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其他小说 > 紫韵 > 第 10 部分阅读
    蓓兰负责给几个家仆分配工作,安莉却往中间大厅一坐,喝道:“你们四个过来!”

    安培等四人磨蹭着走了过来。

    我奇怪地看着安莉,又看看这四个,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安莉沉着俏脸问道:“老实说,你们四个昨天都去哪里玩了?是怎么惹上那些家伙的?”

    这四个苦着脸,互相看了几眼,最后还是安培开口道:“我们昨天去了倚红楼,叵耐那老板竟然想坑我们,所以……所以……”

    我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方才那流氓头子喊出“今天看你们往哪里跑”这样的话来!敢情是昨天这哥儿四个跟人家起了冲突!

    在我和安莉的积威之下,哥儿四个老老实实把事情交待了出来。

    原来,这南城区由于市场管理处力量极其有限,维持秩序的任务便由一些帮会承担了起来,同时向商家收取一些保护费。整个南城区的地盘由四个大帮会和十几个小帮会分别控制着。这些帮会除了收取保护费外,还插手赌博和Se情业,大帮会甚至还兼带从事非法人口买卖和违禁品走私生意的。市场管理处对于这些帮会也是限制加利用。

    昨天,这哥儿四个在倚红楼和老板闹翻了之后,惹出来正在这家店坐镇的帮会分子,不过那些帮会分子太菜,最高的也才是高级剑士水平,被哥儿四个一顿饱打!今天拦我们的这帮人大概就是那个帮会的。

    我沉吟了起来。没想到这些帮会做的生意到是我的老本行,这个咱熟啊!

    “你们知道这个帮会是什么帮会?知道它的底细不?”我问。

    “知道!这个帮会叫黑云会,是个小帮会,大概就有二、三百人吧,控制了四条街道,开着三家妓院、一家赌场。里面修为最高的是他们帮主,据说有中级剑师的水平,帮里还有初级剑师十几个,剩下的都是剑士级水平,不值一提了。”

    “就这水平?怎么就敢欺行霸市?”

    “嗨!你哪里知道,这罗曼丝城不比咱们边疆之地,这里的剑士们没有多少机会和魔兽战斗,要提升修为和技巧只有在剑士公会的练习场练习,不过花费很高。所以,这些流浪剑士们的等级普遍不高,想中级剑师就算叫得响的了,所以才能当上一个小帮会的帮主。”

    我一听,呵呵大笑起来。安莉白了我一眼,道:“你跟这四个傻瓜说了几句话,怎么傻了?”

    我道:“你才傻了呢!我是想,咱们住在罗曼丝大城市里,生活指数又高,可不能坐吃山空,得想办法赚钱啊?对不对?”

    安莉虽然没听懂“生活指数”这个词,但我的意思她是听懂了,便皱着秀眉道:“是这个道理,不过咱们能做什么生意呢?这里又没有地方去猎魔晶核?咱们又没人会什么手艺。安培,你会打铁吗?瓦特,你会不会?”

    哥儿四哥连连摇头。安莉两手一摊,道:“我也不会!”

    我眼前出现了安莉这个大美女穿着三点式,扭着小细腰,挥汗如雨地抡着大锤打铁的情景,顿时一阵眩晕!

    我道:“要不说你是个傻妞!咱们现在得罪了那黑云会,恐怕人家不会放过我们吧?”

    安莉撇着嘴道:“就那些垃圾?老娘我一个不高兴,就扫平了它!还不放过咱们呢!”

    我拍手道:“好!不过你要扫平了黑云会,它保护的那几条街道谁来保护?开的那几家店谁来管?”

    焦耳在一边道:“还是紫韵老大聪明!咱们也成立个帮会,灭了黑云会,抢了他们地盘,以后还愁没钱赚?”

    安莉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这个办法可行!”

    这时,蓓兰刚安排完家仆的事情,走了进来,问:“你们要干什么?怎么我觉得有一股阴谋的味道?”

    于是,我们七个商量一番,决定成立一个帮会,至于名字嘛,我灵机一动,想起法圣老波里说过,我这姓庞梓的可是五百年前雄风帝国的皇族的姓氏,便给新帮会取名“雄风会”,我任帮主,安莉任副帮主,蓓兰任护法,安培等四人各任堂主,就是没有一个兵!

    不管了!想当年,《沙家浜》里胡司令起家也不过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嘛,咱们七个高级剑师,力量不算弱了。

    先派安培等四个去打探敌情。

    为什么老是他们四个?难道还要我们三个淑女抛头露面去干那种事?

    这四个花了一天打听清楚,黑云会的总部就在那家赌场后面的院子里,平常至少有一半人分散在各条街道和另外三家店里。

    不过,好象按照这里的规矩,就这样打上门去是不行滴!否则四大帮会会干涉,甚至市管处也有可能将咱们取缔。

    “那怎么办?”我瞪起了眼睛。听说四大帮会每个都有几千人,咱们现在可惹不起!

    “成立新帮会要先向市管处报备,还要给四大帮会通报,以后每个月都要给市管处和四大帮会孝敬。抢地盘必须找对方帮会的事,公开约战,可以把地盘作为赌注。”

    “那人家押上地盘,咱们押什么?”

    “每条街五十万,每家店五十万,总共四百万金币!或者押上帮会,可以顶一百万。”

    “押上帮会?怎么押?”

    “就是说如果咱们输了,就得解散帮会。”

    “咳!这算什么条件?咱们要连这黑云会都收拾不了,干脆收拾走路,回林边镇算了,还要这帮会干什么?就这样吧,你们四个先去市管处办成立帮会的事,然后咱们就向那黑云会宣战!押上三百万,外加咱这雄风会!”

    “好嘞!老大你就听好吧!”

    19.雄风会

    罗曼丝城南郊。

    我们七个人今天都穿上了龙皮甲,全副武装,骑着马来到这里,是为了与黑云会一决高低。

    决斗的地点选在这里,是市管处指定的。毕竟不能让我们两家在城里血战嘛。

    当我们到达时,就看见东西长约五百米、南北宽约三百米的一片草地周围,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看来这片草地就是市管处划定的决斗场了。

    在决斗场北侧(就是离城近点的方向),摆着一排桌椅,应该算是主席台了,除了正中空着三个位子外,两侧各坐着两个人。

    安培看我远远地打量着主席台,便告诉我:“上面坐的就是四打帮会派来观战的,中间是留给市管处的人的。”

    我“哦”了一声。看来市管处的人还没来。

    在决斗场西端,聚集着大约三百左右武装人员,其中只有三匹马。

    “那就是黑云会的人了,中间骑在马上的就是他们的帮主,两外两个骑马的是他们的两个副帮主。”安培告诉我。

    我打眼看去,见这些人站的乱糟糟的,普遍等级都不高。

    安莉道:“这些人都是垃圾,等会儿咱们一次冲锋,估计就垮了。”

    蓓兰有点怕怕的,道:“可是人太多啊,咱们不如用箭射就好了。”

    瓦特道:“不行!距离太短,不等咱们射第二箭,他们就冲到咱们面前了!虽然他们等级不高,但毕竟有那么多人,万一被缠住了也很麻烦。”

    安培道:“是啊!还是冲最好,不过一次肯定不行,可是场子这么小,冲过去以后,不一定有机会再动第二次啊。”

    安莉道:“也对呀!这里根本就跑不起来嘛,要不咱们还是下马步战吧?”

    我在地球时就有着丰富的帮派战经验,而且经常上网,军事知识也懂一些,知道一般黑帮只要头头被杀,通常就会崩溃。而且他们不象军队,通常不会摆什么密集阵形,要挡住我们快马冲击比较困难。于是我道:“你们说的都是废话!对方那么多人,步战咱们必然四面受敌,太费劲了。还是用马冲比较好。”

    安培道:“但是咱们马快,就怕冲了过去,那些家伙还在低线,咱们没办法掉头,就给缠住了!”

    我道:“咱们不要从中间冲,先从左边冲进去,然后跑弧线直接从右边回来。等把他们赶到场子中间以后,就直接冲他们那三个帮主,杀了他们估计差不多就胜了。冲的时候不要恋战,顺手能杀的杀,杀不了的不要管,千万不要被拖住。到时候你们都跟紧了我,不要跑散了就是。”

    几人一听,都觉得可以。

    我们刚商量好,就见有三个人坐在了主席台中间的位子上,最中间的那个摆了摆手,他左那个人便高声喊道:“雄风会挑战黑云会的决斗,现在开始!”

    我回头望去,只见对面黑云会的那三个帮主已经下了马,此刻挥舞着剑,带领着手下乱七八糟地呼喊着向我们奔来。

    “杀!”我娇叱一声,拔剑在手,策马便往左前方飞驰而来,其余六人也纷纷拔剑紧紧跟上。

    几百米的距离对于战马来说真的是太短了,瞬息间我的马前便出现了挥舞着刀剑的黑云会帮众,我把长剑向斜下前伸,斗气轻轻吐出,随着坐下战马飞快地掠过,一颗头颅嗡地冲天而起!

    七匹战马踏着如雷的蹄声从人群里呼啸而过,左侧的黑云帮众顿时乱成了一团,战马过处,满地爬满了人,也不知道哪些是被砍倒的,哪些是被冲踏而倒的。

    由于我们的马太快,这时黑云帮的队伍离底线还不远,我一带马,度不减地向右转去。

    等我们从右边冲出人群时,黑云帮的人已经全体乱成了一团,他们的三个帮主正拼命地呼喊着,企图重整队伍。

    我们策马回到了底线,我勒住马,冷冷看去,心想:看来高估了这帮家伙。

    安培问:“还冲不冲?”

    我道:“等等。”说着插剑入鞘,取下龙骨弓,开弓一箭,将黑云会帮主射倒在地!黑云帮众顿时嘶喊起来,两个副帮主带着十来个人向我们冲来。我再连两箭,将两个副帮主射死,黑云帮众顿时哭喊着四散向场外奔去,只剩下跟随副帮主冲锋的那十来个人。看来这些人都是黑云帮的核心分子。

    这时只听安莉娇叱声“杀”,策马便向那十几人冲了过去,安培等四人立刻跟上。最后,蓓兰也舞着剑跟了上去。

    黑云会剩下的那十来个核心分子到是死硬得很,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是死战不退,但是在六名高级剑师的快马冲击下,片刻间便被屠杀净尽。

    新帮派雄风会以七人对黑云会的三百人,在短短一刻钟内将黑云会击溃,杀死其帮主以下三十余人,取得了无可质疑的胜利。

    我们在帮会战中次引入了马队冲锋的打法,取得如此华丽的战果,令周围的观众看得目瞪口呆,甚至连主席台上的数人也是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我让安培等去办理后面的手续,我和安莉、蓓兰三人径自回到了住所。

    回家后,洗了澡,换了轻纱睡裙,来到客厅坐下,早有女仆端上了果酒。

    我们三个都是久历江湖之人,虽然刚杀了人,但是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安莉居然开始计划接手黑云会的产业以后怎么经营的问题。

    “让蓓兰到妓院去,带头接客,不相信生意好不起来!”安莉最后笑着说。

    蓓兰立刻尖叫一声,扑了过去,和安莉撕打在一起。

    这两个疯丫头!

    我摇摇头,只管品自己的酒。

    但是战火很快就燃到了我头上,安莉在蓓兰的“武力威胁”下,立刻投降,并把去带头接客的人选改成了我。

    我哼哼两声,道:“好啊!我专接那些帅哥美男,到时候羡慕死你们两个**!”

    两女一起挥手道:“切!谁稀罕!”

    这时,安培等四人兴冲冲地回来了。

    “三位老大!都办妥了!咱们的三百万押金也拿回来了。”

    我问:“黑云会怎么样了?”我们是押上了帮会,可黑云会只是押上了地盘和店,并没有押上帮会。

    “因为帮主和骨干全部死了,所以黑云会也自动解散了。我们已经去了他们的总部,那里大概有五、六十个人愿意加入我们,老大你看怎么办?”

    说老实话,曾经的黑道生涯,让我对于叛徒没有什么好印象,但是我们雄风会现在只有七个人,却有四家店需要管理,而且四条街道的保护费也需要人去征收,这些人熟悉情况,到是比较现成。

    于是我道:“那就都收下来,让他们继续去收保护费,守店子。你们四个一人管一家店、一条街,人手部够了再去招,跟市管会的交道你们自己去打,没事不要烦我们。”

    安培点点头道:“好吧,你们只管享福就是。”

    安莉道:“怎么?不服气?难道男人不应该养活女人吗?”

    蓓兰道:“对呀!我们三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让你们养活,你们应该感到荣幸才对!”

    哥四个相对苦笑,安培道:“我们没有不服气啊!我们是感到很荣幸!”

    四人摆摆手走了。

    就这样,我们在罗曼丝城有了一块自己的地盘,雄风会也扩张到了二百多人。

    所有的事情都由安培四个打理,他们忙得一塌糊涂,根本顾不上管我们了,而我们经过几天逛街生涯后,都觉得很无聊。

    说起来,安莉和蓓兰算不上典型的女人,而我除了身体之外,根本就不算个女人。于是,我们对于这种平淡的生活开始厌烦了。

    我们曾经去佣兵公会看过,但是那里的任务不是很无聊,就是要去很远的地方。对于我们来说,都不合适。

    于是这天,我们三个骑上马,往城外走来。

    我们实在是闷坏了,准备去郊外踏青。

    这个季节,罗曼丝城外风景如画,一望无际的原野上不时会看到一些村落或者贵族的庄园、别馆,甚至我们还远远看到了一座王室的离宫。

    这座离宫位于男郊碧波湖畔,建筑风格不象北城王宫那么高大,房舍之间是碧绿的草坪和花坛,显得颇有乡趣野情,周围也没有高高的宫墙,而是用竹篱笆围了起来。

    正当我心旷神怡地欣赏着这如画的风景时,忽然一阵嘈杂声破坏了我的心情。

    只见有一个男人正飞快地从离宫那边的一条小路上跑了过来,后面有十几个人追赶着。

    “是洛伦!火鸟佣兵团的洛伦!”安莉惊奇地说道。

    她说的是前面跑的那个人。

    我仔细一看,还真的是洛伦。他怎么会在这里?还被人追?

    这时,洛伦已经跑到离我们只有十几米远的地方,也看到了我们。他一楞道:“是你们?救救我!”

    他的神情看上去十分萎靡。

    恩,他从离宫的方向逃出来,难道是犯了法?但不管怎么说,这家伙也曾经和我们共过事。我前世带来的江湖义气泛滥了起来,对他招招手道:“快过来!我带你走!”

    洛伦跑了过来,我一拉他的手,将他拉上了我的马,然后双脚一点马腹,向前窜了出去。

    安莉和蓓兰也急忙策马跟了上来。

    20.神秘地宫

    仗着马快,终于甩脱了追兵,我们回到了城东区的家里。

    因为安培四人都在外面打理帮会,现在家里除了仆人外,就只有我们三个和洛伦了。

    我问洛伦碰上什么事了,洛伦这么大个男人居然落下了眼泪!

    原来,前段时间火鸟佣兵团接了个任务,是护送一个贵族家的一位小姐去外地,结果刚离开罗曼丝城不到百里地,便出来了一群极其凶悍的盗贼,其中居然有一个圣级高手,把那位小姐给抢走了!

    当时跟随小姐的管家便拉着火鸟佣兵团的人回到罗曼丝城,报告了主人。那位贵族盛怒之下,把火鸟佣兵团的成员们全部扣住,要求洛伦帮他办一件事,否则就要火鸟佣兵团的成员们给小姐赔命!

    洛伦无奈之下,只好接受了任务。

    这个任务是要到一个十分神秘的地宫里去找什么东西,不过那个地宫的出入口在城外离宫之内!离宫是王室的产业,里面有大批的卫士守护着,一般人哪里能够进入其内部?于是那贵族便派自己的儿子带领着几位高手,和洛伦一起行动。洛伦的任务就是带领四名火鸟佣兵团的高级剑师负责将地宫出入口附近的卫士们引开。

    结果,他的任务到是完成了,可是那四名兄弟却没有逃脱,全部被当场格杀!他自己要不是碰巧遇上我们,也同样会被抓。

    问题是那四人被杀后,官方很快就能查出这事是他们火鸟佣兵团干的!然后,火鸟佣兵团的全体成员便成为了罪犯!

    听了洛伦的讲述后,我沉吟了片刻。这明显是一个嫁祸于人的阴谋!按说罗曼丝城中的大贵族门下,一般都有一批高手,如果要出手,怎么也不可能看上火鸟佣兵团这种小型佣兵团啊?而且,以前听说盗贼中根本没有圣级高手,那批劫走小姐的盗贼明显是伪装的嘛!而且我敢断定这批盗贼就是那家贵族的人装扮的!他们这么干的目的就只有胁迫火鸟佣兵团答应替他们引开卫士而已!如果仅仅为了引开卫士,雇几个没有根底的流浪剑士不是更好?可见这家贵族是想让火鸟佣兵团替他们背偷入王室离宫的罪名了!

    这样的话,为了免于火鸟佣兵团将自己供出来,这家贵族一定会对火鸟佣兵团进行灭口滴!

    于是我问洛伦:“那家贵族还押了你们多少人质?”

    洛伦道:“还有十三个,其中五个女的。对了,我得赶紧去领回我们的人,这罗曼王国我们是不能待了,必须赶紧去其他国家。”

    这个笨蛋!我道:“你以为你还能领回你的人吗?”

    洛伦一楞,道:“为什么不能?我的任务完成了啊?”

    我道:“我估计你的人是不是还活着都是一个问题!而且,只要你上门,一定会没命的!”

    洛伦愕然,连安莉和蓓兰都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便把我的分析讲了一遍,洛伦当时就急了,拔出剑道:“我和他们拼了!”

    我忙把他按回座位上,道:“凭你?行吗?”

    洛伦哭道:“我的兄弟们死光了,我还活着做什么?”

    我道:“也许事情还没到那一步!你没上门前他们未必会杀了你的人。”

    洛伦一把抓住我的胳膊,道:“你说还有希望?”

    这家伙,抓得我娇嫩的胳膊生疼!我忙拿开他的手,道:“你先别急,听我慢慢给你说。”

    安抚下洛伦后,我说出了我的想法。

    先,必须先将火鸟佣兵团的成员们从那家贵族那里救出来。不过先得弄清楚这些人还活着没?具体关在哪里?看守力量怎么样?这事让安莉、蓓兰去找安培四儿女商量一个办法,派可靠的人先设法打听出来,然后想办法救人。不过,不能让人知道是我们雄风会干的。一个小小帮会哪里能得罪起一个大贵族?

    其次,如果离宫的事情比较大,火鸟佣兵团即使逃到国外还是会受到王室的追杀。想来其他国家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火鸟佣兵团得罪罗曼王室。所以,必须弄清楚这家贵族去地宫到底找的是什么?最好设法找到他们的罪证,才能洗脱火鸟佣兵团的罪名。这事去的人多了不好,就我和洛伦两个去,再次潜入离宫。

    最后,我问洛伦:“雇佣你们的贵族到底是哪家?”

    洛伦道:“是右相兰芬公爵家。”

    靠!这个背景太硬了!听说这个右相的家族是罗曼王国仅次于左相庞克公爵家族的大贵族,而且这两个家族是世代政敌!

    按照我的想法,本来打算立刻就动身去离宫,免得兰芬家的人已经得手撤离了。可是洛伦说什么也要等火鸟佣兵团成员的生死消息。于是我只好让安莉和蓓兰两个赶快去了。

    到天刚黑下来的时候,安培一个人回来了,说已经全部打听清楚,火鸟佣兵团的十三个人全都活着,就押在兰芬公爵府的后花园里。现在一些都准备停当,只等半夜动手救人了。

    我避过洛伦,吩咐安培千万不可暴露我们自己。安培笑笑道:“你放心吧!做这种事我有经验!”

    晕!这家伙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洛伦知道火鸟佣兵团的人暂时还没事以后,情绪大大好转,于是,我和他两个乘夜出了。

    到了离宫附近,我拿出两套黑色的夜行衣,给了洛伦一套,我自己换上了一套。然后,两人摸黑向离宫而来。

    到跟前一看,只见整个离宫周围,三步一哨、五步一岗!看来昨晚出事以后,这里已经加强了防卫。

    我正在皱着眉头想办法,忽然离宫西北角上突然冒起一片火光,顿时人声鼎沸,这边的卫士们纷纷往西北方向跑去,只留下了少数几个哨兵。

    看来今晚又有人要偷入离宫了!我见状一拉洛伦,刚要上前,就见四条黑影突然在离我们三十多米的地方冒了出来,无声地向那几个哨兵窜去!片刻间,那几个哨兵一声未吭就被收拾了!

    然后,又有三条黑影出现,和前面那四条黑影会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