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紫晨的声音又冒了出来:“田天你可真牛b啊!”我狂晕,他怎么把我的口头语也学过去了!
“你的金丹因为真气高度压缩的缘故,比别人的威力要大的多,将来形成元婴的时候,元婴也会比别人强很多。据我所知,只有几个人能达到你这种地步,不过他们都是在很多高手的帮忙下才能在压缩金丹时收集到那么多的能量,自己能完成这个壮举的,就只有你一个了。”
听到这话,虽然我本来就很佩服自己,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难度,但是也不免有些得意:“那是,我是天才,当然与众不同了。对了,正要问你,现在自然中的能量就这个密度,根本就不够我修成元婴啊!你有什么办法吗?”
紫晨解释到:“修习元婴的时候,所需要的真气,不是自然存在的能量所能供给的,需要找一个能量特别浓密之处才可以。比如一些灵气特别浓密的洞天福地,或者更难寻找的灵气之泉。你现在可以下山,去四处寻找这些地方。占人身体是违反自然的事,修为不足的人强行去做,会对占据的身体产生各种各样的后遗症,只有你修炼到出窍期,才能够有能力帮助我完美的占有新的身体。不过,元婴之前的修炼,只要能量足够,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只是根据才智的不同,时间长短不一样而已。而往后面就需要靠智力和机缘了,一般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人能够修炼到元神出窍的,不过你用了半个月就完成了别人要二百年才能修炼成的金丹,继续往下也应该没问题吧?”
“靠,你怀疑我的智商是不?我这种玉树临风潇洒不群智商高绝的人,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吗?等我下山后,多赚一些钱,然后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
“不是风水,是灵气浓密!”紫晨纠正到。
“都是一个意思,反正找到后在上面盖个别墅,继续修炼就是了。不过。。。。。。。。嘿嘿”
紫晨可是个几万年前就存在的高人啊,身上的好东西应该不少吧?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有好处一定是要压榨的。
“豪情大方出手阔绰威名远播的奶油小生紫晨老大啊!我一个小小的修真者好可怜啊,修真时的风险,那可真是波涛汹涌啊,我又没朋友能帮助我,身上出了内裤是名牌以外也没什么象样的东西,你总不能让我光着身子去面对修炼是所遇到的风风雨雨吧?嘿嘿,你戒指里应该有n多好东西吧?反正你现在也用不到是不?不如送我几个防身吧?毕竟我挂了,你在我身上也得受牵连不是?”
紫晨一副早知道你小子会这样的表情:“就知道你这种人不会放过一点好处。不过确实应该给你一些东西,不过,修真界都是师傅或长辈送徒弟或晚辈宝物的,你拜我为师,我便送你!”
“靠,你想占我便宜是不?我把你放出来又去给你找身体,你就不能厚道一些吗?”“算了,和你一般见识反而贬低了自己的身份,就送你几个好东西吧。”(身体都没了, 还身份呢)说着我的面前突然出现了几个漂浮在半空中的东西。“哇变戏法啊!”我仔细的打量着这几个紫晨所说的好东西。
最引人注意的,是一竿丈二金枪,看着他,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黄易的小说《翻云覆雨》,里面的历若海的丈二红枪,对它的形容是:纵横无敌,所向披靡的丈二红枪枪头颤震,发出嗤嗤尖啸,连急骤若奔雷的蹄声也不能掩盖分毫。。。。。。眼前的这竿枪正有那种气势,浑身闪烁着淡黄色的光芒,一丝丝金色的电芒围绕着枪体转动,发出“兹兹”的声音。而枪头并不像普通的枪头形状,而是一个形状奇怪的菱形物体。这块菱形物体不断的发出金黄色的能量,急速的一菱形枪头为中心做着无规则的运动,最后会聚到枪头和枪身的交接处,形成了一团涌动的金芒,好象普通长枪的红樱一样,这团金芒也是随着金枪的震动频频飘摇,所过之处还有一丝丝的金色光点逸出,漂亮之极。
金枪不住的颤动,一种王者之气从这枪中翻涌而出,形成阵阵气浪,把它的几件宝物逼出几尺开外,明显是不屑与它们为伍,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
枪乃万兵之王,或刺或挑,远可击,近可挡。自古以来,用枪的多是大将军,冲锋献阵,万军之中取敌人首级的,用枪时气势惊人,一往无前,是所有武器里我最喜欢的。比较有名的使枪者有杨家将,林冲等。每当我想象《翻云覆雨》中的厉若海、风行烈用枪时惊天气势、总是充满了羡慕的情趣,也想像他们一样,手握钢枪,纵横沙场。
这就是我自己的枪吗?看着它我心中充满了欢喜之情,以至于忘记了旁边还有其他几件宝物,眼睛里只有这竿丈二红枪,神枪有灵,也感受到了我对它的喜爱,而它好象也很喜欢我的样子,发出“呼呼”的声音,好象欢呼着自己又能够跟随新的主人,再次大显神威。我意念一动,神枪马上跟着产生了反应,飞速的飞到了我的手中。瞬时间我身上金芒大作,一股十分舒服的感觉自手心传遍了我的全身,在看手上,金枪不知何时已消失不见,我与神枪已经连成一体,不分彼此。枪中所有的信息潮水一般涌入我的脑海。