荣,我们亲手培植了生命,剎那间,会觉得自己很伟大,背负着全人类的生计,即使务农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高尚行业。”原颖人含笑的看向天空,想起了年幼时在田中烤蕃薯那种单纯的快乐;在稻海中唱着“捕鱼歌”,在春耕时忙着捕捉害虫——那种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福寿螺,把自己当医生看。然后偶尔被不小心露出头的蛇吓得老天也快打雷抗议她的尖叫声!最爱秋冬时盛开的油菜花田;她一直认为油菜花是全天下最美的花!后来虽然曾被玫瑰、百合那些添加美丽花语的花朵迷惑过,但她始终忘不了伴她一路成长、不经意便盛开满田野的油菜花。也许它们不够贵重到可以上市标价,也没有人愿意给它们花语。可是,在每一位乡下孩子心中,相信油菜花是他们记忆中触动乡愁与童年的一把钥匙,与生命的过程无法割舍。呵!最美丽的油菜花!

    “曾有一位读者来信告诉我,在情人节那天,街上满是手捧花束的情侣,但那些美丽的花在她眼中却是一束束尸体。乍听之下挺震撼的,因为我也不喜欢断了根的花;然后我又想到了油菜花,它们幸运的不会遭攀折,可以在凋谢时化做春泥更护花,也滋润大地。所以,我已不再为油菜花的不受重视感到气愤了。”

    “你们作家总是比较感性,而且充满了情感。”他了解她的感受,因为他们来自相同的环境。

    “才不,千万不要把作家想得太好。作家本身对自己的要求已经很多,多到不能负荷了,所以看来都有点神经兮兮。我们并不多情,也不太感性,只不过有时候因为面对的人适合,便抒发一些感想,我知道你能了解。”她柔柔的凝娣他。在春风吹拂下,她的娇靥若桃花,对他传送情意的电波。

    秦宴儒悄悄的覆盖住她撑在地上的手,二人都感觉到心神震荡,都有些腼腆的笑了!

    “我们去吃饭吧,附近有一家自助餐不错,我读彰中时常去吃的。”

    “嗯!”她一直将手放在他掌中,起身后已能顺理成章的牵手了。

    对他的喜欢又加深了些。照理说在追求过程中,男方会刻意摆阔来买情调,以博得女方的心仪爱意;因为大多数的女人都渴望浪漫,所以男人只得花钱买浪漫。可是他没有,他是个实在的人,三天约会下来,他从不刻意请她去吃大餐,也不会买那些名牌衣服或西服来扮绅士——除了相亲那天他被家人逼着穿上一套可笑的西装之外。在彰化市并没有真正豪华的大餐厅,快餐店却多得是,但快餐店的东西又贵又不好吃又没营养,还不如吃小吃摊与自助餐。

    有钱并不一定要摆阔,没钱更要脚踏实地。原颖人是个实在的人,而他也是!相信老天为他们牵起了姻缘线,否则他们不会如此投契。在被他握着手走向自助餐店时,她禁不住泛着甜蜜的笑容。

    可是他的假期快结束了,这也是她担心的事。端了餐盘坐定后,她低问:“你再两天就要去南部了。”

    “嗯,那边老师很缺,我不能请假,不过我可以每个礼拜六赶回来。”他说到最后,有些犹豫,因为他还有孤儿院的辅导工作得做,不能常回来;可是……他们好不容易有

    机会认识更深……

    原颖人笑了笑。

    “不了!我宁愿你天天打电话给我,或者我下南部看你。我的职业比较自由,你不要赶来赶去的,我都替你叫累了。”

    “谢谢你!”他低哑的嗓音更低沈了!她果真是难得的女孩,先前因她的美丽而不安的心也在此刻有了踏实感,他要好好把握住她!

    被人道谢是件很不自在的事,她不习惯,尤其他眼中展露了含蓄的情意,让她无措了起来,却又满心欣喜。

    “我并不是很勤劳的人,我妈说我爱赖床又——”她开始结结巴巴的说出自己的缺点,怕他将她想得太好,将来娶过门大呼上当可怎么办!但他打断了她——“你的工作致使你晨昏颠倒,我明白。一如你能谅解我的工作占了全部生活,假日也是。那并不是什么缺点,若是,我的缺点就比你多了一倍。”他温柔的化解了她的不安;忍不住轻轻拂开她垂落脸庞的发丝,不小心轻触到她嫩若凝脂的粉颊,他为那柔美的触感而心神激荡,连忙收回手。

    原颖人也低垂着脸,相信自己的脸一定比盘中的蕃茄更红。可是心头那股喜悦,却是怎么也散不开的罩住她所有的意识。

    哦!她是多么喜欢这样可爱的男人呀!一个温柔敦厚,并且会害羞的男人……

    ※※※

    下了公车,已是夕阳金光铺满大地的时刻。原颖人随手在路旁抽起一根花草,开心的用着小小碎步与自己长长的影子玩耍!反正这时刻四周不会有人,而一片广阔的田野让她心旷神怡!

    她没让秦宴儒送她回来;他住南投,与她车程是反方向的,没必要这样送来送去,反正她又不会迷路。何况下了车,走没几步就到家了。

    明天他会来原家做客,他们可以一起去鹿港走一走,相信全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她已经计画好了,在他回南部后,她也要赶紧回台北将手头那本稿完成。那样一来,她至少可以休息两个月不必开稿,在心无旁骛的情况下,她可以飞奔到南部陪他,好好的谈场恋爱,也好习惯彼此为伴的日子。那么,到年底她就能当上秦太太了!

    写小说的后遗症就是这样——只要开了头,就会立即一路想到结尾。每写一个故事,就必须先有一个完整的架构;不然,随想随写,到最后大脑一时当机可就不好玩了。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她总是乐观的给结局下了美好的定论。

    “玩得很开心吧?!小原原。”

    极富魅力的声音由前方传来,却激起了原颖人所有的防备!不,不会是他!老天不会这么残忍,又派这根棍子来打散她幸福的姻缘!他这个配角不该再出现了!现在应是她与命中男主角的情感培育期啊!

    而且,他不该会知道她的地址与目前下落,除非萧诺成了长舌妇!但她太了解她了,即使老天会下红雨,萧诺也绝不会成为长舌妇。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老天!他真的在这里!靠在他那辆骚包跑车旁。在距离她家二十公尺的地方,正好是一片空地,而他像个拦路土匪堵住了她。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哦!因为我正好有几天假期!”他面孔倾近了她,仔细看着她晒得红润的脸蛋,其可惜!他喜欢她又白又嫩的模样,不过,相信只要一回台北,她就会变白的。

    她退了一步,口气更不善——“我的意思是,你来做什么?”

    “你大概忘了,我还没追求上你。”他一手轻撩起她披肩的鬈发,满是调情的意味。

    “我说过了,我不想与你有瓜葛。罗先生,你为什么不死心呢?你既没打算娶我,又不是其正对我有好感,你只是觉得你的自尊需要修补而已。我相信,多得是美人,而且是大美人等着安慰你。”

    罗京鸿充耳不闻。

    “我请你吃晚饭。附近没有象样的餐厅,我们去台中吃吧!我知道一家不错的料理……”

    “也许你不知道此刻你站的地方正是我家前面,而且我们乡下人很少出外吃饭的。”

    她打断他的话,心中想着该不该邀他一同吃饭。以乡下人的热诚而言,不邀请就说不过去了!但是,他与她谈不上是朋友,严格说来根本是仇人!现在全村的人都知道她相亲成功了,如果又蹦出一个油头粉面的都市男人,情况就太诡异了!搞不好在众多质疑的眼光下她真的嫁不掉了!不行!无论如何她也要收起善良柔软的心,不理会他的千里而来,并且在用餐时刻举目无亲。她顿了顿,狠心道:“你走吧!我要回家了。”

    “那么我们一同进去吧!一个小时前当我抵达时,令尊邀请我留下来吃晚饭,更可以借住一宿。”

    “你当真?你不明白那是乡下人惯用的客套话吗?你回去吧!虽然我家不养猪已经很久了,但猪舍也不会借人使用的。”

    二人的对话来不及做更激烈的奋战,不远处已传来原太太的大嗓门——“颖人,回到家了也不进来,快点!秦先生打电话问你回来了没有,你要不要听?”

    当场原颖人三步并两步冲回家,比火烧屁股更快!而面对这情况,罗京鸿一双剑眉打了二十四个结!秦先生?那个废墟蹦出来的粗野农夫?他慢慢的往原宅走去,正好迎上原太太戒备的眼光。他试过了,这位大妈也对他的俊美笑容免疫,太伤他的心了!

    “你用多少真心要追我女儿?”

    “我一向专一,一次只追一个。”

    “少跟我打官腔。”原太太双手横胸,打量这个气宇不凡的都市男人。条件的确不错啦,来这里一小时内,至少有十几个未婚姑娘借口过来借监借油的偷偷看他,便可证明这男子这辈子不怕会有乏人问津的一天。可是呵!不是她会放心嫁女儿的人选。“我们颖人一向老实,玩不来爱情游戏,而且我也不相信你这么年轻就会想绑住自己。”

    “可是不先追求怎么知道合不合适?也许我现在不想结婚,但倘若我与颖人进入状况,难保不会改变啊!”他心中有些叫苦,要追一个长得只有一点点不错的女人,居然还要过五关斩六将!做生意也没这么累!

    原太太笑了笑,一张平凡村妇的黝黑面孔上有一双精明又凌厉的眼眸,任谁看了也知道不好惹。

    “进来吧,我先生说他已邀请你一同吃饭了。”

    言下之意是:她原来无此打算。

    不同于原太太的精明干练,原颖人的父亲原清河是个典型憨厚朴实的老好人。

    原家共有五口人,除了原颖人性格上与其父相近外,另一兄一妹就比较像母亲了。

    只一下子,罗京鸿已能大概的掌握原家人的性格。老大原子丹外表老实,内心挺精明的;而小妹原慧人才二十岁,就可以看得出来聪明外露,面貌清灵动人,将来若成了女强人也不会太令人讶异。

    原颖人在房中讲了半小时电话才满足的含笑下楼来,但那笑容保持到见着了罗大少后垮了下来。

    “你还在?”

    “过来吃饭了。秦先生与你谈什么?”原太太吆喝着要开饭,也不忌讳有人,直接问女儿。

    “他明天会过来。”

    “那我记得明天多做几道菜。”

    开饭后有短暂的沉寂,因为多了一个外人。罗京鸿苦无机会单独与颖人说话,而且料定了她不会理会他的搭讪。倒是对他有兴趣的原慧人找他谈话了。

    “我也是学建筑的,不知罗先生在那儿高就?”

    “哦,我目前自组了一家事务所,才创业二年,还在努力中。”这个话题正中他下怀,他必须让原颖人明白的他身价。

    “那也算是青年才俊了,资金是家人提供的吗?”原慧人的目的此刻才表现出来。

    她不认为一个未及三十岁的男人能有什么大成就,又开名车,必定是个公子哥儿了。

    罗京鸿不慌不忙的响应:

    “家父是k大的校长罗日耀。如此一来,你应该会知道我有一个很富有的伯父罗光耀。

    二年前我取得硕士学位回来时婉拒了伯父的延揽,自己创业。那一大笔资金是向伯父贷款而来,预计十年内无息偿还。事实上,目前我仍处于无盈余的状态。“当然他隐去了祖父分遗产时给每位孙子一笔天文数字的基金,否则他那能在自力更生的情况下尚过着如此优渥的生活?不过一旦明说了,只会给人当成世家子弟,相当不妥的。

    原慧人呼了口气,有些失望,也有些不信,但不多问了!反正这人又不会成为她的姊夫,管他的!

    他偷瞧原颖人的反应,却生气的发现她一边吃饭,一边在神游太虚,脸上散发梦幻式的笑容,搞不好没听到他说了些什么!

    原颖人微笑着回想三天来和秦宴儒约会的情形,点滴皆刻印在心头;她不是没听到罗京鸿在说什么,只不过他的自述触发了她对秦宴儒更多的好感。硕士有什么了不起?

    人家秦宴儒也是硕士,为了造福残障儿童还专门去修儿童心理学,就为了能回国帮助那些身心残缺的孩子。可是他从来不说,还是母亲去打听来的。听说他拒绝了几所大专的聘书,一心留在南部当个中学老师。

    并不是说当个都市新贵不好,她对有为青年也没有任何歧规,可是不必刻意炫耀嘛!

    一副高高在上的跩样,很让人排斥的!

    “你什么时候会回台北?”罗京鸿将她的魂死拖了回来。他不能留下来,而且看情况此地对他非常不利,一切只有回台北再说了。不过,明天他一定要看看是那个家伙被她看上了!

    “啊,再过三天。”她直觉的说出后才意识到她根本不必告诉他。还有,她一直忘了问的事……“谁给你地址的?”

    “你那咖啡屋的朋友。”

    就知道!只有那大花痴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见色忘友,连她也出卖!不知得了什么好处!

    这人幸好不会牛皮到无药可救,吃完饭后很识相的说要回台北了。否则她真打算设计他去睡猪舍!知道他肯走,原颖人乐得替他指示出小村子的路。

    二人一同来到他的车旁,一盏路灯映着两条长长的影子。

    “你从这方向一直开,经过了公墓往左转,到了十字路口再左转,看到红绿灯就是省道了,一路有路标,你不会开到太平洋去的。”她轻快的指示着,说完就打算挥挥衣袖进屋写小说去了;但他可不放人。

    “小原原,我们算是朋友了吧!?”他的声音可怜兮兮的,简直像个被双亲遗弃的孤儿。

    她叫自己不要心软,他的把戏可多了!但是大老远跑来受到这种冷落,他真的有点可怜。他……是真的伤心吗?这么皮厚的人不太容易受伤吧?

    “如果你不要说追求我的话,我会愿意承认我与你可以当朋友。”

    好吧!就用朋友攻势来蚕食鲸吞。

    “看情形也只有这样了,原来我是这么不受欢迎……”声音更加凄凉落寞。

    “喂!罗京鸿,别这样,我替你介绍女朋友好了。我们村子里有一些待嫁的女孩条件不错……”

    老天!他要女人还怕没有吗?竟要委屈到靠人介绍?!还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村姑!

    消息若传出去,他岂不被笑死了?!绝不能任她进行下去!罗京鸿突然灵光一闪“不!她们都不是我要的。事实上,我对你那室友还比较有兴趣,我觉她相当特别。”

    扯上萧诺,将来他就能光明正大的去拜访她们的香闺了!日久生情,还怕小原原不对他绝佳风度倾心?想来他也不怕萧诺那个怪女人会爱上他,不是她看不上他,而是萧诺自己心里明白,她太平凡配不上他的。那么一来,哈哈……他露出坏蛋的笑容。

    原颖人看他呆笑,觉得他看上萧诺的下场一定更可怜。她至少还会委婉的拒绝,只有在火大时才会叫骂他或打他一个锅贴。但萧诺……她就很难预料了。

    “你确定吗?”她吶吶的问着,想让他再考虑一下,因为深知萧诺不会甩他。

    这小美人不甘心了吧?心中有些妒意了吧!?见他转移目标,心中不好受了吧?!

    他就知道!她对他有意的,只是死不承认而已!所以他更肯定道:“确定!你——会帮我吧?我知道她不好追。”

    “唔,等回到台北,我尽可能的帮你。”恐怕这可怜的男人又要受挫折了!她善良的开始为他掬一把同情之泪。

    见她面容哀戚,他只差没跳起来欢呼!他果真用对方法了!这次,不出十天,他会将她擒服的!一旦成功后,他会去告诉他大哥大嫂,他战无不克、攻无不胜的事实!他

    永远是女人无法抗拒的梦中情人……

    ※※※

    直到秦宴儒假期结束,秦、原两家几乎已可以肯定这件亲事结定了。但是因为现在是流行自由恋爱的年代,当然要他们交往个半年、一年的,加深认识才行。所以,两家长辈来往热络之余,倒也不会去逼他们两人早日完婚。

    不过原太太可不允许自己女儿三心两意。顾不得女儿四点才上床,八点就拖她起床耳提面命一番,殷殷告诫着为人女友的道理。

    原颖人半睡半醒,唯唯诺诺的一边打瞌睡一边点头,心下明白要赶快收拾包袱回台北,否则她迟早会因睡眠不足而死掉!好象还没有人因得这种病而死的吧?

    回来半个多月,最大的收获是再度遇见了秦宴儒;第二点是手边的小说已到了收尾的时刻,仅差二万字而已,三两天内解决不是问题。但因为近来约会较多,分了些心,她得好好回头看一遍内容,找出伏笔处做个完满妥善的安排。她才不会像萧诺那样快手快脚完稿后往出版社一丢什么也不管;甚至一旦故事完结后,连她写过什么都忘了!只有到出书后细看,她才会知道漏东漏西,有一大堆尾巴没收拾。原颖人起先还佩服得要死,以为萧诺聪明的留下伏笔打算吊读者胃口,让续集可以登场!后来才由萧诺口中得知,她根本是忘了交代!那女人对写续集的事没什么兴趣。后来为安抚人心,出了一系列的小说,但是她根本懒得牵扯来牵扯去,后来还愈补愈大洞,索性撇开不理会了!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但率性自由呀!原颖人相较之下对自己的小说负责多了。

    但在对自己的小说动脑筋之前,当然是情人比较重要;不管是做什么工作,一旦陷入爱河,就会把工作踢到第二顺位去了,连作家也是一样啦!若要她在一年内等恋爱结婚,百分之百不会有异议的,她会将原子笔一丢,向爱飞奔而去!

    而此刻,偷得一点点时光,两人漫步在鹿港的龙山寺中;秦宴儒预备搭五点的火车,他只要在四点以后去搭公车到彰化赶上火车时刻就行了,加上火车习惯性的“误点”而非“慢分”,他们想必又能多依偎一、两个小时。

    为什么选龙山寺而非天后宫?笨!天后宫动不动一大票进香人潮,再好的情境也会消失殆尽!还是清幽人少的龙山寺有韵味多了。

    坐在大榕树下,原颖人玩弄着几乎快垂到地上的榕须,替老榕树编辫子;正门那头传来南管清越的奏鸣声,为暖洋洋的午后时光更添一股典雅与古意。

    “没想到一级古迹名剎,人会这么少。”秦宴儒买来两杯青草茶。香炉中一缕香烟枭枭往蓝天升去,彷若可以上达天听似的。传送丰年太平的讯息,为世人祈福着。这座静谧幽邈的佛教古剎,让人心神开朗,并有着一股充塞的感动。

    她笑道:

    “我就爱这里的静。你都不知道,每到假日或寒暑假的时候,一大票人群涌入,挟带金纸与垃圾而来,那种感觉多让人心痛!我觉得佛门应是静地,也该是净地,喧哗与垃圾都亵渎了它。固定的例假日、大年节、寒暑假,我绝对不会来这里。因为我会难过。”

    “你是个很善感的人,怎么适应得来大都市的快速步调与冷漠?”他为她挑开了落在她发上的枯叶。爱看她晶莹又纯真的眼眸,带着盈然水意时,更让人沉醉。

    “我想那是没差别的,因为我的工作等于是闭门造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与外界隔绝,沾染不到冷漠的气息。倒是安静的感觉挺好的;你知道,在这里会有人好奇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待在家不工作,会有人三天两头上门来打探你的情况,这种热心很让人受不了。我在写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但写书一事对乡下人而言可能是挺不得了的事!

    我不愿昭告天下,宁愿让人以为我无所事事,还比让人觉得我炫耀来得好。不是以写作为耻,而是,那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我能明白。你知道吗?你的外表与内在相差很多。初相见时,我以为你是典型的都市小姐,美丽、精明,而且非常聪明又勇于争取。”

    凉风徐徐吹来,青草茶的廿冽沁入脾胃,传达了全身的适意。她有些羞涩的笑了—

    —

    “有很多时候,我对我的外表苦恼,当时乍见你时,我一直觉得很难让你对我存有好感。”

    他坦诚看着她。

    “于外表而言,我会自觉不是那种会受人青睐的对象;何况,罗京鸿自称你们是男女朋友,于是我什么也不会去想了。情感一事,要追求也要彼此存有好感,否则单方面的狂热只会造成另一方的困扰,这种情感迟早会出问题,即使成了情侣,必然也会有怨怼。”

    说到罗京鸿,原颖人不禁再三摇头。

    “他简直像个与人争玩具的鸭霸儿童,不过,都过去了。”她相信罗京鸿不再是她的问题。

    他倒是有丝不解;并非试探,只是好奇——“就我所知,他是令女人又爱又恨的标准白马王子,尤其一般小说里总拿他这类男人作为男主角的模范,有点邪、有点坏,而且英俊多金有钱途。”

    她嗤笑出来,的确是个有趣的问题。

    “这很好理解的。如果世间当真一物克一物的话,我只能说,能克住他的人尚未出现,而我绝不会自以为是克他的天敌。或许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有克住他们那种人的人类,所以我们笔下才会咬牙切齿的拿他们作为男主角,找一个女主角折磨他,以消天下女子失败者的怨气。”

    “那倒是很有趣的事;因为很多小说中都这么写,我便以为那类男子是全天下女子心仪的目标。”他是从不看小说的人,但偶尔看电视剧上是那么演,大抵上应是相去不远的。对这种现象他有兴趣了解,毕竟所有商品皆是因应需求而产生的。

    “不一定,在幻想上而言,我们大概被童话教坏了,一心等待白马王子。可是现代人那有分不清理想与现实差距的?!我们不排斥梦想的满足,但真正面临择偶时,终须清醒以对。像我们这种写小说的人,常自诩为青少年童话的制造者,可是这一代的新创作者毕竟已不若琼瑶年代的虚幻。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练华“的名字?她的笔法诙谐而犀利,以讽刺手法解读人生,针针见血。她不制造昏头转向的恋情,因为那已不合潮流。现代人多聪明呀!谁信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情事?白马王子已是落伍的名词。”她一提起小说,便全身有劲,想要让他加入她的世界中,感受制造梦的乐趣。

    秦宴儒虽不了解小说市场的现况,但对她清醒务实的大脑相当欣赏。

    “我想,不论在那一行工作,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不受人影响是独树一格的不二法门,并且比他人站得更稳,更容易成功。”

    她点头,低声道:“所以我很佩服你执意留在恒春教书,帮助那些小朋友,而不受高薪影响,到台北去教书过舒适的生活。你也是成功的典范,我得向你看齐了!”

    她的话令他开始又不自在了起来,他并不习惯人家把他的行为当优点来看。

    “我——也只是做好自己份内工作,发挥所学而已。”

    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由树梢看向天空,一束一束的光影在微风拂动间移来移去,耀眼得让人眷恋;她轻笑不语,好爱他身上沉稳的气息,好爱他宽厚肩膀的舒适,好爱

    他害羞的模样……

    他也不再言语,一只手悄悄的、迟疑的由她身后横过,揽住了她肩头,一同靠在大榕树上,静静的让阳光与和风洗礼,任滋生的情愫在人心田生根,渐渐蔓延,不必任何

    言语……

    第六章

    一下统联公车,立即飞奔到出版社交稿,奇迹似的溶化了田大主编脸上的千年寒霜,扫去了二十天来联络不到她的怨气,变得非常殷勤又可爱,连奉茶也亲自来。

    原颖人笑谑道:

    “真是受宠若惊呀!大姊,我知道你老大半个多月以来没有人可以让你三不五时叨念一下,心中若有所失,满腔怨气无处可宣泄,害你老脸上多了两条纹路。可是我比预计时间更快交稿,若还想骂我,就得找个新理由。”

    田牧莲还有些许怨气,但见她满面春风,不禁问道:“你到底龟缩到那一个末开发的无人岛?我找萧诺问时,她不答反而威胁我若再打去,她将打算半年不交稿,害我不敢再打去了。”堂堂一个操稿件生死的大主编居然受到这种待遇!虽然不致于算是虎落平阳遭犬欺,可是好歹她也是替她们争取稿费的人呀!

    太没意思了!偏偏萧诺那怪人是惹不得的。而可以惹的那一位却不知逃到那里去!再三叹口气,自怜不已。

    “我就说你差别待遇,专挑软布子吃。”原颖人乐见田大主编苦恼、敢怒不敢言的神情。

    “呵!你大作家又软到那里去了?就会拖稿!人家萧诺永远比预期早交稿,一年写十本也不成问题,你呢?今年居然只有交六本稿的计画。你的大脑阻塞了吗?”

    原颖人不搭理、不反驳、不被激,三不政策以保平心顺气,今年处理得还不错。忍

    不住揶揄:

    “又露出吸血鬼兼晚娘面孔了?!本姑娘近来心情好,不陪你度过更年期了,你自个儿保重。反正我今年说六本就六本,也许还会多一本来备档,没有更多了。”

    田牧莲狐疑的打量她一脸的神采飞扬。

    “你老实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你希望有什么事发生?转行?转出版社?交男友?”原颖人反问。

    “都不希望,但如果一定要三选一的话,我希望你是恋爱了。”田牧莲等着她的解答,偏偏原颖人似乎只会傻笑而已。于是她想,她果真猜对了!而且据三年来共事的了解,田牧莲知道这个小女人一旦恋爱就是有结婚的准备了,不知何时会见到她穿白纱的模样?只好再问:“结婚后还再写小说吗?会减产多少?”

    原颖人给她一个好消息——

    “我还会写下去,也许还得增产才行,因为他买的房子还处在贷款阶段,我得有笔平稳的收入。”

    田牧莲低呼:

    “不会吧?!嫁过去陪老公一同负债?将来若是他变心了,你付出的一切不就太不值了?”聪明一点的女人都不会任自己陷入那境地。这女人大概被爱冲昏头了!

    “如果每个人都想嫁过去享受现成而不付出,不能共苦只想同甘,对男方是不公平的!很多女人嫁不出去时都会大声疾呼:好男人上那去了?为什么英俊有成的男人全有太太了?她们并没有见过人家夫妻流血流汗的努力爬到事业有成的地位!只会拼命忌妒那些拥有事业丈夫的女人,并且大加讽刺为糟糠妻,太自私了!现代的年轻人肯自食其力,由零做起,不做一步登天的美梦已属难能可贵;加上未娶妻前先购屋买家代表他重家庭而非玩乐,否则他大可将买房子的钱拿去玩乐,交女朋友,装成阔少,多少美人不手到擒来?!如果我嫁给他却只会加重他的负担而不是分担他的压力,那么结成夫妻有何意义?谈什么吃亏不吃亏的问题?!”家“是双方合力创造的,是幸福是不幸,端看二人努力了。田姊,凭什么要男方在拥有一切资产后再娶进一个女人来帮忙挥霍?现在的女人都太会精打细算了!大概是我比较笨,才会这么想。”

    田牧莲笑叹道:

    “你又让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会这么看待男女关系,看来娶到你的男人会非常幸福。”

    “我只想要被爱,所以我先去爱人。”原颖人捧着双颊,心中浮现秦宴儒的面孔。

    老天!她已经开始思念他了,巴不得周末快到来,她好南下看他,与他细诉衷情。

    田牧莲招回了她的魂——

    “喏,你与萧诺的信,顺道带回去。改天带他来让我看看,我非要看明白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你这般倾心。”真是的!她还一直以为原颖人适合那种英俊多金的白马王子呢!可是需要贷款买房屋的男子与白马王子应该有段不算短的距离。

    “他与外边的路人甲、路人乙没什么两样,外表也没出色到让女人想勾引他,所以我非常放心。”将一大叠信塞入她的帆布袋中,起身道:“不早了,我要回去了,看看萧诺饿死了没有,买一些火锅料回去煮。”可以料想得到已交稿的萧诺又坐拥小说书海中,昏天暗地,人事不知。唉!还真有点想她呢!而且她没忘记要试探萧诺对罗京鸿的看法,感觉上早日成功移转他的目标,她会过得比较安全。

    告别田牧莲,坐上出租车,往久违的住处驶去。

    ※※※

    摆脱了三月份的春雨,四月份无异是阳光普照的好时节,为着五月份的梅雨季饰酝酿着水份——努力的蒸发大地;也让快发霉的台北人喘一口气,去去霉味,每个人的面孔看来有血色多了。

    萧诺与原颖人利用了一早上时光将小公寓大肆清扫,搜出所有冬衣与被单来洗清,准备收起来,正式向冬天告别。在过度的劳动后,能坐下来喝杯温茶是人间一大享受。

    趁着美好的阳光,两人搬来两张藤椅到阳台晒太阳,泡了一大壶红茶,多享受啊!

    “萧诺,你对”成家“的看法如何?”原颖人奉上一杯茶,小心打量她。

    “家庭?还是结婚?”萧诺歪着头,想弄明白她的用意,于是分成了两个问题反问。

    “好吧!”她举了下双手,重新问:“如果那天,我是说[假如]你有一天想结婚了,希望的对象会是怎么样的人?我想听听你个人的论调,相信与你笔下所写不同。”

    “首先,他必须是处男。”

    “噗——”原颖人口中的茶全喷了出来!死也想不到萧诺会这么说!老天!她在开玩笑吗?

    “你——”她咳着挣扎出声——“不是认真的吧?处男?”

    但萧诺并不是开玩笑——

    “我既然是处女,为什么不能要求对方是处男?我可不要一个被人用过的二手货。”

    “但——但——你要一个成年男子不能有性经验,将来,不懂得如何上床怎么办?”

    原颖人好不容易顺了气,但出来的声音却像噎了一颗卤蛋。

    “笑话!我都知道上床该怎么办了。现在a片横行,连第四台都有各种色情片在播放,没有人会纯情到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了。是处男并不代表无知。不然,我会就行了,大不了新婚夜我来教他。”

    “只因为公平吗?才会要求处男?那是不是说,如果男方早有性经验,你也要找别人体验才公平?”

    萧诺摇头,一脸嫌恶。

    “我不会,因为我怕脏。你知道,我们女人是接受的一方,如果男方事先与别的女人上过床了,我怎么知道对方有没有病?有没有什么a字头的东西带在身上?为什么我得捡一个二手货来冒这个险?”

    “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如今放眼台湾超过二十五岁的男人,那一个可能会没有性经验的?你要去那里找处男?而且谁会承认自己是处男?年过二十五没有与人上床过会被笑的,就是没有也会硬说有。”天哪!原颖人简直被吓呆了,也为罗京鸿的前途感到悲哀!

    “有,如果我有可能爱一个男人爱到不计较过程,那么我会要求他把他的健康检查表与和他有过性分享的女人的健康检查表送到我面前来。检定没有问题后,我会允许那人当我的丈夫。”

    原颖人叹气,看着者天——“光这一点你就休想嫁人了。还有吗?”

    “有,那男人必须在厨房是大厨师,在床上是牛郎,在外头是绅士,有孩子时是一级奶爸,当我写作时他必须消失,我去流浪时他要在家等我,他可以不工作,我会养他。”

    萧诺每说一个,原颖人下巴就多垂下一分!这个大女人居然妄想扭转千年以来运行不变的乾坤!即使买来一个佣人也不必这么辛苦!那有人肯当这种女人的丈夫?早逃到八千里外去了。

    “还有吗?”原颖人深深肯定萧诺神智不清了。

    “最后一点,必须分床睡。”

    “哦!连上床也省了,那你嫁人做什么?”

    萧诺不在意的笑答:

    “既然我早已决定不婚,那么我列的标准比天高又何妨?反正不会有那么一个人。

    我没说我要嫁海龙王或撒旦就很好了,至少目标还放在“人类”身上。颖人,你谈你的美丽恋爱,我过我的太平日,不见得每个人都适合婚姻的。拘束会让我窒息,婚姻是一把锁,也许锁的里头是甜蜜幸福,能爱与被爱,但那又如何?吸引不了我,又不是只有当了尼姑才会被允许不嫁人。“

    原颖人小心的问:

    “萧谐,你父母的婚姻不美满吗?”

    “一对结婚三十年的夫妻每天早晚必定互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你认为这样够不够美满?我父母每天早晨吻别时都像要分隔千里,晚上回来又像千年重逢,肉麻得吓人。我想他们过得非常幸福。”

    “但是你的性格……”一个在幸福家庭里成长的小孩怎么会立定不婚的志向?

    “我父母教育我们四兄妹:去做会让自己快乐的事,不要让众多人的想法屈服了自己的意志。我现在正在做会让自己舒服的事,没什么奇怪的。”

    原颖人更好奇了——

    “那你的兄妹都像你吗?”

    萧诺抚着下巴想道:

    “我大姊一心想嫁个空军老公,生一窝小孩,二十岁就嫁人了!生了七个小孩,跟我姊夫计画再生两个,九者为尊,如今应是快乐的。我哥想当拓荒者,移民澳洲去了,也娶了一位小鸟依人的妻子。唯一的弟弟目前在当高四生,没考上t大不肯读,去年差一分可以上医学院,不肯退居其次,进了补习班。我觉得依自己心志去过生活,大家都过得不差。”

    这样说好象也没错。但萧诺的不婚一直让她不太明白。“你何时打定主意不婚的?

    看到父母这么恩爱,你完全不羡慕吗?“

    “我高中时开始决定独身,因为我觉得男人的求偶方式挺无聊的。然后我又想到我无法忍受与幼稚又无聊的男人共处一室,想了好久,才决定独身比较好。一对夫妻恩爱一辈子听起来不错,我也喜欢为笔下人物制造这种好结局,但是同样一张脸看上一辈子,我觉得很可怕!你知道吗?我父母三十年来没有一天分开过,他们受不了一天见不到彼此,但看到了又如何?还不是一张老脸!”萧诺对那种热情感到不可思议。她这辈子连得奖、受伤、被骂、捡到很多钱都觉得不值得开心或生气委屈,更别说爱情这种强烈情感会对她造成震撼了,不可能!

    “你是不是少生了一条动情神经?”

    “那敢情好,保长寿!”萧诺大笑。

    “古墓派的!”原颖人摇头,知道她指的是小龙女的养生诀,不悲不喜不笑不怒不言不想,可保青春永驻,那根本是仙了!人类那学得来!没有了那些情绪,人类就不是人类了。

    由此可知,罗京鸿是彻底没希望了!可怜的人!原颖人都不知该怎么来拟安慰稿了!

    希望他不会太伤心。还是暂时瞒着他好了,免得他一时想不开又回头缠她,那她不就累了?才不要!她要专心谈恋爱,这次,谁也别想来打扰她!

    ※※※

    母亲大人有交代,虽然当人家的女朋友要有为人妻的忠贞与体认,不可以乱来。但是倘若共处一室时绝不能是孤男寡女,要认清“坏事”只能在结婚后做。未婚的大姑娘不能让名节蒙尘,给人随便的印象。

    原颖人百分之百肯定自己与秦宴儒都不是会在婚前逾越界线的保守人。可是为了自证清白,在周末南下时,她仍是拖着萧诺一同去。一方面知道萧诺没什么事好做,一方面也提供了小说与食宿的招待,终于使萧诺点头答应。这回去恒春可不是住什么度假小屋或饭店,而是住秦宴儒的公寓。他租的地方三房两厅,可以招待她们,更可减去一笔花费。有了萧诺同行,决计不怕人家说闲话了。

    “你是真的要我保护你的名节,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充做不知倩,任你们去火热?”萧诺很认真的问着。

    下了火车已是中午过后,她们先找个地方吃饭,才打算搭公车到桓春。

    “火热?那是小说中才有的激情名词。”

    “那干柴烈火如何?”

    “不好笑。”原颖人对她扮了个鬼脸。

    “真那么保守啊?我看你天天对着电话流口水,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发光!怎么反而见了面倒羞涩了起来?”萧诺向来是观察入微的,而且把事实以她的方式表达出来。

    原颖人回道:

    “我与他在通电话时也没有肉麻兮兮的讲情话,只有互诉生活情况而已,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我们两人和那种瞬间迸发的狂热激情无缘,而且婚前享受婚后的权利似乎也不妥当,反正我不能接受啦!”

    “道德捍卫者!那你小说中为什么有那么多未婚就先上床的?”萧诺又在挑她毛病了。

    “你不也是?但你不婚又是处女,偏写了一大堆爱情小说,那才更奇怪。”

    “不奇怪,讨生活而已!况且若那天我想恋爱了,也许不会介意婚前先上床,只要对方也是第一次。”

    原颖人仔细回想自己下笔时的想法——

    “我会写男女主角未婚就先上床,是因为我知道自己会让他们双宿双飞成夫妻,否则不会有那一幕。但之于现实生活,我即使知道与他会有结果,也不愿在没有合法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不是怕他负我或什么的,只是……既然我是少女,就要保有少女的一切,不想先尝试作少妇的滋味,就这么点时光了,急什么?”说到这儿,又想到萧诺的单身条款了。“倒是你,反正是不婚,难道不会想要找人体验一下当”女人“的滋味吗?”

    “才不!”萧诺很坚决的摇头。“要是被缠上了怎么办?有些男人很不识好歹,自以为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就自大得要死,认为自己有责任,赖定了后妄想一沾再沾,直到他倦了,又不必被婚姻缚住。我何必当某男子猎艳名单上的一名?”

    说得也是有理。原颖人郑重的点头同意。有些男人的确无赖又自大得讨厌死人!

    不过,可惜呵!萧诺这么优良的外表,清秀文静乖巧得很易让人动心,不明白她思想的人会想要追来当老婆。不知道以前有没有人追过她?下场一定很惨。

    “奇怪,我们怎能相安无事住了大半年?”原颖人好笑的问着彼此。她们并不是知己,思想与行为皆大大不同,甚至还是竞争对手,努力想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胜过对方,幸好笔风不同,否则如今早有高下之分。谁都知道各人风格既然不同,就不能将两人的功力放在天秤上称出高下,也不能以书的销售量来评断谁胜谁,只能在共同的读者口中分出地位了。不过读者也不笨,一律以“你们都很好”来搪塞两人,免得被摒弃在“忠实读者”的大门外。

    “因为我不是你的知己。”萧诺从来不称是谁的知己,太亲昵了!不适用。

    “我不需要知己,只需要敌人。”原颖人想起黄耘春那女人,忍不住一肚子不爽。

    “是呀!”知己“总是认为她了解你、明白你要什么,所以硬是涉入你的生活中、隐私中,妄想主导你的生命。她认为她关心你,所以有资格对你做最好的安排,即使设计你去恋爱、结婚或挖出你所有见不得人的事!我怕那两个字!”她已经接近嘲弄了。

    “没那么夸张,但我同意友情定到更深的境界仍要保有一份尊重,有些关心的行为对他人说根本是困扰,但自己却不自知。有各形各色的朋友是好的,但不必刻意加深亲昵,人与人之间还是得有些距离来尊重对方不欲人知的隐私。”所以,她也不列朋友为“知己”。如今朋友群中最令她欣赏的居然是“敌人”萧诺,会不会太奇怪了?

    不过,身为作家有点怪僻是无罪的,不,根本是应该的;全天下的人都会谅解,作家嘛!

    “如果你嫁人了,我会想念你的。”萧诺真心的说。

    “我也是,毕竟人生路上朋友易得,而势均力敌却又出色的敌人百年难见。”

    她们是朋友还是敌人?是那个家伙说过的?最了解你的人,就是你的敌人。

    那么,她们两人都是幸运的。

    ※※※

    当原颖人与萧诺一同出现时,所有秦宴儒的同事皆把萧诺当成是秦宴儒的女朋友,而原颖人成了一个来自都市的娇丽小姐。直到谜底揭晓后,几乎所有人都膛目不能成言!

    一如原颖人所想过的,萧诺的外表太娴淑,是很容易让单身汉想娶回家相夫教子的那一型。所以当天晚上,原颖人与秦宴儒一同在庭院的大树下乘凉时,秦宴儒表达了几位男老师的心意。

    “要与萧诺做进一步的交往?”原颖人好笑的低问。

    他拿着蒲扇轻轻替她搧着凉风,爱看她秀发扬起的模样,再一次问着:“她在台北有男朋友了吗?如果有,我便不提了。”

    “她是有几位朋友是男性没错,但没有交往的情况。我想,萧诺并不打算在最近交男朋友。”一如萧诺从不在外人面前谈论她,她也不会在萧诺不在场的情况下揭露她私人的事与其思想的特别。

    “那么,让他们试探看看可以吧?明天他们几个决定陪我去孤儿院辅导小朋友,想与萧诺聊一聊,会不会议她觉得困扰?”

    “我问问看好了,希望她不介意。”原颖人几可料想到那几位男老师面如死灰的表情——一旦他们明白他们的观感错得多离谱之后。

    “前几天,我大学时的系主任打电话给我,如今他已是k大的校长。”

    “又是叫你去当副教授的事?”原颖人笑问。

    “我拒绝几次后他不再提了,但这次是邀请我与他一同去参加教育部的座谈会,讨论国中数学教科书的修改方案。主要的,他想请我当他的助手,因为他正在写一本书,资料非常繁杂。”他有些深思的停止了动作。

    “时间的问题吗?还是什么的?”若是每星期南北来回,既耗钱又耗体力。忍不住心疼的轻抚他面颊,他的工作早已填满了他所有的时间。

    “短时间之内的话我不介意,何况北上也可以见到你。但是罗教授有意让我与他女儿罗素共事,她是数学系的高材生,目前在攻读硕士,我想……”他有些羞涩了,二、三年来教授的用心他不是不知道,但除了人各有志外,他也没打算高攀那样桓赫的人家。

    原颖人好奇的问:

    “想将你们凑成一对是吗?我见过罗京鸿的家人,都长得很体面,他的小妹相当漂亮,相信罗素小姐也不会差到那儿去的。”

    “不适合的,齐大非偶。”他握住她一双小手,包在手心呵护,没有更真切的明说他对利益婚姻的看法。罗素并不喜欢他,但她却有意要制造一个天才儿童,她想知道两个数学高材生生下来的孩子会有多少智商。也许那也是罗教授所好奇的。但他没有那种野心,他也不要一个天才孩子;他只要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有野心的妻与健康成长的孩子。在台湾这种教育体制下,小孩子已有太多压力了,再刻意去训练天才,简直将小孩当白老鼠来实验,无论如何都是残忍而不公平的。

    原颖人了解的笑了,回想道:“你曾问我为何不接受罗京鸿的追求,我想,”齐大非偶“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太好的家世对我是压力,男人不敢娶富家千金怕不好伺候;我们女人也是的,清醒一点的女人都明白,平凡家世嫁入富家会遭受多少歧视?伺候了一家老小,还不被感激;谁要那种自虐法?”往他肩上一靠,闭着眼汲取他身上的气息,低问:“你会不会接受?”

    指的是助理那工作。

    他将她圈住怀中,回答:“为期两个月应该可以接受,有些资料可以请人传真过来,我不见得要每星期南北跑。不会太累,而且上台北又可以看到你——”

    她从他怀中抬头,盈盈的水波眸光使他失了语尾,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两人之间的气息有些凝结,有丝紧张,也有更多绵绵的情意——不知谁移近谁,最

    后贴上了彼此的唇——

    她可以听到他血液奔流的声音,相信他也听到她打雷似的心跳了!但……多温馨美好的感觉呀!这吻——才算是真的吻吧?上回罗京鸿的强夺也只有碰上一秒,就立即被她打开了,她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感到脏。而此刻……他的吻让她感到被爱又安全,几乎想沈溺其中。一辈子不愿分开了!大脑昏沈沈又甜蜜密的,只知道她决定将此生托付

    予他了……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将我的一生交给你,就是一辈子的事了,如果有一天我被你无情的拋弃,也不会后悔。

    这四句词意,原本传达了一位刚烈女子的爱情观点,当时读到时觉得震撼又深刻。

    而此时,她却能完全的体会那种心情,一生一次的情爱,一辈子的执着……

    她爱他呵!这个即将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

    ※※※

    由于萧诺对那票男老师的心意不置可否,反正孤儿院又不是她家开的,能阻止谁来?

    所以今天孤儿院里十分热闹。有两位国中单身男老师努力的替小朋友辅导功课,以表示自己敬业又充满爱心的伟大。秦宴儒则在院长室里做一些个案辅导。原颖人与萧诺就没事的陪一些义工、护士与小朋友闲扯淡了。

    而其中居然有她们两人的书迷!害得原颖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声,怕吐露了真相,会让她们梦想幻灭。

    有一个不做功课的国三小女生偷看小说被义工姊姊查到,此时正抓来跟前骂。幸好,不是她的小说,是萧诺的!原颖人心中大大的吁了口气。

    “小潮,我说过功课没做完不许看闲书,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叫林姊姊的高中小女生煞有其事的教训小她没几岁的小小女生。

    叫小潮的那位小儿麻痹小朋友嘟嘴——

    “是你借我看的呀!你说很好看,我才忍不住要看!如果你不事先说好看的话,我一定会忍住口水把功课写完。”端的是死不悔改!

    果然是萧诺的书迷!听听那口气,多么神似呀!原颖人开始偷笑了!深信她的书迷绝对不会这么顽皮又不务正业!至少被抓到的小说不是她写的,她可以拥有美丽的幻想。

    萧诺看着两个小女生在争执,可能是心生愧疚,脱口道:“那女人写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结果两个小女生齐目露凶光看向她,林姊姊先声夺人出口道:“你没看过怎么知道不好看?你们这些大人老以为我们小女生看这些书没用,完全用有色的眼光排斥我们的小说,只会叫我们念书!”

    “是呀是呀!练华的小说才不会像其它人写得乱七八糟,全是有钱得不得了的王子公主。白痢也知道那些故事是给幼儿园生看的。我的练华是超级伟大的作家!”小潮忙不迭的应和。

    萧诺高扬着双眉,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么伟大,可是叛逆性格又使她反驳:“伟大作家?她只会害你们考不上高中、大学而已。现在世上连国家元首都不见得伟大了,一个小说作家算什么?”

    “你你——”两个小女生气红了脸。

    “我还以为练华的读者都乖巧而有礼呢!会不会是她写作的笔风误导了青少年的心性?我相信若练华知道你们不做功课而偷看她的书,她会考虑封笔。”萧诺逗着她们玩,脸上却是非常认真的表情。

    “你想告密?”林姊姊戒备的盯她。

    “你不可以!练华才不会听你胡说八道叨!我考试都在前十名,她才没有害到我!”

    小潮也大叫了。

    这萧诺真会欺负人!原颖人忍不住插嘴道:“我记得练华常提到最喜欢看到学业与休闲并重的小朋友。我相信你们也都很乖,萧姊姊不会告密的,何况我们又不认得她,对不对?如何告密?”

    两个小女孩忙不迭的点头,欣喜的尖叫:“原姊姊,你也看小说呀?那你看不看原茵的小说?她的作品也很好看哦,还有权威的杨水儿也不错,不过我认为她在抄袭练华的风格……”

    接下来一小时,原颖人被一群小女生拖去谈论有关小说的事,没有人理萧诺。而萧诺就蹲在一旁看小朋友的兴高采烈,忍不住笑着摇头。她这些可爱的小读者……

    也许她该在后记中加强语气:联考没上榜的提头来见她……唔!恐吓意味太浓了!

    或者,在联考期间不出书?既然她对读者有一丁点影响力的话,总要发挥一点作用!只希望,有一天能扭转“大人”的观念,知道爱看小说的孩子不会变坏,小说不是“毒”

    物。

    这是每一位身为言情小说作家最卑微的渴望。

    直到小朋友们要集合吃点心了,两个“伟大”的作家才同时吁了口气!多么了得!

    现在的小小女生居然也可以将目前小说市场走向分析得头头是道!都比她们更像专家了!

    小说的魅力由此可见,在此可以捡回一点成就感。

    “如何?开心吗?”原颖人推了萧诺一把。

    “只是打发无聊的读物而已,居然也可以拿来讨论,还分门别派哩!只可惜三百六十行中尚无”小说评论家“的行业。”所以说,太迷看小说是会饿死人的。

    原颖人笑道:

    “我相信一旦等她们成年,找到自己的目标之后,必然会对小说失了热度,我们之所以伟大,也不过是伴她们走过一段寂寞又青涩的苦闷时光。过后,我们对她们而言,什么也算不上了。”

    “是呵!多伟大的工作。”萧诺陷入沈思的低喃,唇角一抹似笑非笑,有了对自己职业的新体认。

    看到努力教学、甫获休息,正走过来的三位男老师,原颖人推她回神。

    “喂!仰慕者来了,我需要陪你吗?”

    “不了,去陪你家未来相公诉衷情吧!我怕什么来着?”萧诺将她往秦宴儒的方向推。

    相信她应付得来,而且不必一天的时光就会让他们明白心仪的对象有误!原颖人走向秦宴儒,两人牵手到菜圃一隅,坐在草地上晒着暖阳。

    早上的点心是绿豆汤,趁着温润最好入喉,他带了两碗出来。

    “小朋友都说喜欢你。”他轻声说着,回想小女生开心诉说的表情。

    “哦!因为志同道合,她们以为老女人不会看小说的,当我是稀有动物,列为保护之林。”巧笑倩兮的幽自己一默。实在说。二十六岁高龄还迷小说的人种大概很少了,而她确定自己到了七十岁恐怕还会抓着小说不放。

    “”老女人“?几时老女人的标准移到这阶段了?”他忍不住轻点了下她俏挺的鼻尖。

    “心智年龄低于所长岁数,以为自己应该停留在二十岁,那么此时自称”老“也不算夸张!”匆匆解决掉了绿豆汤,才发觉刚才的确说了很多话,否则不会如此缺水。

    他低沈笑着,眼光停留在她沾着绿豆仁的唇角,伸手轻轻抹了去,喃道:“唇边沾了东西。”光天化日之下,再如何亲昵的气氛,他们也没胆有什么逾矩,即使四下无人。

    “谢谢!”她低头微笑,将他的大手以两掌合住,喜欢极了他含蓄的情意与温柔。

    执手成缠绵,情意皆在不言中。他拉近她的手,在手背上印着节制而温存的吻。

    “永远保持这个样子好吗?”

    “嗯?”什么样子?她疑问着。

    “写着能令你快乐的小说,记住能令你快乐的事,当你的笑容与眼波闪动神采时,我几乎不能自已。”

    “可是那样一来,我会忽略掉你,无法周到的照顾你。”做人媳妇的道理她都可以倒背了!首要就是不能一意孤行,忽略了对另一半的关心;而关心则是要以行动表示的。

    “不会的,当我需要你照顾时,我会开口。”他知道他会倾全心照顾她一辈子。这个可爱的小女人,她一定不知道让她快乐是他娶她后努力的目标。

    原颖人开心的啄了下他的面孔,有丝撒娇道:“只要你不怕被我照顾得面黄肌瘦的话!”

    他笑着摇头,牵着她的手走回前面的小操场。已吃完点心的小朋友开始玩游戏了。

    大树下坐着三男一女,没想到萧诺还没吓走他们!看三位男老师全是笑意盈盈,看来相处得不错。

    原颖人不好意思直接问出心中的疑问。她以为萧诺会吓跑三位男老师呢!她那一套论调挺骇人的。

    ※※※

    直到第二天回到了台北,萧诺才解开她的疑问。

    “我在十分钟内让他们明白我不是他们合适的对象;但在二十分钟之后,他们却发现我是个特别的朋友,值得深交。我一向挺有朋友缘的。”

    因为每个人对怪人都有研究的欲望;原颖人仔细回想,发现萧诺来往的那一票朋友也挺奇异的。物以类聚吧!那么,她原颖人居然也是个怪人了,才会与她共处一室?

    但,话说回来,作家有怪僻是很正常的。

    才踏入公寓不到十分钟,电话就响了起来。萧诺挥挥手,直接进入她卧室补眠了。

    她的体质不甚坚强,长途车行下来,她必须以睡眠来补回体力。挥手代表不管找谁,一律不关她的事。

    所以原颖人只好接电话了,才“喂”了一声,那头立即传来黄耘春机关枪似的声音。

    “你这段日子混到什么地方去了?从鹿港回台北也不说一声!也不来我的咖啡屋坐一坐!朋友之情居然如此淡薄,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等你吗?”

    原颖人突然觉得被轰炸得头很痛,大概她也需要去补眠了!

    “几时我这个小人物如此重要了?不要用夸饰法,那是我们小说作家的版权所有。”

    自从被“出卖”之后,原颖人开始觉得这个“知己”已视背叛是好友可以做的事,美其名为“为了你好”。想了一想,觉悟事事与她说分明并不太明智,尤其男女朋友方面,那女人重色轻友,不太牢靠!

    黄耘春大呼小叫:

    “瞧瞧你这么尖酸刻薄!我这么关心你,天天巴望你来我这寒舍小坐,你响应我的是什么态度!我深信你已被那萧诺怪人带坏了!”

    “是吗?那可真是荣幸。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罗先生连日来晚上都在这儿,失魂落魄得教人心疼,你居然在答应他之后却避不见面到现在!”彷若自认为正义使者,正在替罗大少讨回公道。满腔的热情不知为一个不相干的人沸腾个什么劲!

    原颖人相信黄耘春已完全的倒戈了!而且是在不明白真实情况如何下,就一口咬定她的负心。

    “那不正好?黄大小姐正好可以慰藉白马王子的寂寞芳心,两人一起在”伤心咖啡店“共谱”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凄美恋曲,祝福你们白头偕老,共唱结婚进行曲!还要我去干嘛?当第三者坏女人来凸显你的好呀?”

    “嗯!你是吃火药了还是给人拋弃了?火气那么大做什么?我这人是很识时务的!

    人家对我无意,便只好保持友谊不会再进一步,反而心胸广大的以助人为快乐之本,想替你讨一张美好的长期饭票,你凶什么?荷尔蒙分泌失调了呀?“那头也吼了回来。

    交这种朋友是用来训练肺活量的!原颖人没好气的呻吟:“我生理失调了行不行?

    如果你店内现在还有客人的话,我相信是因为被你吓昏了逃不了,否则该是全部夺门而出了才是!“

    “多谢你的关心,我躲在休息室打的。外头正客满,事实上我的生意好得不得了!

    财源滚滚而来!“

    “你对罗京鸿说了多少我的事?”原颖人口气有些责难。“你知道他绝对不可能通过我们全家人的面试,硬来拉拢也没意思。我没有像你都市化得如此彻底,我依然是个土土的乡下女孩,不适合的。”

    黄耘春嗤笑:

    “爱情至上的年代,父母老一辈的同意与否关我们什么事?又不是他们要共度一生的人,管他们有何看法?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多自私的想法!爱情可以谈很多次,家人却是一辈子的事。为了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与家人反目或决裂,根本是亏大了!有结果的话又不见得会幸福一辈子,即使幸福也会在心中留下遗憾。要是没结果,只有伤害亲人又伤自己!

    “黄耘春,到今天我才发现我们观念差那么多。”

    “废话少说!明天中午你过来,我替你约了罗先生,不要怪我鸡婆,我是为了你好。”

    她苦口婆心的威胁了一番才挂上电话。

    为了你好?原颖人淡淡的笑了!多方便的用词。知己?果真得有一些距离来表示尊重。当然黄耘春是热心的人,她的爱情观与她原颖人无关,有差异也无所谓。两人二十多年的交情了,理所当然以“知己”互许。既是知己,有事不直言似乎会对不起那名词,所以原颖人对她向来知无不言,当然她也是相同的回报。不过处理的方式并不同;原颖人不会乱出主意的替她作主任何事,但黄耘春会,以她一贯的热心为原颖人涉足奔波,即使常有搞砸的事件,这份热心仍叫人感动。

    因此在挟友情的威胁下,原颖人不得不去了!但她讨厌这方式。与罗京鸿的事她也硬加入搅和,以红娘自许,却看不清状况……唉……以后她会注意的,太推心置腹也要看对象!

    第七章

    谁都看得出来俊脸严肃的罗京鸿心情非常不好!只有黄耘春还好心的以“失意”来作比喻。

    他呕个半死几乎吐血!上回原本想偷瞧与原颖人相亲男子的长相,后来因为轻敌而作罢的回台北。

    直到五天前大妹罗素丢了一份文件给他看,他才知道秦宴儒居然是原颖人相亲的对象!只因他的不小心,居然让这两人又走在一起,并且场面失控到令罗京鸿咋舌!他们已论及婚嫁了!因为秦宴儒拒绝罗素的理由是:他已有未婚妻,将在年底成家。

    他们读数理的人都比较实在,有三分事业就说三分话,不会有任何夸大;而秦宴儒会那么说,代表百分之百肯定原颖人会是他跑不掉的老婆!怎不叫他气得跳脚!偏偏五天来完全找不到她的行踪!从黄耘春那边也得不到任何消息!公寓电话没人接,鹿港那边说没回去,出版社当他是忠实读者,以为企图骚扰作家,死不肯吐露她的行踪。真的完全找不到她目前的下落!

    她怎么可以如此对他?!

    罗京鸿的俊男芳心差点碎成一片片!至今依然不肯正视原颖人居然会不喜欢他的事实!

    他是这么的英俊、有钱、有身分、有学识,充满了一身的品味,有点坏,又不会太坏的男人,不正是令全天下女子倾迷、又爱又恨又想嫁的第一选择吗?

    二十八年来的战果证明他的自大是应该的,为什么会有漏网之鱼?

    还是当今小说的流行趋势又变了?花心俊男不再讨喜,反倒是平凡乏味的老实男当道横行?可是趋势再怎么变,有钱的英俊男子永远不会褪流行吧?即使那些企图反转轨道的小说作家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但话说回来,原颖人本身就是个小说作家……在不甘心之余,五日来他看了她写的十来本小说,不怕引起任何诧异又诡异的注目,只为了了解她的想法;由早期、中期,到现在,他各抓了三四本来看。没有意外的发现她书中男主角清一色是那种温柔又老实,容易吃亏上当,甚至遭社会生存论淘汰的无竞争能力人类!然后女主角会受男主角一身的朴实无华感动。没有任何商业功利气息,安于做社会机器中小小小的一颗螺丝钉,不强求大富大贵……简直太过份了!她是在误导女性的观念!

    如果社会中没有人具有野心、竞争心,那还求什么进步?谈什么提高生活水平?国家如何由开发中国家跻身为已开发国家之林?搞不好还会退回未开发之列!而且……还害得他这么一个一流的好男初尝追求败绩!

    那女人不但催眠了自己,为了满足她的读者,她也身体力行的去找了一个空有一流学识,却对社会无什大贡献的隐居男子谈恋爱!而视他罗公子为毒蛇猛兽!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更气的是,但凡在书中提到富家公子,一律描写成大色猪,那种连看到七十岁老妇都会起色心的没品味人士!到最后遭众人唾弃而逃到到国外,一辈子不敢回来!

    但愿老天保佑她的写作生涯不会长久,不然也要保佑她的赞者不多!否则再过几年,像他这类白马王子就会娶不到妻子了!她简直是在毁谤真正的青年才俊!

    怎么会有这种女人?对了!一定是她在二十六年的岁月中从不曾受到青年才俊的青睐,才会将满腔怨气发泄在书中,极尽破坏之能事的胡说八道!否则她不会如此偏激!

    大概也因为诋毁惯了,等到他这位青年才俊来追求她时,她害怕对不起读者,所以才不敢接受。

    看吧!作茧自缚的后果!不过,他会原谅她的,而且会建议她不要再写下去,写那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还不如到他公司上班,老了还可以领养老退休金;如果他觉得她还可以的话,甚至可以娶来当老婆,她是不会吃亏的。

    相信她那种平淡又老套的小说能写也没几年了,何不就此算了呢?还为了读者催眠自己,何必呢?是不是?

    原颖人坐在他对面已有一分钟了!这个据说形容憔悴、失意又可怜的男子,此时正眉飞色舞的不知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笑得诡异不已。并且完全没有发现她已经到来。也好,她正好趁这时机仔细研究男人的面部表情;她很好奇——像他这种“色男”与“花花公子”型的男人与老实男人有何不同的神情。

    他的确比其它男人好看很多,又懂得穿着打扮,所以也难怪黄耘春会一路倒戈!可是,太重视外表的男人,通常内在都较虚浮不实。也许他是相当有才华的,更也许他也会有情感专一的时候,但任何的“也许”都是个不确定用词,她不会将一生投注在“也许”中,以为自己有多少能力扭转男人不定的天性。

    “呀!你来了?何时的事?”罗京鸿诧异的低叫,终于发现了她。发觉她比以往更美丽。真是的!原本以为她只有一点点的可看性而已,想不到再次看到她会觉得她出上一次更出色。

    “才坐下不久。听说你急着找我?”原颖人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因为她必须告诉他一个残酷的消息——他根本追不上萧诺。可怜的人!不知何时花花公子身价暴跌至此!

    还要央人代为追求,偏又追不到。

    可是不待他回答,黄耘春就凑了过来,奉上一壶咖啡,坐在一旁,有长聊的打算。

    “对呀!对呀!罗大哥找你找得很急,我都怕他急出病了。”罗京鸿回她迷人的一笑,才道:“谢谢你的关心与帮忙,但现在让我与颖人好好谈一谈好吗?不打扰你上班的时间。”

    比原颖人赶一百次还有用!黄耘春非常听话的努力招呼客人去了。

    “你的忠实祟拜者一号。”原颖人笑了笑,他的确有其独特的魅力。

    “她比较热心了点。听说你预定年底嫁人?”他试探的轻问。

    原颖人微微羞却的笑。

    “不一定呢!到时再说了。对了,萧诺的事,我恐怕帮不上忙,她对恋爱与婚姻都没有任何兴趣。”

    对呀!萧诺!他的新计策!为了能顺利进占到她的公寓所找的借口……但她居然是不婚的!看吧!写小说的女人没一个正常!却又以其乱七八糟的观念去蛊惑无知群众!

    罗京鸿不明白的问:

    “为什么没兴趣?莫非她受过爱情的伤害?”小说中都是那么说的。

    “谁规定非要受过创伤才会拒婚?现代人多得是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各有各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要我放弃?”

    原颖人点头。

    “那样你的挫折感会减少一些。”

    “不!我不放弃!我连开始追求都还没有!也许萧诺是欠人追才会有这种说法,你不能叫我连试也不试就放弃!”他一副沈痛的表情,痴情坚定得让远处的黄耘春为之心折感动不已。

    这头驴子!

    “萧诺从不忸怩作态!你并不了解,她是直言无讳的人。”她几乎是苦口婆心了。

    “我要试一试!找一天我去拜访你们吧!我要自己看到后才会甘心。”

    虽然说现在是休笔时刻,但她与萧诺一律不怎么欢迎有人前去侵犯她们的领域。这个男人衽地难缠,一点也不潇洒,甚至不肯对无望的事死心!

    原颖人不好太直接拒绝,以免伤了人家的心,只好道:“我回去知会她一声,若萧诺没意见,我们会答应让你莅临。”

    ※※※

    “呆子,你被骗了!”

    萧诺从小说堆中抬头,轻轻的丢给她一句,结束了原颖人的长篇大论——对罗京鸿优点的一切说项。

    “呃?”原颖人一楞一楞的。身为一个言情小说作家,也出了三十几本书,在故事中当天神,伟大了那么久,突然被叫呆子,一时之间还真反应不过来!一个呆子写得了那么多爱情小说吗?“什么意思?”她只不过是尽职的在替他人宣传以增加萧诺对他的好印象而已。多令人感动的善心呀!

    “你快引狼入室了!”萧诺伸了下懒腰,看到天色还不错,打开阳台的铝门让太阳光源进驻,一室温暖!踢了块椅垫到阳光处,坐了下来,吸收日月精华。

    原颖人捧出她的水果茶,倒出两杯清凉,让一冷一热在身体内外综合一下,也坐在阳光处的地板上。

    “怎么说?我们有危险了吗?”

    “你那一点可以证明那家伙对我神魂颠倒?他在提我的同时眼光放在那里?他那种牛皮人类,几时变得如此羞却来着?别笑死人了!大作家,你大脑思路阻塞了是不是?

    要不要喝一瓶通乐治疗一下?“萧诺嘲弄的娓娓道来,简单的推理,一清二楚——唔!

    她有写推理小说的本钱。

    他的目标仍是在她身上?不会吧!原颖人相信他没必要用这种手段,而且他早知道她是死会了。

    “我不以为他会这么大费周章!也许他当真有心于你,你将如何?”

    “至少不会学你落荒而逃!等着看吧!下星期你的心上人来到台北,咱们等着看会有什么好戏!”

    “你一定是写小说写得不能自拔了,才会将单纯的事想得如此复杂!”原颖人摸了摸她的头。

    “你明知道一旦交稿后超过三天,我会完全忘光我曾写过什么,何来入迷之说?不写稿时,我的脑中不会编排任何故事。”

    “那么,我们何不约他来做客,看他的表现如何?是你对还是我对,要他来了才知道!”

    萧诺点头。

    “好,就明天晚上,请他带来两份大披萨、一打可乐,以及时鲜水果。我们会给他跑路费。”

    “这不太好吧?”原颖人不好意思的低问,老是利用他人挺不道德的。

    “顺便嘛!他要上来我们这儿,就得顺着我们的规矩来,否则不必了!”

    原颖人宅心仁厚,根本不敢这么对罗京鸿说,迟迟不敢多说什么;但若要她打电话,是死也不可能的。所以萧诺向她要了电话,自己打了去。因为罗京鸿正在开会,于是交代秘书记了下来。

    “请问……你是在开玩笑吗?”小秘书颤抖地低问。

    “不是!反正他看了就会明白,如果不来便算了,若要来,最好带来我所吩咐的东西,拜!”

    挂上电话,萧诺才看到原颖人脸都红了!取笑道:“我这个打电话的人都不羞了,你羞什么?你简直天生来让人吃定的!莫怪那家伙死不放手,纠缠不休!加上你这个性,要不是你心有所属,旱该倒入他怀中去了。”

    “虽然我们可以在小说中写得很刻薄,但,现实生活中我不会这么对人的,即使不对他动心也犯不着唆使他……”原颖人心想,一旦罗京鸿知道被当成送货员看,想必脸会绿了一半不止!不过,回头想想,这未尝不是吓退罗京鸿的方法,即使有些不厚道。

    “有些人,对他心软不得,也不必逃避,正面交锋给他颜色看会是个好方法。何况我们只是在测试他!”突然,萧诺盯住她身后一点,低叫:“壁虎!”

    原颖人立即跳了起来,逃到萧诺那一边!一同看着附着在玻璃铝门上那只与蜥蜴同类、却无害且呈半透明的壁虎。

    “你怕吗?”原颖人奇怪她的大惊小怪!这种小小寄居房客并不常见,只是她们很少去特别关注,任其生长与消失;帮忙吃蚊子也算是益虫的一种。反正还不算太嗯心,偶尔见到一、两只也不必太讶异。

    萧诺笑了笑。

    “好多人来信问我”守宫砂“的由来,只因我写古代小说时常提到。”

    “为何不建议他们去看”唐人传奇“?”原颖人也笑了,她也接过一些信件,表明了对相同问题的好奇。

    “不讳言,它的古名好听多了!也许它们之所以改名为壁虎而不叫守宫,是怕现代人再拿它们去制造”守宫砂“。”她的笑容有些邪恶!

    原颖人恶心低叫:

    “你不会是正在转这个念头吧?”

    “那个地方有在卖殊砂?”萧诺兴致勃勃的低问,悄悄爬近那只可怜的壁虎。

    “萧诺!”原颖人大叫一声,把椅垫丢过去,吓跑了那只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壁虎。

    “真善良!”萧诺没好气的瞄她。

    原颖人摇头。

    “我不是善良,我是怕你以殊砂养大了壁虎后,捣碎成泥汁时也要我陪你一同做实验!太呕心了!我不干!”

    “你不觉得现代人点守宫砂很特别吗?多方便呀!如果真的点在处女身上洗不掉的话,男人要娶妻时就不必担心有人是假处女,却做过处女膜整型了。当今世上处女多缺货呀!我们点上了之后将会非常神气!”

    “那根本是在方便男人!我不要!像烙印一样,还保证原封货咧!而你,在三十岁以前可以神气,到了五十岁以后就等着被笑老处女吧!”在妇女解放时代被摒弃的东西,代表那对女人有害而无益,如今倒要走回头路,标明自己是完封的印记!而且还是来自一个大女人之口,真是让人诧异!但原颖人早知道萧诺这人不能以常理来推断,她一切突如其来的怪点子全因为好玩且新鲜。

    “找一天我非试试不可。”萧诺犹不死心。

    原颖人连忙申明:

    “到时只要不拖着我,一切好说。”萧诺不置可否,突然又问了一句:“不知守宫砂点在男人身上有没有效?”“如果你的魅力够强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让你点点看。”

    原颖人只是在说笑。

    但萧诺却当了真——

    “那么,你的秦宴儒借我点一下好不好?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处男……”

    “萧诺!”原颖人尖叫!要不是她忙着脸红,说不定会跳起来掐她脖子。

    “我直接问他,也替你的未来幸福确定一下保障的程度。如果他两年内没有上床行为,代表他健康情形不错,不必检查了。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更好!恭禧你得到一个干净的男人。”萧诺眼神闪亮,分不清是戏谑是认真。

    但已惹得原颖人咬牙切齿了!

    “我会先杀了你再自杀!如果你当真敢问的话!告诉我你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

    这是原颖人有生以来唯一可以称之为威胁的话。她不想吓走秦宴儒,不想让成为“秦太太”的美梦成空!可是这女人正在摧残她的幸福……

    “还是你决定在新婚之夜问他?多可怕!要是他什么都不懂,连动作也不会,那你怎么办?看来你也不怎么明白其中过程——”

    “你又知道了!”原颖人努力喘气。

    “因为你的小说每写到亲热镜头时,一律以”过后“或”床帐中有情人儿正缠绵“

    来蒙混过去!真正过程完全没谈到,因为你不知道正确的步骤!“

    “我——我——我——”原颖人口吃了起来,放大了声音:“你又好到那里去?总比你交代”他们于是上床了“美丽多了!还有,你第十七本小说更好笑,上床的镜头竟是男女主角互殴,由阳台打回卧室,然后两人身体站不稳,倒在地上,哈!鼻青脸肿的两个人居然就交代那么三个字——做爱了!”

    总而言之,两个“青春”出版社当红作家,最大的败笔都在于她们对床戏的镜头只会混,完全不明白个中滋味,所以不敢乱写。

    萧诺理直气壮的反驳:

    “我又不是在写色情小说,还要肉欲横陈交缠才满足得了读者口味!要看明白,不会去租翻译小说呀!描写之深刻足以让你欲火焚身!”

    两人对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老天,我们在讨论什么?居然研究起床戏来了!”原颖人低呼。

    “要是那天我们开始将做爱过程一一写明白,恐怕我们会被罩上一层黄色晕轮,当黄后去了!什么时候摸胸部,什么时候脱衣裤,什么时候——呕!”骗稿费也不是那种骗法!着墨在那种地方,反而忽略主角个性、情事的发展起伏。而且,说真的,挺呕心的!

    原颖人托着尖尖的小下巴,深思道:“我看过许多小说,常是男女主角才相识,立即发生一夜激情的事,往后发展不是怀孕就是男方”深深地“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干柴烈火……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还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

    “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

    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写小说?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小说,没有找到与我有共呜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

    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沈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

    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小说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小说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小说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

    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小说,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小说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小说,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写小说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

    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

    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沈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

    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

    “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摀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穴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

    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有的爱恋来回报。你想,他是否会把心交给我?”

    “会的!他的心早已交到你心口,只是你尚无察觉而已。”他低首吻她。

    然后,在璀璨星光满布的今夜,他们以心许下今生的盟约。原颖人——这个美丽的作家,终于找到了她的真心守护者。

    不当她美得过火,不当她可亵玩,不当她花心滥情,真正看到她保守而纯真的内心,与她交心——她想,她可以让她的读者知道:真爱不死。因为她见证了爱情,让她身为美梦制造者的职业更加重其份量。

    她以她制梦的方式,谈了一场“原茵”该有的恋情。倾付了完全的真心。谁还能说她是自我催眠来着?应该说,她示范了一次爱情冒险,并且不旦没阵亡,反而满载而归。

    小说世界,不再是骗人的东西,因为她实现了她的理想。她一定要告诉她的读者们……

    只要有爱,没有一颗芳心会寂寞……

    ※※※

    原颖人轻飘飘的飞进公寓时,已快凌晨两点了!正好是萧诺吃消夜的时间,她才醒来没多久。当她开始白天睡,晚上起来时,代表她又要开稿了!

    “太强了吧!你已有三本稿在田主编那边了!”原颖人低呼,不是忌妒萧诺的本事,而是怕再度接到田大主编的轰炸!她老人家由于更年期到了,分泌不顺,所以习惯性随便抓了一个理由找人叨念!最佳对象就是她这颗软柿子。恰巧萧诺有的快笔来衬托她的龟行!尤其当今恋爱重要。她那来的空写小说?要写也要等将来结婚后有房屋贷款压力、有奶粉尿布压力之后,说不定她会写得比萧诺更快,但现在?免谈!她一个字也不会写!

    萧诺看她一脸陶醉,抱胸问:“你那白马王子灌输了多少口水给你?三魂七魄全飞光了!”

    原颖人挥挥手。

    “哎呀,你不懂啦!没恋爱过的人无论我怎么形容你也不会明白!”

    “呵!变成专家了!相不相信我比你还会形容接吻的感觉?”萧诺捧着泡面吃,顺便提振精神。

    “我相信!因为我们会幻想,也会看书,把简化繁是我们骗稿费必做的工作!”

    “你们没有许下生生世世的盟约吧?”萧诺不怀好意的问。

    原颖人也坏坏的笑回去

    “我才没那么笨!”白痴才会互许下生生世世的约定!谁知道下辈子会不会是相同的性别?如果都生为同性,是否就要当同性恋了?更糟的是,轮回之下,成为父女,母子,怕不乱伦了?更甚者,两人分生不同时代,又因前世有盟约,所以当了永生的孤寡,多亏呀!

    是那个灵异学家说的:誓言的念力在许诺之后有其强烈的效用,绑住了彼此的来世,不得自由!幸运的,再度成为夫妻,若不幸,只好成为天伦大悲剧了!

    以前她们看小说时,皆讨论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喜欢以“生生世世”来表示爱情坚贞伟大,事实上起这种誓挺危险的。何况今生今世都不见得会幸福到死了,还敢互许来生?多惨呀!而且,萧诺更提了一点:老是与同一个人恋爱有什么好玩的?一对夫妻做上三十年就够腻了,下辈子应该换换口味,也许有更好的,不然图个新鲜也好。再者,即使是相同灵魂,身体皮囊仍是个别存在,有自己的意志力,谁有资格在今生论来生,指示要如何做?为何来生要受到今生的指挥行事,不能重新过活?

    做人要厚道,在今生如果不愿接前生的业障,就不要在今生造孽祸延来生。一笔一笔帐各自算清,让每个身体有了生命后就是全新的开始。

    什么生生世世?顾得了这辈子就该偷笑了!

    多美妙呀!写小说的人总是想得比别人都多,所以才不会轻易跳入陷阱。把一些老掉牙的剧情、誓言拿来仔细研究;不仅好笑,又可以在反方向找出新想法,然后下笔写些更能引起读者大人喜爱的故事!

    实在说,若跟着人家步子走有什么意思?真正要当笔耕者,就要耕出自己的心血,否则当真白来这一遭了!在引退前,至少得要有过灿烂的一刻;就像生命,不必要惊涛骇浪,但要发光;平淡中走过,但要有意义。

    否则当真是——回首向来萧瑟路,也无风雨也无晴了……悲惨的灰暗!

    想到她们曾有的论调,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两个作家同住不是没有好处的。互贬、互损、互较劲,然后看到相同的小说拿来讨论一番。

    谁说写小说要灵感来着?当你看了一本小说,即使是不好的,三两句的内容反驳下来,或与内容表达的意见不合,马上就可以下笔挥洒故事,而写出理念不同的东西。或者对着一本好书赞不绝口之余,又因故事内容当可有别的发展,又开始天马行空了!什么叫灵感?一开了稿就要有全部故事的骨架,如何着墨则是随心所欲,不偏离主题就好。

    然后非常重要的是,要注意情节的进行不能太快,非要熬到十一万字不可。而那“熬”

    字诀又不可以拖泥带水得让人察觉出来!也就是混水摸鱼要混得很不着痕迹,由此才得以见到作家的真工夫——看谁会拖!

    结论是:写小说是不需要灵感的——萧诺名言。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天天喊灵感呢?”原颖人反问。因为太多人向她们问如何找灵感。

    萧诺喝了一大口汤。

    “因为业余者通常无力架构完整的骨架大纲,随想随写,写到一半,完蛋了!无以为继,便说没灵感了!其实写小说的架构或灵感早该在下笔前编排好,一次列二十种不同发展备用也可以,但真正下笔后就不能再想了!我实在懒得一一回信告知读者所谓”灵感“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让她们去摸索吧!一旦她们成了作家就知道了!”

    “是呵!多无情!不理那票读者,亏她们这么崇拜你。”原颖人拿起桌上的一封信,拋给她。这女人专与读者作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并不希望因为我的热心协助,而出现了”练华二号“。当作家这码子事,我鼓励他犹可,教人下笔就不好了。”

    “为什么?多一个徒弟很好呀!”至少目前尚无人愿意做“原茵二号”。

    萧诺冷淡一笑。

    “我初出道时,有人夸我为”琼瑶二代“,认为那是天大的光荣,要好好努力,别弱了威名。要不是那人真心的赞赏,我一定会让他下不了台!谁想当他人的影子?为什么不能是独一无二的”练华“?而居然在那么努力后还被归类为某大师的影子!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就够了!我只愿当没没无名的”练华“,不当大名鼎鼎的”琼瑶二代“。”

    作家的傲骨,不屑作他人的光影。

    “你有某种程度的孤僻,不易相处。”原颖人下了结论。这种人不结婚也是好的,否则要当她丈夫则必须是个圣人了!三岁小孩也知道,中国史上唯一的圣人生在春秋时代,再没有第二个了!

    “所以说我可以当朋友,不好当情人!”这也就可以说明如今恋爱的人是原颖人而不是她的原因了!

    “知道吗?小说会展示出作者的观感与内心世界。即使我们变再多花样也是走不出自己的性格,依然是那调调。初见你的小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为外表所苦的女人,然后你渴望命定之人的出现!一个温柔又敦厚的男子。”萧诺分析着。

    原颖人颇有同感的点头。

    “潜意识吧!想嫁人的女子心中都有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王子,只不过少了五官而已。其它皆备。”

    萧诺笑问:

    “为什么我们一见面总是在聊写作的事?”

    “那是因为读者大人们正如此希望。”

    ※※※

    小说故事中,总爱以误会来制造一些高氵朝,以让相爱的男女在误会澄清后更加恩爱。

    但现实中,“误会”却是挺难安排的,尤其像现在,午餐约会变成了三人行,连急智如罗京鸿也忘了该随机应变!

    谁会想到秦宴儒会带原颖人前来?罗素与罗京鸿都傻掉了!这情况有什么误会可以制造?不知是秦宴儒太聪明,还是他们当真已走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连分开一下下都舍不得!

    他想要的女人正依在别的男人怀中——这事实象针般刺得罗京鸿不仅眼睛痛,连一颗心都快穿孔而亡了!以前纯想象还不至于那么难受,现在亲眼看到,却几乎承受不住!

    以前他总是以胜利者的睥睨之姿站在秦宴儒的位置上,接受挑战失败者眼红含妒的仇视、欣赏他人的挫败与不甘!如今角色易了位,他才知道他能活到今天实属奇迹!没有一个失意男人会不想杀掉他的情敌的!此刻他正想这么做,如果他手中有枪的话!

    原本躲在暗处拿着傻瓜相机决定当一天傻瓜的他,不忍见大妹对场面走样的无措,完全失控的情况,她那颗天才脑袋也会罢工。所以三人行成了四人行。

    “学长,好久不见,我以为今天公事的场面你会一个人前来,颖人是个作家,恐怕不太受得了一些数字、公式解答之类的乏味话题。”他完美的展现翩翩风度,以熟稔的口气直呼原颖人闺名,企图以这方式来回扎一下秦宴儒的心,以求公平。

    秦宴儒仅笑了笑,以一贯的诚挚回握他伸来的手。

    “颖人在台北的时候亏你多照顾了。不过,我已问过她的意见,她愿意陪我枯坐一天,也真委屈她了。”

    “才没有呢!”原颖人握着他的手臂摇了摇,更形亲昵却又含蓄的偎近他;只要能看到他,即使一天不开口又何妨?那来委屈之说。

    罗氏兄妹黯然的对看一眼;罗京鸿是失意又挫折,而罗素则是遗憾……要再去找一个优秀的数理高材生来合制个天才儿童不怎么容易,更别说品格这么好的。希望她在步入更年期之前能找到另一个!唉!

    四人在餐厅落座后,点了餐点,立即进入讨论的情况。专门又乏味的话题,门外汉自是介入不得。原颖人只是静静的托首凝睇秦宴儒专注认真的神情——世界上最帅、最迷人的男人是对工作抱持认真而专注的态度,一张再平凡的面孔也会因为专注而发光,迸发四射的魅力,让人失魂倾心!她当然不会要一个工作狂,不要命似的燃烧生命去堆砌事业,那种人说来还算得上有些变态。

    工作时全心全意,休闲时不必要记挂工作,全心休息,偏重一方或失了平衡都是不好的!

    然后她又打量起罗素。很典型的一个美人胚子,含有知性与现代感,一看就觉得是那种高级知识分子。美丽的面孔不曾刻意修饰,展露纯净自然的气质,又加上出身世家,贵气的举止威仪使她不至于沦为不修边幅的邋遢。

    在工作时双眼会闪动光采,完全不像乍相见时那种迷路的无措表情给人错觉。他们罗家四兄妹都是在上天眷宠下产生的俊男美女,看起来非常的赏心悦目。

    作家的一大通病,就是喜欢去分析他人的性格,去欣赏美丽的人种,来开发形容词以用在笔下人物的描绘。秦宴儒怕她会无聊,其实他并不知道,作家在人群中永远是最沉默的人,因为她忙着研判各色人种的表情,以及表情转变时带出的情绪,再衍生出自己独特的用语化为文字。

    她坚决不会去写真人真事的爱情故事,因为很难符合她对故事内容的要求。作家生来一颗天马行空的头脑,就决计不会采用现成的故事来搁置自己的大脑。可是观察他人的表情就不同,那好玩多了!人人都有五官,表情却变化得千奇百怪。就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罗京鸿,他不过是双眼微瞇,却立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已经无聊得快喊救命的心情,简直快要不顾形象的打起瞌睡来了。

    原颖人并不打算放任自己心软的去招呼他,因为他并不真正需要谁来安慰;他那种赌气的表情表示他相当在意她与秦宴儒的事。这种人太牛皮了,少惹为妙!不然怕是一时好心又招来纠缠。尤其近来罗公子大吃闭门羹之余,恐怕对萧诺死了心,在下一个目标未出现时,她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可是罗京鸿已经熬不住了,在呆坐了一小时又四十钟分之后,已是他忍耐寂寞的极限,一双桃花眼投射到她脸上。“我们去外面的花园走一走可好?”

    “呃……”原颖人想要拒绝,又不习惯当面给他难堪,毕竟目前他已不算在追求她了。再用以前不留情的面孔对待,未免失厚道。

    秦宴儒不忍见地无聊,鼓励道:“去走走也好,再一个小时就可以结束了。”

    颖人依了他,千依百顺得让老吃闭门羹的罗京鸿好生嫉妒。他今天一定要问清楚作家的大脑都装了些什么?居然舍第一男主角而去将就平凡配角!

    “我到底是那里不好?”

    走到花园的凉亭中,他面对她问着。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攸关罗大少往后人格自信心的建立与摧毁。

    原颖人楞楞的看他。

    “你又不作奸犯科,怎么可能会不好?刚刚那个女服务生还一直偷看你,你不满意吗?”一个条件上等的男人居然会问她这种问题!

    罗京鸿一手撑住她身侧的柱子,拉近二人的距离。

    “我一直不明白你拒绝我的原因。”

    “每个女人都想嫁给像你这样的男人,但你们这种男人稀世少见,所以我挑平凡男子——这么解释,有没有让你感到安慰一点?”原颖人小心的哄他。接连两次受挫的男人需要听好话。她今天恰好尚未日行一善。

    他苦笑的摇头。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呀!棒棒糖哄不了我了。看在我苦追你两个月未果的份上,你老实说吧!”

    “可是老实话很伤人的!而且我早已说过了!”她不太好明指送他锅贴那几天的火爆脾气、口不择言,早说出了她的理想与拒绝他的理由。可是他固执得不肯相信。

    “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次,气话做不得准。”

    “好吧!”她在石凳上坐下,深思的看他。“我恨被搭讪,因为会前来对我行注目礼的男人都不会对我存正经的想法,只想玩一场没有责任的爱情游戏而已。”

    被她说中了!罗京鸿当时也是那想法,看来这傻大姊型的美女居然有这么敏感的心思,他到此刻才有些觉悟!

    她又道:

    “而且我是个很保守的人,玩不来都市人的手法;又希望当有朝一日,我结婚时会有一个全心全意对待我的丈夫。太好看的男人即使没有意思偷腥,也会有女人自动靠过来,何况你又如此有身价。我不愿冒险,许下了一生的誓约就要丈夫专为我所有。你做不到的,不是?”

    “难道你完全没有心动过吗?乍见时,人都是以貌取人的。”

    “没有。”原颖人遗憾又抱歉的看他。“因为你不正经的对我拋媚眼,又追了我到桓春。对你这种打猎心强的男人,我很怕。萧诺说我很保守,但在爱情上却要求主控权。

    宴儒算是我自己追求来的,我想,我需要的丈夫是会让我心疼又想照顾的那一种。我有一种渴望,想照顾他一生。“温柔的眼波,投射到餐厅内正专注讨论的侧影。

    他被打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这个女人的大脑有问题!罗京鸿终于忍不住向天空翻白眼!这女人怕被追求!他败在主动出手上!如果当时的情况是由她先对他拋媚眼,他们才有希望成一对是吗?不过他怀疑当时若是那情形,他还会搭理她吗?不会!主动投他怀的女人可以排到太平洋去了,她这中等之姿那可能引起他注意?!并且搞了两个月还沦为配角!呕死他了!

    不过,他仍作垂死的挣扎——“但——我先出现的呀!你们小说里不常在写:先出现的男人必是第一男主角!”

    为什么他是例外?不公平!

    原颖人怜悯的看他。不忍心告诉他,身为作者,有时候为了与读者唱反调,不惜乱写招来唾骂!然后吸引他人的注意力!第一个男子出现,却不是最后男主角的原因向来只有一个——被安排死亡!罗大少尚能健在,理当感谢上天仁慈宽厚善良。居然还敢提出先来后到的顺序!

    “一切都是缘份。”

    唉!多烂的词儿,但最不伤人。原颖人叹气的发现她“日行一善”所做的善事已预支到冬天去了!她是如此的善良。作家嘛!善良温柔是应该的。

    罗京鸿也叹了口气,他放弃了!他真的放弃了!两个月来死追活追是何苦来哉?这女人根本不值得他追!他们家的怪人出现一位也就够了!不必要再给自己找一位!原颖人根本连玩也玩不起来!追来何用?

    老天呀!他要抗议!这些日子以来不仅什么也没捞到,还被任意糟踢、蹂躏,害得他这位全台北首屈一指的大帅哥失去一切信心!不仅如此,更惨的是让两个女人免费叫骂!吆来喝去,然后惹人笑话……

    他陷入极度的自怜中,没发现原颖人看到秦宴儒已向她走来,立即对他说再见,同爱人走去。他只觉得,他一定被谁玩弄去了!是谁?到底是谁安排这一切?

    “他怎么了?”搭上公车,往图书馆去的路上,他问着。

    原颖人舒服的靠在他身侧。

    “他想知道为什么近来不受女子青睐,知道后却又承受不住打击。”

    “相信他很快就会恢复信心。”秦宴儒真心的说着。像罗京鸿那种耀眼的男人,只有意气风发才适合他的气势与光华,立于中心点受人瞩目。

    “我觉得罗素非常美丽。虽然罗蝶比较会精心打扮,但那种知性美非常吸引人。”

    原颖人向往的轻道,明白自己即使努力学也学不来。

    他摇头,如果颖人看到罗素在数理以外的面孔,必然会严重幻灭!但,她之所以会当作家,就是因为她有丰富的幻想能力,并且自得其乐,他何需去点破什么?而且背后道人长不道人短,是基本的礼貌。所以他没有响应什么,只道:“在我眼中,你是独一无二的。”

    她笑靥如花,红红的脸埋入他敞开的外套里头,心满意足的发现这胸怀舒适得足以让她依偎一辈子。

    ※※※

    在乡下,相亲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对不上眼,不必多说。另一种是对上了眼,约会几次,两家人立即开始着手打理结婚事宜,有效率得令人咋舌!要是都市人呀!若看对了眼,好歹也要走个一、二年来观察未来性,那里会草率的在几个月后决定一生!

    所以,当田牧莲大主编接过原颖人亲手奉上的订婚喜饼时,下巴都掉下来了!

    也难得的,今天两位大作家同时光临出版社!在气温怡人的五月天,只要不下梅雨,天天都适合外出。所以萧诺才会与原颖人一同移驾过来,为求看田主编的表情。

    “你——你订婚了?!”田牧莲久久才从喜饼的震撼中回过神,直盯着原颖人左手食指的金戒指。

    “家人决定中秋节让我们完婚。因为宴儒适合在三十岁娶妻,过了就不好了。”

    “可是你与那人认识还不到三个月——事实上扣掉中间的聚少离多,你实际上只与他相处不到一个月!”

    “唉!爱情是不分时间与空间的!”萧诺很文艺腔的吐出这个句子。

    “呀!你也来了?”田牧莲这时才有空分散注意力看到萧大作家娇小的身影。又被吓了第二跳。

    “交稿喽!”

    也难怪田牧莲会吓到!这个肃诺,当她不愿出门时,即使出版社就在隔壁,她也会以挂号寄稿件——而且选她高兴的时候。为什么?因为有时候懒得开口与人东扯西扯;今天肯大驾光临,不想吓到人也难!

    原颖人看到田大主编眼睛又瞄回她,立即自动开口:“也许是快了一些,但我相信他会是与我共度一生的人。放心,我们那里不兴离婚。

    其实你应该高兴才对,我嫁人后会比较专心赚钱。“

    “唉!年纪轻轻的,这么想不开!这年头有几个人当得起单身贵族?早沦亡到单身贱民去了!我以为只有那种人才会急着嫁人。”田牧莲根本是在哀悼以后少一个人可以咬耳朵,多空虚呀!

    原颖人忍住笑,一本正经道:“我妈说的,早生儿子早做娘,免得将来老了再生,会被儿子嫌不够貌美年轻丢面子。”

    “啧!”两个女人齐嗤之以鼻。

    “别这样嘛,我是特来请你届时当我的伴娘,萧诺答应了,你不会不答应吧?”原颖人的口气有一点点可疑的威胁。还没当新娘,却有了当新娘的光采,红光满面,一副沐浴幸福中的面孔。

    田牧莲哇哇大叫——

    “敢情是倘若我不答应,你就要投笔从夫去了!大作家,谁带坏你的?”

    纤指直指萧大作家阿诺小姐。

    “她说你适合以威胁待之。”

    “萧诺,咱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你——”

    萧诺在一旁纳凉,不言不语。她自己的应对措施就是不开口,让他人的独脚戏唱不下去。

    “天呀!以后我不会再建议你们一同来出版社了!我根本不是你们的对手!”田牧莲哀鸣不已。

    这让原颖人立即心软了下来,不理萧诺阻止的眼神,忙道:“田姊,别这样,不然我今年多写一本好了……”

    “至少要三本!”田牧莲马上恢复精神的眸光,讨价还价。

    然后原颖人知道自己又上当了!不必转回头看,就知道萧诺那天真无邪的脸上必定堆满了看白痴的笑容!于是气呼呼的目瞪田大主编——“你要来当我的伴娘,而且不但不会有红包可享,还要你包个大礼来才可以!”

    “那有什么问题!婚后的情况我无法掌握,只好趁婚前多榨几本书存盘了!可怜我这个小小的主编,为你们着想,还得——”

    “别又来了,这一次我不会再心虚内疚了!”原颖人受不了的低叫,起身道:“好了!不多说废话,反正我的来意已说明白了,待会儿还要去找朋友那儿,得走了!”

    看着两位大作家消失在门口,田牧莲双手环胸,老谋深算的露出可怕的笑容!低喃:“岂能让你们耍完了本大主编就算了!唔——该包什么大礼呢?不不不!我该给你什么惊喜呢?看在共事三年的份上,不为你做点什么似乎说不过去——嘿嘿……”眼光闪烁着,移到桌边的一堆稿件。田大主编露出了白雪公主的巫婆后母才会有的笑容……

    ※※※

    由于萧诺要回桃园的家,火车站一别后,原颖人就去了咖啡店。她尚在奇怪,在走出版社之后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全身起了阵冷颤呢?太阳的热度已到了令人挥汗如雨的程度了!算了,不想了!

    接到喜饼的黄耘春,其震惊的面孔、可笑的程度绝不逊于田大主编。而震惊过后是火山爆发般的不满!

    “原颖人,你居然这样对我!想我们的交情由小学一路到专科毕业,即使没同班也同校!这么深厚的交情,你却在订婚后才来通知我!我居然看也没看过你未来老公,连订婚也不召我回去观礼!这算什么?”

    “火气别那么大!夏天已经到了,不需要你来发热生电。”她非常有修养的没有回嘴。其实若黄耘春肯常回村子走走,还怕会不知道她要订婚的事吗?她实在不愿承认“见色忘友”学说,可是近一个月来不写稿、不找朋友磕牙,跟着心上人南北来回,一同找他要的资料,的确会暂时搁置友情。生气有理;但话说回来,今天她还会好心的来通知一声,若那天黄姑娘也恋爱去了,会不会理人就很难说了!

    “你当真决定跟了那个据说很平凡的乡下人?”黄耘春喝了一大口冰咖啡顺气。以前曾听说原颖人的男朋友不怎么样,心想不会有结果,也就没兴趣去打探,没想到已经走到结婚的地步了!

    “戒指都戴上了,还怀疑。”

    “可是,舍罗大少而就那人?……”她认为原颖人不正常。

    “漂亮老公难照顾啦!你怎么还执迷不悟?还有,你根本没见过我未婚夫,请不要随便批评他。又不是你要嫁,大呼小叫个什么劲!”

    “乡下男人我看到不要看了,还能有什么德行?反正离结婚还有一段日子,要后悔也来得及。”

    “才不!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他,我是嫁定了!”

    黄耘春以无可救药的表情看她——

    “好好好!你一心当农妇,我又能如何?大作家呢!起码配罗京鸿那一种人才不会让人失望!”

    “那是你说的!当真喜欢他,就用力去追呀!”原颖人已经好久没见到那个人了,想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黄耘春叹了口气。

    “你不知道吗?人家目前又有新欢了,一个美丽又有气质的女强人,前天还来此小坐,哇!美丽得像一幅唯美画,我那敢去妄想?”

    “那该恭喜他了!如果他下次再来,你代我送喜饼给他。”

    “哦!”黄耘春没力的应着。

    原颖人瞄了眼她的失魂落魄,从大皮包中抽出两本练华的新小说,引诱道:“要不要来当我的伴娘?结婚那天练华也会来哦!”

    “真的?我的偶像也会去?”当场双眼冒光,书抢了过来抱在怀中!终于有好事可以提振她的注意力了!

    “去不去?”

    “当然去!我会捧书让她签名!”

    原颖人只祈求到时候黄耘春不会掉下眼珠子,承受不住真相而昏倒!

    ※※※

    转眼间已是桂花传送香味的秋天了!

    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当新娘的原颖人并不知道有一件阴谋正在进行当中!在她当新娘的前五天,“青春出版社”发行了五本新书,散布到全台湾各地,然后,在每一本书的扉页上印着一份启示,内容是这样的:本社当红作家“原茵”于中秋节当天于归之喜。原茵感念三年来读者们热情的支持,使她成长茁壮,于是决定毕生最美好的那一天,与读者做面对面的交谈,让各位读者一睹名作家的风采。

    请于中秋节当天赴约,地址位在彰化县福兴乡xx村xx号。美丽的餐宴,等着您来共享。

    因为五本新发行的书中,并没有萧诺或原颖人的作品;所以,当外头早已掀起广大的回响之际,两个大作家依然无所觉。也因为这一份特别的广告,致使那五本由新人所写的书顺利畅销,打开了各自的知名度……

    ※※※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笑容非常诡异?”原颖人一边任化妆师涂涂抹抹,一边斜睨站在身旁,始终傻笑不断的田牧莲。

    萧诺穿上伴娘的白礼服,窝在床角打电动,而靠窗而站的黄耘春则不安的走来走去,不知在期待什么。

    田牧莲甜笑响应:

    “你要嫁人了是喜事,不让我笑,难道要叫我哭呀?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不会介意为你掉泪。”

    “触我霉头!”原颖人低碎。

    黄耘春忍不住了——

    “颖人!你是不是在骗我?”

    “什么?”

    “练华也会来的事呀!”

    萧诺手中的电动突然抓不稳的掉到地上去,惹来黄耘春的白眼——笨手笨脚的!

    “呀!她呀!”原颖人看了看情况,决定此刻不是坦言的好时机。“等会才会来吧!

    来了我会告诉你。“

    “她不来了!”萧诺瞪了原颖人一眼。

    然后黄耘春低叫:

    “你少乌鸦嘴!我的偶像一定会来的!”

    萧诺一楞一楞的看着她,没有答腔。黄耘春以为她怕了,得意的认为自己的气势可以压得过这个怪女人。只有田牧莲与原颖人明白萧诺讲不出话的原因!

    那么讨厌萧诺的人居然是“练华”的崇拜者!非常诡异的情况,太极端了!

    田牧莲安慰的拍了拍萧诺的肩,等会想必有人会更惨!她大老远的来到这儿,不拍一点盛况回去宣传怎么可以!

    “颖人,妆化好了吗?”原太太推门进来,看到新娘妆已上得差不多的女儿,她提来白纱礼服,然后心中备感奇怪的咕哝:“我们这里即使热闹时人也不多,可是今天好奇怪,有一些人在我们村子附近走来走去,几次经过我们家,都以怪怪的眼光看着,从早上到现在,已有好几批人走过去了!”

    “会不会是来鹿港参观民俗节的游客?每年涌入的人太多了,会分散到我们这边来,就顺便下来看看乡下的模样。”原颖人不以为意的猜测着。

    “也许吧!反正热闹嘛,无所谓!礼车已在外头等了,等会正午十分是吉时,我会再来叫你,你现在先吃点东西,我叫慧人端上来。”

    “好。”

    结婚是很累人的。原颖人叹气的让伴娘们服伺穿上白纱礼服。

    “后悔啦?”萧诺笑问。

    “才不!我只是对将来下笔有关结婚一事会有更翔实的记录。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结婚时最闲的人会是新郎新娘,他们只要摆着呆呆的笑容、穿得美美的给人看就行了,其它全任凭亲人去张罗!然后光鲜的男女主角在彼此眼中看到永恒,四周空气化为红心围住有情男女,然后——落幕、完稿!”原颖人打量镜中的自己,好不好看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天赶快过,让她狂睡个三天三夜吧!

    黄耘春忍不住了,决定出去对来客一个个扫视,非要找到她的偶像不可!于是溜下楼去。

    萧诺吁了口气,这种忠实读者还真好玩,她看了都怕!讨厌其人,却喜欢她写的书,该怎么办?

    “她一直好仰慕你的。”原颖人笑着告诉她。

    “不敢当!”她不予置评,反问:“喂!你今天晚上会不会问他是不是处男的问题?”

    “你远没死心呀!”原颖人骇问。

    “什么?什么处男?”田牧莲凑了过来。

    “还是我来问?他的健康是你的幸福耶!要是他是处男,我可以买本黄色小说给他临床恶补顺便实习。”

    “去你的!你不会自己去找男人嫁了,然后新婚夜慢慢研究!”原颖人拒绝谈这个问题,那是他们夫妻关灯之后的事,绝不外漏予他人知。尤其面对一个作家,她要更加小心!

    萧诺正想反驳,房门又被推开,原慧人端了碗点心进来,“姊,妈交代要全部吃完,否则你会饿到明天。”

    是的!要吃就得趁现在,免得饿死!晚上是有筵席没错,但原则上新娘只能沾唇少食来表示端庄。有谁看过新娘大吃大喝来着?

    所以原颖人趁口红还没画上去前,大口的吃了起来。原慧人也是一脸困惑:“姊,刚刚我在外头看到不少国、高中年纪的女孩在我们家门外张望,还问我说这是不是”原茵“的娘家。”

    原颖人眼中打了个问号。

    “很少人知道我就是写小说的”原茵“呀!会不会是邻居的小孩找朋友来看我?没有多少人的话就算了。”她不以为会有多少知情的人前来。这里是乡下,顶多村内的小说迷知道罢了,没关系的!

    没有人发现田牧莲双眸闪动怪异的喜悦光芒,悄悄的在相机中装上底片。她可不能

    错过任何一个镜头——

    倒是萧诺突然有不祥的感觉!甩了甩头,认为这次的直觉只是神经过敏!人家结婚是大喜事,那来的不祥预感!说出来不被颖人骂死才怪!

    不久后,良辰吉时到了,众伴娘扶着新娘出房门,戴上头纱。

    原颖人深刻的体会到出嫁的心情。有那将为人妻与丈夫相偎一生的喜悦;有离开娘家,今后再度回来也只是客人的心伤。今天跨出了家门,这个让她成长二十六年的地方也该正式步入记忆的宝盒中,留待往后梦里低迥了。

    甜酸苦涩的滋味,让她在步下楼梯后眼泪开始掉了下来。她以前还一直怀疑当新娘拜别父母时怎么可能会哭得出来?有的人还要靠捏大腿来制造眼泪,她差点以为自己也是了!可是她不断冒出的泪水明白显示出可以省了一道麻烦。

    她的今生伴侣在楼梯的尽处等她,伸出了宽厚的手掌握住了她的手。二人眼光交会,他为她拂去了泪珠,以眼光赞叹她的美丽;而他也英俊得让她屏息!

    “来,时辰到了,新郎新娘过来……”媒婆在一边叫着。

    情绪沉浸在感伤中,原颖人深切而贪婪的将屋内的一景一物深深刻印在脑海中,几乎快后悔自己太早嫁人了!

    跪拜父母时,父母的殷殷交代,几乎让她泣不成声,也没空去发现外头的变化,与

    愈来愈近的声浪……

    女方出嫁,基本上是没什么热闹好看的,因为通常在第二天回门时女方才会请客。

    所以客人不多是理所当然的,没理由会有一波波吵杂人声!

    萧诺先发现不对劲,因为看到田牧莲找了一个角落位置摆好相机,不知在期待什么。

    而外头广场上有很多年轻而陌生的少女面孔,每个人手上不知抓了些什么东西,书或笔记本什么的,洋溢期待与兴奋往屋内瞧!那种隐伏的热情一旦爆发起来会吓死人——怎么回事?她心中边猜,脚下边移,首要之事就是找个安全的地方去躲……

    “喂!你要做什么?”黄耘春雄壮威武的挡住她的去路,因为她守的房间是放喜饼货物的地方,不能让人任意进去的;而且,她早看萧诺不顺眼了,不知是不是三只手,鬼鬼祟祟的,小心防范才好!

    萧诺只好退到这里为止,并且静待事情发生,准备开溜。

    结果,新郎一搀扶美丽的新娘出大门,立即有一批小小娘子军由四面八方狂涌过来!

    少说也有四百多人!人多口杂的叫着一些话,声浪一波波的只隐约听出:原茵!请签名、合照——新婚快乐——读者之类的用语!

    不只原颖人傻了眼,所有的人全呆掉了!不明白何来这种盛况!今天是她的结婚日耶!

    泪花糊了脸上的妆,口红也磨掉了一半,有点落魄的新娘兼大作家居然是在这种情

    况下面对她的读者……

    她知道该找谁负责!眼睛却扫射不到田牧莲,反而快被人群淹没了!她们大叫着原茵,全要签名……

    “哎呀!这些人是怎么回事?要是不快点上车会赶不上那边的时辰呀!”原太太哇哇大叫,显然对这票不速之客也是束手无策!

    原颖人灵光一闪,抄过了媒婆手上的扩音器!大叫着:“各位亲切的朋友,很感谢你们对原茵的支持,今日更不远千里的来为我的婚礼祝福!所以我要告诉各位一个惊人的好消息——”她视而不见萧诺威胁的眼光!这时候,道义放两旁,婚礼摆中央!萧诺身为伴娘,要有誓死护新娘的觉悟!于是大声的宣布:“大作家”练华“小姐本人也在此……”

    “练华”两字掀起更大的狂呼!通常她们两人的读者是共同的,但练华更受欢迎!

    “她在那里?!”原颖人玉指一出,人潮立即变成一批蝗虫,视萧诺为丰美稻田般肆虐过去,一个也不剩!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被吓得那么惨的!在原颖人拉着新郎狂奔上礼车落荒而逃之后,萧诺脚下也没停,不理黄耘春目瞪口呆的表情,她能逃多远就多远!

    可惜呵——娇小斯文、小说令人疯狂的练华在一分钟后彻底被人群淹没!凄惨万状的办了她生平第一次的书友会——在人家的婚礼上……唉!

    ※※※

    一个月后,书友会的盛况被打成广告,促销两位名作家的新书,又成功的让销售量创新高峰!

    所以说,小说作家并不厉害,厉害的是出版社里英明神武的大主编!

    全书完

    声尾

    真实生活白皮书

    我承认,这不大像是一本“爱情”小说,倒不如说比较像一本揭露作者真实生活的白皮书。

    以往看到有人写到有关作家的爱情小说,总会为作家蒙上一层神秘与淡漠,甚至高高在上的色彩。可是自从我当了“作家”至今十八个月以来,生活好象都跟人家写的不一样。所以我才发现,我被骗了,作家根本不是那个样子的。

    不过,我也不知道别的作家会是什么德行,只好将自已写出来了!冷眼观察自己数月之久,重点大约记录了下来;我这才发现,某些曾让我气得半死的事,一旦加料写了出来,却相当可笑!

    先声明,本故事中有大半剧情是席绢亲身经历没错,但其中又含了真真假假、加油又加料而成!当然,首先你们必须知道:爱情观是我的,但爱情本身是主角的,与我无关。然后我又将席绢一分为二,左派萧诺,右派原颖人,来对爱情观大做对阵。它是没有定论的,而其中杜撰的受欢迎程度则是席绢本人虚荣心的幻想;但是那些要告诉读者大人的事则一字不漏,你们会得到你们一心想知道的答案。

    这十八个月以来,不停的有人问我感想、生活情况、爱情观,或者对读者来信的看法。我想在此你们已经得到大部份的答案。(谁敢说没有?站出来!)

    当上创作者以后,一直想将台湾流行小说市场做一番记录。因为我可以以一个读者的身分充份写出对作者诸多不切实际的想望,更可以以一个作者身分反应对读者的观感。

    也许太主观了,因为没有参考其它作家的想法,但相信不至于相差太多。至少我是那样子当一个“作家”的。我是多么幸运的二者兼俱!

    写这本书是在寒流很多的二月份,也是我的生日月;有一些神通广大的读者大人居然知道我的生日,寄来了贺卡与礼物。我这辈子没收过这么多礼物与贺卡,因为我是个对生日以及众多节日没感觉的人;只知道元宵节要吃汤圆,端午节要吃粽子,其它就没了。感谢大家——即使你们都声称没有情人,才会在二月十四日随便找个人祝福。老实说,我的生日不在那一天,但很多人都在那一天发信,真教人气绝!祝你们早日找到老公,嫁人去吧!免得年年情人节都当自己是怨妇,而且来提醒我又老了一岁!

    我说过今年度是我的大胆尝试期,我会写各种不同的小说来考验自己的功力。所以即使你们不满意这一本书也不要太快骂我,这只是一种新方式而已。可不是?至少我完整而忠实的告知了你们“作家”的生活,好象还没有人这么写过。也许你们会骂说男主角的戏份太少,而且很难看出谁才是男主角;可是,容我说一句:基本上,在写这一本书时,我从未把男主角列入考虑中。他们只是出来让人玩一玩而已(救命呀!别k我!);也代表着女人择偶的两极。聪明的你会选那一个?问我的话。我会说我是“萧诺”那一派的;至少,三十岁以前我是。

    目前为止,这是我写得最快乐的一本小说,我不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快乐。但身为作者,要先能自娱才能娱人是不是?如果我这一本还算成功,记得千万要告诉我。

    近来接到的信有些啼笑皆非!我是下过战书,要求富有创意的问题没错,但你们也不能找一些数学理化的问题来问我呀!我什么时候成了数理老师了!?我根本是个数理白痴!鸣……故意刺激我!不理你了。

    也有人说我为主角取的名字根本不出色,大平凡了!老实说,名字出不出色不能代表故事内容的精采与否;至于名字好不好,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我的要求很低,好写易写就可以了。拜托!我可是纯手工呢!这么苦命了还要虐待我写别致艰涩的名字,你们是虐待狂!

    还有,我并不热中去崇拜什么人,我只热中计画去环游全世界,看尽世界美景。前一阵子挺爱看职篮的,但后来又失了热度,觉得打来打去还是那些人,不好玩。

    若问我对笔下人物喜欢的程度,老实说,我并没有太喜欢单一人物。每一本书的完成都代表我当时的心情写真。书中的好人、坏人、对白、喜怒哀乐,都是席绢本人的演出。喜不喜欢不一定,但因为是自已的东西,割舍不掉,只能一律说喜欢了;既然不能装作不认识的话。

    我想我对自已是相当严苛的,因为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一部作品令我满意,所以才会不守本分的想背叛风格吧!真亏你们受得了,席绢都快受不了自己了!所以很感谢大家的容忍,我会继续善变下去的。(不要太紧张,我很善良)

    偷偷告诉你们,今年度将会两个月出一本书,因为已面临七月“烤”季。我放慢脚步,该用功的快用功,而我正好可以大肆休息清闲。两个月交一本稿,真美好!我可以美其名为找灵感,实则玩乐去了!而且心安理得。

    说到这儿,就要想想我下一本书的大纲了!你们来猜吧,我会写那方面的?有很多我非常感兴趣的题材一个个溜了出来!今年果真是好年,可以造反又可以玩!

    有人要求我再写古代的小说,但今年真的到此为止了。“花嫁”之后暂时搁笔,没兴趣了。

    我会是个拔扈又专制的人吗?不不不!我只承认我不受拘束,更不爱被牵着鼻子走。

    有人问:在万盛写小说有什么好?我想,大概只有项姊受得了我三不五时变心的个性吧!?

    而且全力支持。她说过的:只要我写得出来,她就不怕替我出书,帅吧?养成了我善变的个性,而且有恃无恐。

    这本书似乎有点推销本姑娘家乡的嫌疑!不过,认真的,我要大声告知全台湾各位

    有品味、有智能、优秀可爱、帅气大方、不会随手乱丢垃圾的先生小姐弟弟妹妹们:你

    们可以尽量带着新奇、寻幽访古的心情来鹿港游玩。可是当你们要走时,别忘了将垃圾一并带走!不然相准垃圾桶再丢也好。拜托一下!我看怕了假日后的满目疮痍!还有,顺带呼吁那票进香团的大叔大婶们,请不要将那好几公尺长的鞭炮由鹿港头燃放到鹿港尾,而且还专找行人车辆最多的中山路!要点燃也不通知一声,吓得人心脏病快发作!

    如果当真不燃放不足以表示各位莅临的伟大,那么,拜托一点,将那些灰屑扫干净了再走。鹿港不再有“鹿”已经够可怜了,不要那天连人也没有了就更糟糕!我们这些居民每每为了你们的到来而大受交通瘫痪之苦、噪音与垃圾的荼毒!有良心一点的人至少要配合一下——以上痛心疾首的牢骚,盼望能引发各位不知藏在那里的良心。

    好了!今天的后记到此为止。不过我得先声明,不许来信要求我给萧诺写恋情。不婚并不是天地不容的事,而且她“非常”n无限次方的适合单身。相信她一个人会过得更好。还有,我并不觉得那位看来戏份很多,演到最后却发现不是男主角的罗大少会可怜;凭他风流佣傥、英俊潇洒、多金得不得了的身分,绝对不必怕他会娶不到老婆;所以我不会费心的替他安排恋情,他肯定可以风流活到进棺材那一天。咱们就不必替他担心了!

    两个月后再见了,拜拜!

    席绢

    ps给那位胆敢寄幸运连环信给我的“忠实读者”,限见书十日内寄来一封文情并茂的忏悔信,写一千遍“对不起!我错了,以后不敢迷信了”来表示悔意,否则……

    哼哼!(所有威胁之意,请自行想象暴力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