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修真小说 > 夜小刀 > 006封魔枪宋胜
    风国幅员辽阔,纵横一万公里,上至碧落下至黄泉,莫不是风国属地。

    风国北面是极北冰川,终年冰雪覆盖,鲜有人至,越往北温度越低,寻常人根本无法深入冰川几公里,就算是道镜修为,也无法长时间停留,毕竟修为再高,真气有限,不能持久。

    上阳宫就在风国与冰川的交界处,而鄞州则在风国最南端与南荒的交界处,因此书信要带着书书回到上阳宫,就得贯穿整个风国。

    如果换成书信一个人,自然日行千里不在话下,眼睛一闭一睁,说不定一旬之内便可回到上阳宫他的书房里。

    但他带着书书,所以放弃了3个月的修养,提早启程,为的是赶上上阳宫一年一度的收徒大典,可见他对于正式纳书书为徒有多么迫不及待。

    上阳宫收徒,不似别的门派,有非常严格和近乎苛刻的考验,即便是上阳宫门人云游天下所荐弟子,也不例外。

    上阳宫规矩如山,从未更改,也从没有上阳宫弟子违制,书信更不会。

    书信算算时间,绰绰有余,于是就带着书书优哉游哉北行,就当是当做一次云游。对他来说,这可是难得悠闲的日子,他好久不曾体会过这样寻常的日子了。不用去想着惩奸除恶,不用再担心师兄安危,身旁多了书书这个小可爱作伴,没了一个人游走天下的索然无味,日子简直是太写意了。

    书书自不用说,打有记忆以来,从来不曾迈出鬼哭林半步,整日与鬼魂野兽为伴,过着有一顿没一顿讨生活的日子,哪里见到过风国大江南北的大好河山?

    他整日里缠着书信问这问那。

    第一次乘船,他兴奋地不得了,觉得在水上行走,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连着晕船了好几天,吐得小脸苍白,一边吐一边笑,兴奋度也丝毫不减。

    第一次路过大山,看到从天而降的瀑布,又是兴奋地整夜整夜不得睡,整天想着要去瀑布下面近距离观赏。

    书信游兴大发,倒是吟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绝妙佳句来。他见书书对瀑布尤为好奇,出奇地多逗留了几天,乘着夜色遮掩无人的时候,带着书书从瀑布底下凌空踏步,三下五除二登上了瀑布顶,又从顶上一纵而下,随着瀑布涌入谷底,次次都把书书吓得哇哇大叫。不过几次下来,书书就不再害怕,他口中对书信赞叹不已崇拜不已,小心眼里把书信当成了神仙,后来就连泅水功夫,也让书书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

    书书玩的高兴,但是书书的小朋友阿呆自从到了鄞州城之后,便一直在书书的小百宝袋里沉睡,任凭书书怎么叫唤,愣是没有醒来,让书书少了一份“众乐乐”的乐趣,他有点小遗憾。

    其实这倒不能怪阿呆嗜睡,谁让它在书书还没有完全掌握召唤法时,强行破除空间封印,这让他积攒了千万年的力量全部耗尽,没有虚弱到回到它的世界,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局了。这当然得归功于书书口袋中那颗乳白色的蛮巫殿神石。

    神石不但是巫修与异空间巫兽建立联系的媒介,更对巫兽有凝神养神的功效,绝对是巨大无比的大补之物。当初鬼哭林那头野狼寻觅而来,便是受到了神石的诱惑,如若让那野狼得了神石,从此不但鬼哭林称王称霸,恐怕天上地下,莫不让它横行霸道了。

    不过如今,这块神石正被阿呆死死地抱在怀里,成了阿呆一人专享。在神石的辅助下,阿呆惬意地陷入了无尽的昏睡中,修补着它降临到这个世界带来的伤痕。

    书书看阿呆痴傻的睡相,多日来不见睁眼,知道一时半刻,它是醒不过来了。

    一月之后,书信带着书书走完了一半的路程。

    这一日,来到了风国皇城。

    皇城自有皇城的气派与威仪。

    城墙高竖,壁垒森严,城内琼楼玉宇,繁花似锦。

    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皇宫内高高耸立的一座塔,名为镇风塔,据传是风国皇室镇国之宝,本为风国初代皇帝打天下时的法器,有鬼神莫测的功能。

    书书问书信:“书信,你说这是真的么?”

    书信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不然风国皇室如何能够屹立千年不倒。靠的全是这座塔的威慑。”

    书书又问:“可是这么大的塔,他的手该有多大啊。”

    书信哑然失笑,书书是无知的,但是他的学习能力很强。一路上,书信从三字经开始教起,书书背了两遍便全记下了。

    书信又开始给他讲风国的风土人情,书书一本正经地听,一本正经地记,有时候书信自己说过的事自己都忘了,倒是要书书小嘴嘟着提醒他“书信你刚刚讲过了”,“书信你昨天讲过了”,“书信你很久很久以前就讲过了。”

    于是书信讲无可讲。

    好在书信看的书不少,于是《南荒传》、《封魔录》、《珈蓝经》等等一本本讲起,讲到后来。书信一狠心,就传起了上阳宫的心法来。

    书书可不知道书信讲的是什么,他就是把整个上阳宫月华诀一股脑儿给背了下来,书信偶尔还会考校一番,书书就把月华诀给背得滚瓜烂熟了。

    书书对于修炼,基本上是一无所知的,书信微笑道:“这是一门很神奇的本事,就跟我带着你蹦上瀑布是一样的。书书,你要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别看这塔高不可攀,只要有了专门的法门去掌握它,它却是能可大可小的。”

    书书大感神奇:“我能学么?我想学书信的本事,我想跟书信那样厉害。”

    书信欣慰地捏了捏书书的小脸蛋,心中想着“要学到我这样的本事,你可得有苦头吃了。”,脸上却是笑着道:“自然是可以的。书书这么聪明,到了上阳宫,我就教书书本事,你可以要好好学啊。”

    于是书书就盼着能够早一点到上阳宫,连平日里正常的休息也缩减了,拉着书信使劲催促快走快走。

    其实真正的风国,远没有书书看到的那般美好。

    皇城午门,十颗人头被晒成了人干排成一排挂在旗杆上,那是作乱的赵氏余逆,被风国当朝皇帝李正阳下令斩首示众。

    皇城西边落霞城的紫金门,上下几百人,男女老少一夜之间被人屠戮殆尽,个个被吸成了人干,死状凄惨无比,日日夜里阴魂不散,查了好久也没查出凶人来。九华山伏魔观清风道长花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时间,才彻底度化了那些冤魂。但从此以后紫金门方圆五里,无人敢靠近,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处绝地。

    诸如此类的事情层出不穷。

    书信不想让书书过早地接触这些,都是绕道而行,避开了这些事。

    他虽有意躲避,但麻烦是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出了皇城才三日,他便遇到了大麻烦。

    一驾马车挡在了道上。

    书信拉着书书站定,静静地看着那辆马车。

    车帘掀起,走下来一个锦袍玉带的男子,一双金色的皮靴闪闪发光。

    “夜小刀。”衣着光鲜的男子不带一丝笑意,手中握着一把赤红长枪,满身杀气。

    “疯魔枪?你是何人?”书信凛然。

    书书听书信说过封魔枪,那是书信的《封魔录》里记载的疯魔十器之一。封魔录记载,封魔枪出于东岳,取东海之滨陨铁铸成,能吸日光精华,化为不灭之火,有“一枪焚城”的称谓,使枪者越是暴虐,威力越大,使用次数越多,则会极大影响枪主心性。据传百年前,封魔枪主宋无敌因枪入魔,将整个东岳化成火海,屠戮东岳一万无辜百姓,后被夜小刀所克,封魔枪不敌夜小刀,满月夜被夜小刀一刀重伤,不知所踪,封魔枪从此失踪。

    想不到百年之后,它竟然又出世了。

    “宋胜,我要为封魔枪讨个说法。”宋胜高举封魔枪,枪尖在日光下燃起了熊熊烈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