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正在冲凉,xx打来电话,稀客啊,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觉 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万分荣幸之余,问她: “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xxx 可能在看。” 哦,xxx ,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 若干年前的冬天,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xxx 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 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 拉过手,吃过麦当劳,上过床。 床上,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抱着我, 写完了,才开始亲热,稿子交了,署他的笔名。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我们不敢做爱,不 敢叫,记得一次,他的朋友突然造访,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藏起来。 经常地,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说到动情处,催人 泪下,他就安慰我:“别说了,再说我会爱上你的。”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那么好一个男人。我问他:“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这里。”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我喜欢上他的优点,笨拙地练习口交。有个早上,八 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一个男人有兽 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是很美的。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头晕目眩。 大概半年后,他搬了家,我们才正式做爱。平均起来,也就每季度一次,君 子之交淡如水。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 感谢xxx ,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拯救了我,分离了我的灵与肉。 许久不见。去年秋天,他居然告诉我,他结婚了。最后一次,我倚着他肩膀, 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又想到,会干点儿什么。 与xxx 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 朋友的情人耳朵里。 她也是尤物啊。一南一北,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 怎么样? “他的节奏感很好。” “还有呢?” “有爆发力。” “还有呢?” “嗯……” “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 对啊,xxx 朋友的优点比xxx 的最大优点更大。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 几天前,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想打电话问xxx 朋友,打听小男孩 的下落,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 又拨了xxx 朋友情人的电话,哦,他们已成旧情。 xxx 朋友不在北京了。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不禁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